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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赶路(第1页)

不知道是出生在大西北的缘故,还是基因里的天性使然,埃克斯从很小的时候,就对骑马这种活动异常的感兴趣,也对马这种动物有种自内心的喜爱。

他依稀记得,上辈子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去那些有着草原的地方旅游,一旦到了地方之后,头一件事,就是到处跑着搜寻当地专门出租马匹的牧民,并且花很长的时间讨价还价,租上一批看得上眼的,然后一骑就是一整天。

导致他每次去草原旅游,经常大半天都见不到他的人影。

在景区当中,一些专门被用来给游客乘骑的马匹,时间长了接触的人多了,往往都会变得油滑疲懒起来。

不是全程都如同闲庭信步一般慢悠悠的溜达,就是干脆走几步之后就低头吃草再也不动了,总之,除了主人之外,任何人都别想让他奔跑起来。

也许是马这种动物天生就能通人性,所有埃克斯接触过的马,哪怕年龄再老,只要埃克斯做出牧民们常用的指令,它都能异常听话的跑起来,仿佛它们能够感受到埃克斯对自己的亲昵,以及心中的那份热爱。

这种情况,经常就连牧民们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当然,这也取决于埃克斯养成的一个习惯,就是每当认识一匹新马的时候,他都会先走到马头旁,抚摸着马脖子跟它说说话,牵着它走一段之后再翻身骑上去。

而不像大多数游客那样,粗鲁的直接硬上。

可以说,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除了有把趁手的武器之外,埃克斯最想要的,就是一匹真正属于自己的坐骑了。

但养马属实太贵太贵了,一匹好马,不单单售卖价格就已经让他望而却步,它后期高昂的养护费用,也是他根本无法承担得起的。

其实这也是埃克斯迫切的希望改换门庭,想要跳槽去间谍部门的主要原因。

自从参加工作以后他才现,枢机圣殿的神甫实在太惨了呀,工资低,福利少,跟人家福音圣殿的传教神甫们一比,简直堪比丐帮分舵!

但要说让他去福音圣殿天天站在神殿里装神棍,埃克斯光想想都觉得不寒而栗,跟一群跳大神的厮混在一起,他是绝对无法忍受的。

看着随行的这一支规模不小的商队,埃克斯不由得眼热起来,心中赞叹道:“看看人家,啊?虽然天天走南闯北的居无定所,但是人家有钱啊!”

皮克曼的商队确实规模不小,光身披甲胄的职业护卫就已经过了二十人,剩下的三十多名帮工里,也有不少的精壮汉子,腰间斜挎着武器,一看就不是那么好惹的。

商队出前,在邓格拉尼斯收购了大量的马匹,其中多为驮马和骡子为主的驮畜,这都是一些专门向圣殿贩卖材料的商队,在结算完货物之后,为了省去返程时人吃马嚼的额外费用,就地便宜处理掉的。

而皮克曼正是看准了这个商机,准备将这些低价购来的驮畜,转手卖去帝国北方一些缺少驮畜的城市。

“你就不怕我们因为任务的原因,耽搁的时间太久,导致赔本了?”埃克斯有些好奇的问道:“这么多马匹,每天的消耗可一点都不小呀。”

“当然不会。”皮克曼满不在乎的扫了一眼身后的队伍,跟埃克斯耐心地解释着:“在肖农,会有人接手这一批驮畜,况且,咱们的时间并不充裕,如果不加快度寻找,一旦钥匙落入巴丹尼亚或者斯特吉亚所代表的势力手中,那一切就都无法挽回了。”

“到时候硬抢不行吗?”埃克斯有些不太明白:“钥匙如果落入他们手里,至少也算是明确了目标,比现在这样漫无目的地寻找要简单得多吧?”

“简单?”有着一口整齐的大白牙齿的皮克曼,被他的无知逗得哈哈大笑:“你难道指望着咱们这几十人围攻肖农不成?”

“当然不是……”埃克斯有些尴尬。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年轻人。”皮克曼乐不可支的继续说道:“像阿耳戈隆那样,在某次暴乱中被抢走?”

他跟埃克斯对视了一眼,就像胯下骏马的脚步一般,不急不缓的说道:“我不知道你在教廷圣殿里,这么长时间都学到了什么,但我所知道的是,如果生了那样的暴乱,那些贵族老爷们,一定会毫不留情的将暴民屠杀殆尽,而不是像仁慈的涅雷采斯皇帝一般,只是将他们驱逐出境。”

听多了赫卡戎的阴谋论,对皮克曼口中,皇帝驱逐暴民即仁慈的论调,感到颇为新奇,他看向皮克曼的眼神都变得惊讶起来。

“把这些暴民赶至边境,被异族屠杀和奴役是一种仁慈的行为?”埃克斯反问道:“在巴丹尼亚的竞技场各个中,到处都充斥着来自帝国的死囚斗士,这也是仁慈?”

“当然。”皮克曼脸上的笑容逐渐隐去,他调整了一下抓着的缰绳,从左手换到了右手上,轻轻敲打了一下马背,让脚步开始放缓了的坐骑,恢复了之前的度:“如果不是这样,那些混蛋现在已经在城头和路边的树枝上随处可见了吧……”

“你觉得,帝国的贵族就会比巴丹尼亚人的贵族高尚许多吗?”皮克曼似乎不太满意现在的度,他突然坐直,绷紧了腰部,两腿力使劲的夹了一下马腹,接着马匹小跑起来时上下的浮动转头吆喝了一声:“全前进,乌云就快要赶上咱们了,不想淋雨的就加快度……”

随后他转头再次看向已经陷入了沉思中的埃克斯:“那些失去了财富,损耗了领地的贵族们,怎么可能轻易的放过这些小偷和强盗?”

全前进后的商队,经过一夜的赶路,在第二天清晨进入了马鲁纳斯城的范围。

他们没有继续赶路,而是选择在马鲁纳斯森林外,一个叫做埃贝雷斯的村庄里暂时休整。

倒不是因为人困马乏的缘故,而是乌云终于追上了他们的步伐。

听着天边传来震耳欲聋的阵阵雷声,埃克斯感叹还好皮克曼是个经验丰富的领,不然在雷雨天里进入森林,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是个以出产高地白葡萄而远近闻名的村落,成片的葡萄架隔得老远就能看到。

如今已到了秋季的末尾,天空中落下的寒冷雨滴,让只剩下枯黄叶子的葡萄藤,经受着最终的洗礼。

这种在城镇周边的村落,正处在商队的必经之路上,所以对于如此规模的人数到访,村中的旅店一点都不显得局促,一众商队成员被安排得井井有条。

看着正在大厅中忙碌着准备餐食和酒水的旅店老板,埃克斯不由得想起了鲍勃一家。

想起他和赫卡戎刚到邓格拉尼斯时,初次遇到等在旅店门口的一家人,他不禁怀念起从前无忧无虑的生活。

自由自在的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睡醒就有饭吃,随手就有酒喝,更何况……

“临走时,都没来得及跟拉道古尔打一声招呼,好想吧唧她一口呀。”埃克斯心中一荡,之前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分开之后反而激起了他强烈的占有欲,以及浓浓的不舍之情。

“在想女人吗?”坐在他对面的皮克曼,一眼就看出了春心荡漾的埃克斯现在心里想着什么,转念一想,他恍然大悟的说道:“哦哦哦,抱歉抱歉,我差点都忘记了,你不但是圣殿的神甫外,更重要的还是那个人的女婿,哈哈哈哈。”

“这事有什么好笑的……”埃克斯莫名其妙地看着,又咧着大白牙直乐呵的皮克曼。

皮克曼可没听到埃克斯内心的不解,他自顾自的冲埃克斯继续说着:“你的未婚妻,嗯,是个美人胚子,如果按照南方人的说法,她可是那个人的掌上明珠啊,幸运的小伙子。”

埃克斯倒是挺佩服这个大大咧咧的男人的,他能将间谍的素养和自身性格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在规避掉一些敏感词汇的同时,还能完美的表达出说笑的含义,放在他上辈子,这货绝对是某吧的资深老哥呀!

不过埃克斯并不想就这个话题继续聊下去,他非常反感别人对自己的女人评头论足。

“我们什么时候出。”压制住心里的不快,埃克斯岔开了话题。

“等雨一停就走。”皮克曼也不是那种不知轻重的人,看到埃克斯表情有些不自然,就果断结束了调笑,他看了一眼门外不断落下的雨滴,跟埃克斯说道:“上去睡一觉吧,这雨估计一时半会是停不下来了。”

“没事,我在这趴一会就行。”埃克斯看到商队的同伴们都只是趴在长桌上休息,还有几人更是坐在门口远远地看着货物,便打消了上楼休息的念头,毕竟这样的情况可能后面会有很多,总搞特殊肯定是不行的。

皮克曼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已经趴在桌上睡过去的青年神甫,嘴角不由得挂起了一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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