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风云小说>第一人称视角 > 第5章(第1页)

第5章(第1页)

但牙牙不知道其实那些都是我画的。

快接近冬天的时候,古茗出了一款新品叫柚见水果茶,牙牙和我都很爱喝。我中午放学就常去那一片吃饭,吃完买两杯下午上课之前给牙牙带去。不过柚子泡久了容易发苦,我就等到一点半左右才去买,下午两点的课,我常因为这个迟到。有次第一节数学课,数学老师脾气不好,也不待见我,见我拎着吃的,就让我到班门口罚站。

站了一会儿她走到门口,问我进不进来?

我说不进。

她白了我一眼就进教室继续讲课了,我想着反正她也不会再管我,直接下楼到小花园的凉亭里坐着喝奶茶了。有个老师见我背着书包觉得很奇怪,走过来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说体育课自由活动。

牙牙发现我最近到家以后回消息变慢了,问我怎么回事。我拍了一张正在写的练习册给她传过去。她发来几个笑脸,说五道大题错了四道。我弹个语音过去,说那你还不教教我?

她似乎很喜欢我在学习这件事上表现得上进,一口便答应下来。说以后一晚饭过后一起去自习室,让我坐在她旁边写作业,把不会的题都圈出来,然后等我们都写完她会一道一道讲给我听,压轴除外,我学不会。

我第一次听说有自习室这个东西,很好奇。原来就是一人一个座位,然后挡着个隔板,按小时收费,还不让讲话。惟有一个好处,有空调,暖和。我们这边海拔高,虽是南方,但每年冬天都会下雪。11月份已经算冷了,但有空调就可以在室内穿卫衣,耍帅。

那自习室就建在二中的教师小区的单元楼里,高中生居多,有几位每天雷打不动,像是不吃不喝的节奏。每次和她去上自习我都是当约会来的,她在左,我在右。一般是七点半或者八点去自习室,写完通常是十点左右,她中午也有写作业的习惯,所以写得快。只要她停笔我就配合她收拾东西去外面阅览室,阅览室是可以讲话的,光线也不错。她讲题很有耐心,11点左右她妈妈会开车到小区门口接她,我则会从侧门出去打车回家。

托她的福,我的作业完成度有了质的飞跃,不再是乱填空。

我开心死了

从前交作业,都是组长走到我面前,她说“数学。”,我说“嘿嘿。”现在不一样了,一下早读我就会抱着全部作业走到她面前,她随手翻看一下,说“抄得挺好啊。”,我说“勉勉强强啦”。就这样被牙牙老师补习了一个月,某天我到小区门口等她,她说今天不补习,要去看电影。

《你的名字》上映了,牙牙说没抢到首映,就看个晚场吧。她把票递给我,我在进场前去买了可乐和爆米花。11点多才散场,牙牙看哭了,我有些后悔没买纸巾。故事内容挺不错的,有些桥段看得我也想哭,但是为了当男子汉我死死忍住了。

比起新海诚,我更喜欢宫崎骏,千与千寻、龙猫、波妞喜欢宗介。

牙牙问过我最喜欢的动漫人物,我说漩涡鸣人。其实火影我只看到一百八十多集就没再继续往下看了,她问我为什么喜欢,我说打不服、不认输的很帅。生来极强,那种高天赋的就相对没那么帅了,但是埼玉老师除外。

9月份过生日的时候我没告诉牙牙,因为那会儿我们才在一起没几天,如果她知道了还送我礼物的话,我心里很过意不去。圣诞的时候牙牙给我准备礼物了,说是情侣毛衣。我打开一看,真的傻眼。

一开始只期待不要是红配绿那样的死亡撞色,然后我拿着粉红色的毛衣陷入了沉思。白的那件背后是颗草莓,粉色那件背后是只小兔子。我拿出我准备的礼物,一支口红和一个旋转木马的八音盒。我说为什么不能我穿白色,她穿粉色?我穿粉色明显违背了商家的设计初衷。牙牙没有退让,并且要求周五要一起穿。

于是我就穿了,在某次补习结束后,和飞哥朋朋一起在正通路吃宵夜的晚上,遭到了他俩的无情耻笑。我说你们不懂,这是猛男穿的。说完他俩还是笑个没完。

与二中门口的奶茶街相垂直的其中一条就叫正通路,有粥店、美妆店和烧烤店。这路走到底是一个大十字路口,有五海公寓和花园小区。飞哥本名里没有飞字,而叫方锦园,正太长相。朋朋会叫他园园,他不喜欢,觉得这样叫很娘。我叫他飞哥是因为我小时候喜欢看飞哥与小佛,约定好我叫他飞哥,他叫我小佛,后来他给忘了,叫我小北,只有我坚持叫他飞哥。朋朋叫张朋与,是我们三个人里边最高的,话少内向,但时常语出惊人。

走往于正通路的老师很多,很多很多,在这条路上偶遇老师的概率是最高的,因为许多老师要么在二中任教,要么就住在二中附近的小区里。朋朋就曾有过血的教训,他和飞哥吃完晚饭出来散步,在街上他非要拿出香烟来抽,飞哥表示风险太大,不和他一起。朋朋拿着烟,刚点燃没走几步,就被高中音乐老师拍了肩膀。

把朋朋吓得烟都掉了,老师问他在干什么,他说:

“老师我不会抽烟,我在装x。”

老师哈哈一笑,然后转头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也哈哈一笑,然后告了家长。

就这个装x事迹被我们拿着笑了一个学期,到现在我只要想起来都还是忍不住会笑。

烧烤才吃一半呢,我瞧着对面他俩这吞云吐雾的,摇摇头叹气。这要是让初中班主任知道了,应该就不会再在找我谈话时让我向他俩学习了。成绩好倒是没话说,我和飞哥是初中同学,军训还没结束就玩一块儿去了,朋朋和飞哥是小学同学,小学毕业他去了二中,初一的时候飞哥介绍我俩认识,我们仨经常在一块儿吃饭、上网。飞哥是“电子圣手”,玩游戏很厉害,我和朋朋常驻4399,双人黄金矿工,无敌版我们能挖个通宵。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