秦世雄已经从湖南出来很久了,他的二弟秦渡还留在湖南老家。秦世雄达以后,出资帮助秦渡在当地办了家钨矿开采场,多年前便颇具规模,比起幼时吃不上饭的光景,生活已经是当年想都不敢想的了。上海沦陷以前,秦渡还经常来沪看大哥。沦陷后,到处打仗,兄弟俩已经有几年没见面了。
梁校长的事迹,就是秦渡有一次来上海,讲述家乡事时,说给哥哥听的。秦世雄觉得这是位了不起的女杰,池沐芳更对这样的巾帼英雄敬仰得不得了。没想到竟能有这样的机缘,秦家人能得梁校长后人的教诲,真不能不说,是一份让他们心生荣耀的幸事了。
秦则一开始害怕姑姑会赶走自己,毕竟是为姑姑请的老师。但他渐渐现这担心是多余的。姑姑从来也没赶自己,而且梁小姐好像也很喜欢自己。所以秦则胆子越来越大,会时不时地提问题。
这天,梁琇在讲《庄子》的时候,提了句‘入乡随俗’也是最早出自《庄子》的。
秦则问,“梁小姐,什么是‘入乡随俗’呀?”
秦安郡乜斜了小侄子一眼,逗他道,“秦则大学问家连‘入乡随俗’都不知道呀?”
秦则脸上开始憋起了红,嘟了嘴委屈巴巴。
这时客厅门开了,梁琇循声望去,是一个英挺的年轻男人走了进来。梁琇见他匆匆和池沐芳打了招呼,没做停留,好像有要紧事。那人瞧见她正回头望向他,便朝她点了一下头,随后就大步上楼了。
梁琇也礼貌地点头回应了下,片刻后才想起来,这是秦家三少爷,秦定邦。她没再理会,继续给孩子们讲内容。
梁琇特别爱看秦安郡逗秦则,笑着说,“入乡随俗,就是一个外乡人,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尊重适应这个地方的风俗习惯,”说着,她伸手揉了揉秦则的脑袋,“能当这个意思讲的,不光有‘入乡随俗’,还有‘入境问禁’、‘入国问俗’。”
在秦则提了比较简单的问题后,梁琇会就此做一些延伸,这样秦安郡也会因为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更多收获。
“入乡随俗”秦安郡知道,但是后两个她就没听过了,于是严肃了起来,问了是哪几个字,然后就给记到了一个厚厚的小本子上,不会写的字就请梁琇给补全。本子里的这种知识,已经越积越多。
这本子是梁琇专门送给秦安郡的。梁琇小时候就有不少这样的本子,爸爸妈妈给她讲的,她都记了下来。厚积薄的力量太大了,她在考燕大的时候,就曾深刻地感受过。
“外国人生活里也有同样意思的话。比如说英语里的‘入乡随俗’就叫‘heninRome,doastheRomansdo’。”
然后梁琇把这句话给两个孩子写了下来,挨个单词讲意思教读音,还带着念了好几遍。
“你们两个说,这个Roman我刚才说是什么意思来着?”
“罗马人!”小姑侄俩齐声说。
“太棒了,都记住了。”梁琇很开心,真是两个聪慧的孩子,记性好,说了就能记住。她接着道,“但是你们知道么,德语里也有Roman这个词,长得和英语的这个‘罗马人’,一模一样。”
“也是‘罗马人’的意思么?”秦安郡问。
“在德语里就不是啦,要不要猜一猜?”梁琇鼓励道。
两个孩子怕猜错,一齐摇了摇头。
“是‘长篇小说’的意思。”梁琇笑着说出答案。
“啥是长篇小说?”秦则转脸问向他姑姑。
“就是很长的小说,很厚的书。”秦安郡还给比量了一下。
“哦,一个是人,一个是书,差好大啊。”秦则感觉很奇。
秦安郡接着问道:“怎么英语和德语里有长得一模一样的词,还不是一个意思呢?”
“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梁琇犹豫了一下要不要给他们讲这么复杂,最后还是说了一点,“因为英语和德语都属于印欧语系,而且同属日耳曼语族。所以语言展过程中,会有很多交叉的东西。”
“哇!”两个孩子觉得好深奥,都没听懂。
池沐芳本来正眯着眼看杂志,此时也禁不住转头看向“教桌”,“梁小姐连德语都会?”
“我父亲当年在德国留学,当时柏林生活费用低,我们一家四口就都过去了。我在那呆了几年,多少懂一点。”梁琇微笑答道。
“梁小姐真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啊!”池沐芳不禁感叹,“以后太平了,两个孩子也得让他们多去些地方,多走走。像梁小姐这样多好,真令人羡慕。”
这是池沐芳的真心话,孩子们如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应该就会成为梁小姐这样的吧。
秦安郡刚还看着母亲和梁小姐你一言我一语地聊天,可一听到“多走走”,就默默地低下了头。
梁琇看在了眼里。
这个心结是一定要解开的。
“安郡,为什么没精神?”
“没什么。”
“不想出去‘多走走’?”
秦安郡和池沐芳俱是一怔。
“不想,我这样的,出去会被别人笑……”秦安郡的声音越来越低。
梁琇心被扎了一下,可眼前这个小女孩如果学不会面对这注定伴随终生的伤痛,那恐怕,连走出秦家的那两扇宅门都难了。
“你怕被别人看,别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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