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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第1页)

亚巴顿懒洋洋地伸爪子,金色兽瞳只是看了眼林间小精灵,这群小家伙仿佛感觉到什么恐怖气息,惊惧地叽叽叫着一哄而散,飞得远远的犹觉不够,躲在花生叶子下瑟瑟发抖。

林牧将玩偶衣服捡了起来,召唤水元素用了清洁魔法,然后放在小花屋延伸出来的叶子上晾晒。

木木早在感觉到有危险的时候就飞远了,见林牧远离了那个恐怖的家伙,才敢飞过来。

林牧伸了个懒腰,看看时间,打算带他们去百花牧场挑羊兑现自己的承诺。

谁想到绒绒却摇着脑袋,指着碧绿宽阔的草地上蹦跳的卷卷羊道:“爸爸,吃这个!好吃!”

绒绒小小年纪,早就能通过现象看本质了,在他眼睛中,那只卷卷羊虽然小了点,但是血肉中的魔力充沛,味道比起这些普通的牛羊好太多。

卷卷羊察觉到了危险,浑身毛毛抖了抖,羊尾巴都不敢翘了,躲在高大的奶牛身后不敢出来。

林牧赶紧将磨爪子、舔嘴巴的绒绒抱起来,道:“卷卷羊是爸爸的魔宠,不能吃。绒绒乖,跟爸爸去百花牧场挑小羊好不好?”

绒绒只能失望地垂着耳朵,不甘心地看了眼卷卷羊。

这次林牧打算驾驶小餐车过去。以前用来卖食物的小餐车重新被改装,后面加了一个大的拖车厢,看上去有点像是奇怪版的小卡车。

因为这次的烤全羊是为了奖励暗魔狼崽还有两只宝石兽,它们监督牧场小动物们定点排泄工作完成得不错,所以林牧将三只小家伙都带上了。

亚巴顿和阿诺德他们留在农场看家,林牧将绒绒放到肩膀上,驾着小餐车驶向百花牧场的方向。

路过万木林的时候,车厢上蹲坐的暗魔狼崽突然站了起来,紫色的狼目对着一个方向凶狠地嗷嗷叫着,耳朵上浓缩成耳钉的毒物慢慢扩散开来,遍布小狼崽的全身。

两只宝石兽疑惑地看着小狼崽,它们嗅了嗅空气中的气味,并没有发现什么危险的地方,只是有一些讨厌的味道。

暗魔狼崽焦躁地转着圈,想要跳下车厢,眼睛一直盯着某个方向,但是在扭头看了眼前面正在开车的林牧后,狼崽摇了摇尾巴,还是没有跳下去,只是记住了这个气味的位置。

林牧感觉今天的万叶林和以往有些不一样,当路过一处的时候,林牧见到有身穿盔甲、腰挂长剑的骑士在训练,他连忙远远避开,但还是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林牧觉得奇怪,百花镇这边很少见到骑士团驻扎训练,他们更多是在临近的村镇靠近森林外围建立基地,防御警戒东南边境兽人帝国的入侵。百花镇靠近迷雾森林,拥有麦丘山这一天然防线,再加上小镇的防护罩是万花国唯一的黄阶法师亲手布置的,并不容易攻克,所以林牧在百花镇的那段时间,很少见到骑士团出没。

大概是看见林牧没什么危害,几个骑士只是看了几眼,之后继续训练,其中一个身材高大、气势与其他骑士尤为不同的男人倒是盯着林牧的车厢久久没有回神。

车厢里的两只宝石兽在那个男人看过来的时候已经隐去身形,两只兔子似的长耳朵互相触碰,交流。

“雷顿公国的人这么快就追过来了?”紫眸宝石兽戳戳兄弟。

绿眸宝石兽躺在狼崽毛毛中,懒懒道:“反正有王在,他们太贪婪了。在我陷入沉睡的时候,王只是让他们顺便保护我而已,他们竟然把我看作了自己东西。”

紫眸宝石兽不屑道:“这个大陆的生物大多都是一些无耻又愚蠢的家伙。”想了想林牧还在前面,又赶紧补充道:“王后不算!”

“来就来吧,正好王后不是说缺种地的人吗?那个叫辰的家伙体力还不错,比那群林间小精灵强多了。还有教堂那个死老头子,虽然恶毒了一点,但是好歹是个水系魔法师,可以用来帮忙灌溉。。。。。。”

绿眸宝石兽想起自己被关在教堂地下室多年的经历,将那些总是在自己面前不怀好意打转的人安排了个明明白白,一直听着林牧在耳边嘟囔人手不够的绿眸宝石兽也开始为农场安排人事了。

两只宝石兽聊着天,在林牧到达百花牧场的时候,两小只挤在狼崽的毛毛中叠在一起,耳朵分离,这才停止交流。

百花牧场紧邻百花农场,都是一个古铜色皮肤大叔的私产,这位大叔据说还是一位剑士,只不过因为升阶失败回到百花镇继承父母的农产生活。

林牧下车看到大变样的农场不由张大了嘴,原来种植的小麦还有一些经济作物此刻全部被砖石取代,农场大叔正叉着腰跟旁边戴着工帽的男人说话,大嗓门就算林牧隔得远都能听清一些谈话内容。

牧场的牛羊噜噜兽们被驱赶到一旁,大型炼器占据了草地,此刻正在扒地皮。

这是什么情况?

林牧半晌没回过神来,等到两只宝石兽指使狼崽去挑羊的时候,他们一行人才引起了农场其他人的注意。

第55章五十五只小兽

"林牧?"农场主大叔显然还记得他,露出笑容,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朝着林牧友好打招呼。

林牧看着大变样的农场,到处都是大型炼器还有忙上忙下搬运东西的苦力,好奇问道:“巴兹大叔,你这是准备改造农场吗?”

巴兹——也就是面前的古铜色皮肤壮汉摇头,脸上带着喜色,道:“不是,我已经准备将这块土地卖给镇长了,他想要扩建小镇,我也算是为咱们百花镇的建设出一份绵薄之力。”

林牧这下是真的惊讶了,他知道巴兹大叔已经经营了百花农场和牧场十几年了。没想到这么大一块地理位置优越的土地竟然就这样卖了出去,以前林牧来送盒饭的时候,可是眼馋了巴兹大叔的农场许久。

见林牧奇怪,巴兹大叔没说什么,林牧脸上的表情他已经在很多人身上见到过,其他人都不理解他为什么要把土地卖了,还是一个经营得不错的农场。

巴兹大叔拍拍林牧的肩膀,感叹道:“想我当年因为进阶求学失败回到百花镇、继承父母家业的时候,也跟你差不多大。。。”

“没想到一晃十七年过去了,在我以为今后的生活就是在百花镇种些小麦、养养牛羊,没事和老朋友去酒馆喝酒听冒险者吹牛时,竟然还能碰到升阶的契机!”

说到这,巴兹大叔脸上绽放出狂热的色彩,他紧握着手上一把古朴巨剑,剑脊宽厚似蓄着无尽爆发力,剑刃锋利凛冽,犹如寒星,一看就是舍了不少能量币请锻造大师打造的好剑。

在巴兹大叔用魔力激活巨剑时,林牧见到有蓝色剑气浮现,只是这蓝色已经无限接近青色,一看就是快要升阶的巨剑。

剑士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剑,他们从出生开始,就在追逐寻找着独属于自己的佩剑,他们可以没有妻子没有朋友,但是唯独不能没有陪伴一生的剑。

许多剑士穷极一生都在寻找着能够让剑升阶的材料,剑士的品阶与其他职业者测量不同,比如魔法师是测量元素魔力品阶,而剑士则是看剑气的品阶,只要定下契约能够收纳进魔力源的宝剑升阶,剑士本身的实力就能很快地越过那道坎,进入下一个级别。

现下巴兹大叔的巨剑已经快越过青阶这道天堑,也就代表着假以时日,巴兹大叔的实力很快就能平稳到达青阶,不用像法师一样麻烦——除了辛苦找寻进阶材料还需要感知力领悟力和最重要的契机才能将材料中精华化为己用,这一过程,可能需要花上数十年的时间。

林牧原本心里还觉得有些不值,现下真有些羡慕了,要知道踏进青阶也就是成为中级的剑士了,不但可以在佣兵协会登记拥有能够招募自己小队的资格取得更多的报酬,在万花国登记备案后可以享有更多的福利。

可以看出这次的升阶对于巴兹大叔来说无疑是人生中一大惊喜,他孑然一身,没有娶妻也没有孩子,所以能够毫不迟疑地将土地卖给百花镇用来扩建小镇。

巴兹大叔温柔地抚过自己的巨剑,道:“我准备去瑞洛帝国魔法学院进修求学,那是我年轻时候的梦想,没想到竟然在这个年纪才得以实现。”

瑞落帝国魔法学院是这片大陆最有名、威望最高的魔法学院之一,拥有大陆最强大的魔法师、剑士与魔药师,林牧以前听邻居家的玛狄提起过,玛狄作为一名连药剂师初级资格证都没考出来的学徒,对瑞落帝国魔法学院可谓是神往许久。

巴兹大叔小心翼翼地从贴身口袋中拿出一个紫色徽章,上面镌刻着银色蔷薇花纹,只是原本熠熠生辉的银纹变得暗淡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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