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凌曼宇停在路旁喘口气。
再晒下去她就要融化了!柏油路旁边是整排的树林,或许走在树林里会比较凉快一点。她决定改变行进路线。
当初为什么会同意和朋友合开经纪公司?就是为了不想处理太多不必要的杂务。
凌曼宇越想越心酸。
说来好笑,在许多女人心中“美丽”是一份求之不得的礼物,对她而言却像魔咒一样。
她并不是多么美如天仙的人种,只是承袭自书法家父亲的清瞿骨架,以及母亲的细致五官,让她从小便有着清丽高挑的外型,再加上天生的艺术感让她懂得如何搭配出属于自己的风格,所以即使她不是一个特别追求流行感的女人,依然能在同侪之中成为一个亮丽的焦点。
不可否认,学生时代她也为自己的外貌沾沾自喜过,但是当大家都毕了业,投入职场,许多刻板印象便成为她如影随形的负担。
如果你处在一个摄影棚里,你身高一七五,高挑优雅,皮肤犹似上等白瓷,五官精致如艺术品一般,四周有一堆工作人员围着你,所有走进这个房间的人都会假定你是什么人?
你一定是模特儿!
所以当每个人赫然发现,你不但不是模特儿,还是那个帮模特儿拍照的摄影师,而那些被你拍的女人都还长得不如你美时,你就会开始收到许许多多的疲劳轰炸!
“曼曼,你长得这么漂亮怎么不自己下来做?模特儿比摄影师好赚啦!”--这些属于无聊闲建议的等级。
“如果让我当你的经纪人,我保证你能在两年内赚到生命中的第一个一千万。”--这个是主动出击的。
“曼曼,我介绍个 case &32473;&20320;,有一个工作现场很需要人,那个导演正在等你,我已经帮你打点好了,你赶紧过去。”然后等她到了现场,才发现人家不是要找她拍照,而是等着拍她--这是自以为好心的却让最她厌恶的。
听多了她的抱怨,那个号称青梅竹马、兼女儿的爹、兼死对头、兼老朋友的安可仰,笑道:“谁教你每次都要打扮得比主角美,你扮丑一点不就好了?”
“拜托!我是个摄影师,我是靠眼光和美感吃饭的女人,我为什么不能像其他职业妇女一样,拥有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权利?”她抗议。
就是在这时候,一位资深的模特儿好友约她一起创业。
于是她想:有自己公司的好处似乎不少。一来不会再有人来挖角,二来她仍然留在娱乐圈这行,随时开放在更多摄影的工作机会之下。
想一想一举数得,于是她同意了。
结果呢?
别说接什么摄影 case 了,过去三年来她连自己公司的 d 都没空拍,所有醒着的时间全在处理经纪杂务了。
“我是个摄影师,我是个专业的摄影师、我是个摄影师、我是个专业的摄影师”凌曼宇边在树林里前进,边念经。
她的求职之路为何如此艰难?她只想当一个单纯的摄影师而已。
“我只要求一次就好。”她停下脚步,仰头跟老天爷打商量。“就此一次,让我做一些我真正想做的事。”
轰!刷--刷--刷--一阵热带暴雨毫无预警地当头淋下。
凌曼宇低下头,吐掉口中的雨水。
“谢谢,我接收到你的旨意了。”这样的拒绝起码清楚明白。
“那个见鬼的市政府究竟在哪里?”她想尖叫了。
他们的外景许可证三个星期前申请完毕,照理说今天一到塞国就可以直接动工,可是刚才请导游到旅馆柜台一问,没有任何文件等着他们,还得他们派人走一趟市政府去拿。
雨越下越大了。
草帽毫无挡雨能力,她的dkny衬衫黏在皮肤上,prada的凉鞋跟陷进泥土里,如果刚才的她只是被烈日晒融,现在就是把这团烂泥再和水捏成落汤鸡!
“先找个地方避雨再说。”
四面八方全是树,水气茫茫地漫成一片,天!她才走离正路十分钟而已,为什么彷如置身在蛮荒森林里?
一阵风雨突然吹掉她的草帽,雨水打得她眼睛都睁不开!凌曼宇惊叫一声,缩着颈子往树影间钻去。
砰!她一头撞在某个极为坚实的物体上。
“啊”她捂着额头,头昏眼花地坐倒在地上。
天!这这、这是什么?
“:”她一张脸又青又白,呆呆望着眼前的巨大物体。
这是熊、熊吗?
它乍看之下没有五官,只有一头又浓又密的棕色杂毛,遍布在头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