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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嗯?”方应琢没有听懂。

我决定不再继续逗他,换回更加认真的语气告诉他:“好啦,刚才都是开玩笑的。到了现在这一步的话,怎么看都该是男朋友吧?”

方应琢当即打开台灯,我看到他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问道:“真的吗?”

“嗯,真的。”我冲他笑了笑,“你现在可以好好睡一觉,第二天醒来再向我确认一次。”

我想,给出这个答案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无论如何,方应琢在我心里是最特别的人,许多值得纪念的回忆和亲密接触皆是有关于他,五年前我对他的不告而别颇有怨怼,五年后我又因他将我囚禁感到不解,现在两件事情都有了答案,背后的原因又那样令人揪心,而我无法做到无视,也该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心意。

如果此时此刻我还在拒不承认,那未免也太过渣男了。我才不是那种人。

方应琢又重新躺回到枕头上,借着台灯暖黄色的灯光,他用自己的眼睛描摹着我的眉眼,就这么看了许久,似乎觉得不够,他又伸出手,用手指摸了摸我眉毛上那道陈年疤痕。

因噩梦惊醒后,方应琢没有立刻重新睡着,而是开始与我聊天,他问我:“秦理,我是不是还没有问过你,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像小兔子啊?”

我开始回忆五年前自己的想法,一点一点转述:“我小时候是跟我奶奶在村子里长大的,那时候每家每户都会养些动物,我家养过几只大白兔,就是最常见的那种,粉耳朵,红眼睛,被我喂得很胖,它们几个的性格非常好,很亲人,有时候又表现得有些害羞,我觉得跟你在粟水镇的时候很像,所以就一直这么想了。”

我继续煞有其事地说:“不过呢,后来我又觉得你像垂耳兔,就是那种耳朵很长、耷拉下来的小兔子,毛绒绒的一团。”

“就像你微信头像那只一样吗?”方应琢问我。

嗯?方应琢怎么知道我的头像是什么?我们两个好像还不是好友啊。

不对。我的一切明明都被方应琢了解得一清二楚,只有我被蒙在鼓里而已。

“对,就是那样。”我说。

当初在兔咖看见那只霜白垂耳兔时,我就有了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然也不会为它拍摄那么多张照片,还将其用作社交平台的头像。

方应琢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原来我在你眼里是这样的啊……但我应该没那么可爱。”

至于方应琢的另一面,我也不是没有见识过,我忍不住笑了一声,说:“现在我就希望你能健健康康,像小兔子一样吃好喝好,别有太多烦心事。”

那天我与方应琢谈心到很晚,期间接吻三次,不知道嘴巴怎么就黏到了一起,其中最后一次双方险些控制不住,我不想显得自己过于急色,而方应琢担心我手上包扎过的伤口,两人最终用了极大的耐力忍下来,最终还是只停留在亲吻这一步。

但即便是这样也很好。

简单的触碰也可以交换喜爱与心意,有时候做什么反而变得不重要,只要陪在身边的是想见到的那个人就好。

双唇分开,方应琢轻轻碰了碰我手上的纱布,问我伤口痛不痛,我摇摇头,说不疼。这是真话,我这人从小到大忍痛能力极强,一旦过了最难忍受的那一阵,就没什么其他的感觉了。

我则伸出手去摸方应琢手臂上那条伤疤,问他这是怎么回事。这道疤痕出现在方应琢身上,就像白璧微瑕,令人惋惜,然而美人就是美人,即便有这一点细小的瑕疵,也是瑕不掩瑜。

“好像有一次偏头痛发作,很难受,为了让脑袋不那么痛,就顺手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划了一下胳膊……”方应琢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人也变得越来越心虚。

他以为我会训斥他,可我只感到心疼。

我轻轻捧起方应琢那条手臂,低头亲吻那道约有十厘米的疤痕,尽管这种做法也无法缓解方应琢当时的疼痛,但我还是想要做点什么。

一开始,只是轻轻的啄吻,到后来,我渐渐生出些别的心思。我低笑一声,扌罙出一小截she||jian,从上至下地顺着整条伤疤来回tian||nong。

方应琢像是感到了一阵不轻不重的痒意,整个人瑟缩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想要抽出自己的手,却被我一把按住。

我变本加厉地继续,直到方应琢的脸色红得像是快要自燃,才松开了他。

第二日,我和方应琢是被一阵有规律的敲门声吵醒的。

我大概只睡了半个小时,方应琢应该也差不多。

谁大清早的扰人清梦……

方应琢睁开了眼睛,但还躺在床上,我便穿着睡衣趿拉着拖鞋去猫眼处看了一眼,看清楚来者的那一刻,我的心中顿时一惊,呼吸也随之一滞。

门外站着的人,竟然是方应琢的母亲,傅摇。

作者有话说

怎么样,开始甜了吧!

秦理口中“反过来也成立”的意思是,方应琢同样也是他的主人。嗯嗯,两个人玩很大……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要做吗?”

方应琢见我迟迟没有出声,也从床上走下来,略显疑惑地问我:“门外是谁?”

尽管毫无心理准备,我只好如实回答:“是你的妈妈,傅摇。”

门外除去傅摇以外,她的左右两边各站着一位穿黑色西装的保镖,傅摇同样穿着一身黑,是一套修身的黑色连衣裙。

闻言,方应琢脸色一变,表情与刚才的我别无二致。他蹙起眉头,语气中有几分显而易见的焦躁:“她来这里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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