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学习,但是不喜欢为了博得授课老师笔下的“o”而被强制按在浪费时间的课堂上。
甚至,某些课程在他看来,根本没有学习的必要。
哦,这句是他纯粹被棒球老师气的说出来的胡话。
当初选选修课的时候,我和斯潘塞不知道为什么就挑了个棒球,结果这门课的学分获取十分艰难,斯潘塞已经觉得是在浪费时间了。
哎,谁让我们选课的时候,脑抽了呢。本来以为小时候练习过棒球,上手应该不难,看伊森那只考拉,以前还是棒球校队的呢。他都会,我们怎么可能不会。
最后只能说,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虽然斯潘塞很暴躁,很想放弃这门课,但是为了学分,为了成就全优,我还是把他拖住了。
自己选的课,跪着也要修完。
好在棒球老师虽然对我们的课时时长有要求,对于我们的技术却没有多大要求,平日里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也明白,斯潘塞和我在课堂上和那些魁梧的运动型学生不一样,而且彼此之间还有些小矛盾。
我无意间听到棒球老师闲聊,他以为我们这么想学棒球,这么艰难的学棒球,是因为对棒球是真爱。
所以他一向挺护着我们的,对我们大多数时候并不严厉要求。
算了,这种让我们获利的误会就让它永远成为误会吧。
其实除了某些不确定性,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和斯潘塞都考虑到了,却一直都没有提出来。
斯潘塞的目标是加州理工或者麻省理工,他可能更倾向于加州理工一点。
但是,无论是加州理工还是麻省理工,医学专业都不算顶尖。
我和斯潘塞都有一点犹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分开?
不可能。
不分开?
那就只有一个人迁就另外一个,或者是两个人这种,重新挑选这两个专业都非常不错的其他学校。
今天放学后,我们两个一起在斯潘塞房间看书的时候,斯潘塞正式把这个议题提上了议程。
他劝我选择哥伦比亚医学院,他可以挑选同大学的数学系。他还说,对于他来说,大学的好坏并不重要,在哪里他都能学好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我有点感动。
斯潘塞总是这么贴心,也从来不计较自己为朋友做出的牺牲。
第十九篇日记(下)
我是有点感动啦,但是并不代表我会听从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