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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在那本男频年代文中,刘轩是货真价实的男主,不仅出生于职工家庭,一成年就接班做了正式工人,还在风口来临的时候毅然辞职,不仅免受下岗潮的残害,还靠着摆摊赚到了第一桶金。

而后,靠着这点资金以及岳父的帮助,他盯上了“超级市场”这个东西,开了县城里的第一家私立的超级市场,成了几家连锁超市的老板,一步步走上了人生巅峰。

而那书中的反派,正是林佳豪!妥妥的男主对照组,不仅是地主家的余孽,还仗着自己那一点点小聪明,在摆摊的时候抢男主的生意,有了几个钱之后还开了好多家连锁的百货超市,每一步都是在和男主打擂台。

在那本小说里,林佳豪也算是个人物,但是在故事的最后,他却依旧被男主一家给搞破产了。

看着院子里正忙着地挖蚯蚓的小萝卜头,秦欢实在是难以想象,这个还不到她腰高的小朋友,居然是日后叱咤商界的大反派?

对了,林佳程,林佳程在书里的结局是什么呢?

秦欢努力回忆,终于从脑海深处扒拉出来了那一段记忆。

林佳豪一直致力于和男主打擂台,似乎就和他哥哥有关?

这个一直活在林佳豪记忆中的角色,好像是在27岁那年运输货物的时候死在了运输途中。

长兄死后,林佳豪便从小就扛起了养家重任,不仅瞒着妈妈从学校辍学,还悄悄盯着对照组刘家,不知不觉就黑化了。

对,书里说那是一个雪夜,大路结冰封路了,林佳程为了赶订单选择了走小路,然后车子抛锚,遇到了山沟里的匪徒,生命永远停在了27岁。

这个订单,正是刘长安派给他的任务。

27岁,秦欢牢牢记住了这个时间节点。

现在林佳程才23岁,还有四年,还有四年可以逆天改命。

秦欢是不想林佳程死的,她穿越过来的前一天,原主就被大哥大嫂两个绑着去了孙瞎子家相看。

孙瞎子不仅瞎了,还十分邋遢,鼻涕掉了老长,时不时用袖子一擦,把袖子都染得黢黑。

而且一听见女人的声音就嘿嘿笑,用那双空洞的眼睛盯着你,十分渗人。

这样的男人,就算是没有瞎,村里也没有小姑娘能看得上他。

但是在他娘那一百块钱彩礼的诱惑下,原主的大哥大嫂居然就要把原主推进火坑。

难怪原主宁愿悄悄烧炭,也不愿赖活着呢。

这不,原主烧炭死了,倒是把加班猝死的她换了过来。

穿越到这样一个凄惨的女孩儿身上,秦欢也十分绝望,回想起原主记忆中孙瞎子的面庞就更加绝望了。

刚吸收了原主的记忆,秦欢就开始惦记着要逃跑,可惜在这个去哪里都要介绍信的年代,跑去城里指定是不可能的。

但是往深山老林里躲也不是办法,深山老林里,先不谈会不会有野兽,要是在荒郊野岭遇上更加恶心的人,到那个时候才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秦欢翻找着原主的记忆,更加绝望地发现,自从她娘死去之后,身边就再也没有向着她的亲戚了,想要躲到亲戚家这条路也被堵死了。

就在秦欢绝望到想要同大哥大嫂同归于尽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

就在大哥大嫂和孙瞎子家商量着加彩礼的时候,隔壁村的赵文娟居然提出自家要出一百五十块的彩礼,替林佳程求娶秦欢。

林家老太太时间不多了,临死前想要看见长孙娶媳妇儿,赵文娟便满村子寻摸合适的姑娘。

听说秦家大哥要把秦欢说给一个瞎子,赵文娟就找上了门,用更高的彩礼把秦欢定给了自己的儿子。

原本秦欢以为林家是比孙瞎子更不堪的人家,直到大哥大嫂收下了彩礼,把孙瞎子家的彩礼退回去,和林家正式定下了婚约之后,秦欢才有了和赵文娟独处的机会。

“秦欢,以后我就叫你欢欢吧。”赵文娟的语气很和缓,恬淡地笑着,和秦欢映像中恶婆婆的模样相差甚远。

见秦欢没有理她,赵文娟便自顾自地开始说道:“抱歉,没有实现询问你的意愿就定下了这番亲事。实在是老太太病得太急,实在想看看孙媳妇的样子,我又四处打听了,倒是有几家适龄姑娘愿意进我林家的门。”

说到这里,赵文娟顿了顿,道:“我提这个不是想说佳程怎么抢手,只是想告诉你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着你和佳程从未见过,送走了老太太以后也不一定会真的在一起,不想平白耽误了别的没订婚的姑娘,就想着把你从孙瞎子那里抢过来,至少你也不用跳进那个火坑。”

这真的是雪中送炭了,秦欢本来都快绝望了,以为自己又要被卖给另一个陌生人,现在听赵文娟的话,似乎并没有强迫她的意思?不嫁给她儿子也行?

但是,一个陌生人,为什么会平白无故掏出这么多钱来帮她呢?秦欢心中升起了一丝警惕。

或许是看出了秦欢的心思,赵文娟又说:“只是,我那些彩礼也是用佳程的学徒工资一点点攒起来的,要是你不愿意,就当是借我们的吧,要是这门亲事不成,就等以后你和佳程离婚了再慢慢还。”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秦欢自然是先同意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逃离原主大哥大嫂的魔爪。

“好,我答应。”秦欢看着赵文娟,坚定地说道。

为了防止林家这边反悔,秦家的大哥大嫂一收完彩礼,就收拾了东西,让秦欢去了林家住。

只要秦欢在林家过了夜,这门亲事就反不了悔了,彩礼更是不可能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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