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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小说>旅屠吃栗子的喵哥 > 第14章(第1页)

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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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比徐昭林更爱白雪,

也没有人比徐昭林更恨白雪,

出轨被发现的那一晚,他以极度愉悦的心情观赏她失魂落魄的表情,

可当她满脚是血爬出去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确实应该死掉,以最惨烈的方式。

徐昭林这样想着的时候收到了追更提醒,

白雪最近写的一本小说更新了,女主去了一个比兰州还要偏远的地方,黄沙漫天,居民楼矮小而破败,人们穿着厚重的防风衣,那里有一个设施简陋的部队卫生所,意外流产的女主在这里遇到了一个故人,是一个军医,而他也认出了她。

“人只有一辈子,如果不能和爱的人在一起,我情愿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以这句话结尾,更新日期是前天,也就是他收到附有她“遗照”短信的那一天,

虽然事实证明那照片是P出来的,可徐昭林还是想再打个电话给她,不问她是不是找到了爱人,也决心不提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最后确认一次她的安全,仅此而已。

他看一眼人来人往的街头,突然想起七年前老赵对他的调侃:“老徐啊,当心遭报应啊……”

呵,还真是一语成谶。

电话拨通了,可响起的却是冰冷机械的女声: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请稍后再拨……”

第5章床

沙尘暴过后是雷阵雨,兰州这座西北重工业城市连天气都是如此暴烈,先用土把你埋了,再把你从土里提溜起来用皮管子从头到脚冲一遍,给你冲得片甲不留,狼狈不堪。

此刻白雪就这样狼狈不堪地冲进二手家居市场,其实依她的性子,这样狂暴的天气是绝不会踏出家门半步的,可她实在是受不了家里那张钢丝床了。

没错,她怀孕了,第二次,她感受不到做母亲的喜悦,她这辈子怀过两次孩子,都是同一个男人的,一个让她厌恶到骨髓里的男人,可她竟然让他肮脏的体液两次流进她最隐秘神圣的禁地,她可不是活该么?她厌恶他,也厌恶自己。

和第一次一样,她变得脆弱且娇气,那张钢丝床像刑具一样折磨着她的颈椎和肋骨,让她彻夜难眠,

但这不是最难熬的,最难熬的是孕反,一口水都没喝也要吐,吐得昏天黑地,连胆汁都吐出来,她已经很多天没怎么吃东西了,人瘦得脱相,脸惨白,像冤死的女鬼。

她的恨意越来越浓烈,可越恨就越要撑着,她要等这该死的贱种长成人形,再把它剖出来,做成标本寄给它的父亲。

没关系,也没几个月了,等这件事做好,她就可以心无旁骛地去那个黄沙漫天的地方,去寻找她心爱的人。

她还在写书,这是她收入的主要来源,徐昭林给她的钱不少,只要她不挥霍,足够她一个人在兰州生活个十几年,可她不想花他的钱,他的钱她全买了理财,她每天看着它涨涨跌跌,像在观测遥远的星象,

她的婚姻到最后就变成了一堆红红绿绿的数字和上上下下的箭头。

二手家居市场在暴雨天气依旧火爆,凹凸不平的水泥地被踩成烂泥塘,污糟糟的水溅在陈旧的家具和来往行人的裤腿上,布满瑕疵的家具上贴着皱巴巴的A4纸,上面用硕大的圆珠笔字体毫不避讳地写明“概不还价”,但这丝毫不耽误“消费者”热火朝天地讨价还价,不堪入耳的谩骂声从人群中传来,大概又是买卖不成撕破了脸。

这几年经济不景气,傻子才花钱,可白雪偏偏最喜欢花钱,花钱能让她短暂地分泌多巴胺,二手不二手她压根儿不在乎,她只享受看和买的过程,尽管大部分东西拿到手的那一刻她就不喜欢了。

除了一件藏青色绒领夹克,

她是在兰州气温骤降的时候想起它的,暴雨下下停停,可温度却是一个跟头跌落谷底,再无回升的可能,她把带来的所有衣服穿在身上都没用,冷硬的空气直往膝盖缝里钻,小腿转着筋的疼,她突然就很想念那件厚实的夹克,毛茸茸的领子很温暖,样子也很漂亮。

“徐昭林?我要这个。”

那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几次一起出门的场景,缘由她忘了,只记得满街的梧桐树,冰冷的阳光,他在她身旁大步流星地走,叼着烟,眉头紧锁,捧着手机飞速敲击屏幕,最后不耐烦地啧一声,干脆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接通的一瞬间就听到他怒不可遏的谩骂:“侬查伊通话记录啊侬!戆了要西!(你查他通话记录啊你!蠢得要死!)”

她就是在如此硝烟弥漫的气氛下拽住他的袖子的,力道还不小,她听到他衬衣开线的声音,而他也意料之中地收刹不住怒火,狭长的眼睛瞪得又大又圆,眼珠子像要掉出来似的,站在文艺气息浓郁的武康路街头冲她大吼:“侬有毛病啊?组撒啦?(你有病啊?干什么?)”

来来往往的闲散行人和街边咖啡馆享受惬意午后的小白领纷纷向他们投来惊异的目光,

白雪站在原地,仰头看着怒火冲天的徐昭林,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橱窗里的藏青色绒领夹克,面无表情地一字一顿道:“我要这个。”

秋风扫落叶,徐昭林像听不懂她说话一样从头到尾扫了她一遍,“我拉着你不让你买了?你吃错药了?”

她放下手,平静注视着满面怒容的丈夫,“我要你给我买,就今天,就现在。”

后来那衣服怎么到她手里的?可能是她自己买的吧……谁知道呢,她有时候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但这个场景,这件衣服,她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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