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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2页)

彼时阿德还小。洗盏时,只一脱手,便将那盏丢进了水里。

眼见那盏在急旋中平平着水,犹如一片断梗的莲叶,渐行渐远。

只是一时不察而已,竟再也难返。

常夫人从里头走出来,摸摸她的脑袋:“丢了便丢了罢,别想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阿娘说话很轻,只是落在她心尖上却很重。

如今倏尔回想起来,真是颇有禅意。

在她生命中的许多事。

比如玉盏,比如更多更珍贵的东西。或她愿意,或不愿意,都已然随她而去。

跟着流水似得时光,沉浮着,消失不见。

仅会很偶尔的,出现在夏夜的长梦中。

正如曾经的那只玉盏带走了她的幼年一般。

如今,她渐送入水中的这只玉盏也即将带走她的过往。

她手中一松。

就只看着它渐沉渐浮,离她越来越远,直到最终不见。

她的心也跟着那盏,颤抖着,漂漂落落,最终又回到肚子里去。

她知道,再重的事也该放下了。

可不知怎么,还是怔怔的流下泪来。

王遇为她拭干眼泪,颇有些担忧。

长华这方畅然一笑,拍拍他的肩,以示宽慰。

此时日头正好,荷莲正盛。

而她冯家三娘的人生,还长着呢。

——————番外一终——————

番外二·三世(上)民国篇

和韶华的第二世发生在战乱时。

初见她时还以为是个梦,等反应过来,她已然走开了。

原来重活一世的是她,我仍是那个我。

彼时我正进行一项特殊的工作。

应工作要求,正在找一个对颜色机具敏感度的人。

学名上叫做绝对色感。

这一类人同常人不一样,准确来说是眼睛与常人不一样。

我们平常所能看到的,笼统的颜色。在他们的眼里则千变万化,全然不同。

为了找到这样一个人,我孤身从香港到上海拜访了一位专做古董字画生意的世伯。

他那里倒有个人选,于是我便拿着他的信前往圣约翰大学。

没想到来迟一步。

等我跨入学校的足球场时,只看见一群人涌着一个躺倒在地的人。

他的血从脖子上泄下来,不是那种迸射状的鲜血,而是一刀割破了气管。

最后给的说法是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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