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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沙喃宗(第1页)

本来已经极度愤怒的方戟,听到那名士子的话之后变得狂怒起来,他身上寒光一闪,那柄幽黑的方天画戟突然出现在了手中,并且向那名说话士子声音出的方向猛掷了过去。

随着一声惨叫,那名士子的身体被方天画戟刺了个对穿,死死地钉在了地上,他徒劳地用手抓住了钉住他身体的方天画戟戟柄,随后口中流血、身体软软地倒伏了下去……

居然被方戟给当场杀死了!

“他死了!”士子们脸上露出极为惊怖的神情,一个个战战兢兢,甚至都有尿臊味传了出来,很显然有士子吓得尿失禁了。

“这次的军训,你们这些废物当中,我一共要杀死十个最差的!最不守军纪的!这是第一个!还有人想做第二个吗!?”方戟体内飞出一道符篆,从那士子身上抽出了血淋淋的方天画戟拿回到手中,又冲着整个宿营地大吼了一声。

再没有人敢吱声了,挨几记军棍倒没什么,没想到这个方疯子居然就敢动手杀人!

要知道在以前的军训里,随军同行的御林军统领,一旦生了士子死亡事件,就会被贬职降级甚至罚去军中服役。没想到这姓方的不仅不保护士子们安全,反而主动击杀一名士子,他还真是够疯狂的。

这是在梗枋渔港,不是台京城,方戟是唯一的地元级强者,所以他就是老大,不想死,就只有乖乖地服从他的命令。

唐逍对此倒是见怪不怪,以前魔鬼教官在训练的时候,时不时以极其血腥的手段杀一两个人,以督促其他人更努力的事情时有生。他们都是从战场上回来的,人命在他们眼中一钱不值。

另外唐逍还有些怀疑方戟是故意这么做的,他很可能不想呆在台京城做御林军大统领,所以想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让人皇把他重新配回军中。

喜欢打仗、喜欢杀人的人,呆在和平的台京城肯定会很不习惯。特别是紫禁城里,这个娘娘、那位皇子的,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还动不动派人过来拉拢,这让不善应酬的方戟肯定烦燥异常。

不管怎样,唐逍心里对这个方戟倒是平添了几分好感,方戟的这种性格,唐逍很喜欢,因为,他们本就是同一类人。

不多时,梗枋渔港的驻军,蔡恒都尉带着十数名部下扛着酒肉赶了过来,为方戟接风洗尘。士子们闻着酒肉香,一个个口水横流,不过这些酒肉和他们没什么关系。

方戟倒是让人过来把唐逍喊了过来,陪蔡恒都尉以及七皇子一起喝酒。不过方戟这么做,倒不是因为兰王在宜兰城的交待,纯粹就是因为唐逍今天表现出的刻苦、和这种不怕吃苦的精神,所以愿意结交他而已。

换一个人,如果今天表现得象唐逍这么优秀,方戟一样会拉过来一起喝酒。物以类聚,一个努力的人,一个肯吃苦的人,一个一心想要成为武道强者的人,会对和自己同样思想的人产生好感,很正常。

喝酒的时候,方戟主动和唐逍探讨起了训练的事情,唐逍对这位从严治军的方戟也觉得甚为投缘,便真心向他提了一些建议出来。当然都是上一世总结出来的一些很专业的建议,而且是可以适用到这一世来的,方戟听得也是连连点头,心中对唐逍更是赞誉有加了。

对唐逍来说,和方戟这样的人增加好感不是什么坏事,他想成就一番大业,成为这个世界中的强者,手底下没几个象方戟这样的人才是不行的。

一位带兵的将领,没有几分霸气,没有几分杀气,没有几分担当,打个屁的仗啊?

一顿酒喝完,方戟和唐逍之间关系顿时亲密了许多,这让一直在旁默默观察的翊台公主也颇感意外,她怎么也想不到,她舅舅这个目空一切、脾气如此古怪的人,和唐逍居然能成为把酒言欢的好友。

唐逍,让她越来越看不懂了。

……

宜兰城。

沙喃宗,位于三星乡月眉村附近,层层叠嶂的山峦和蜿蜒流过的溪水,形成了一幅豁然开朗的世外桃源般的景色。

沙喃宗,是宜兰城最大的宗派之一。

沙喃宗长老沙隆,膝下有两子,长子金沙,沙喃宗新一代里的武学天才,年仅二十三岁,已经是一名人元级六阶的武者了,正在努力向地元级武者突破。

次子金喃,今年二十,人元级四阶武者。

金沙小小年纪,已经担任了沙喃宗驻宜兰城分舵舵主,和其弟金喃平时一直都呆在宜兰城,一边招收外门弟子,一边帮着打理沙喃宗在宜兰城里的生意。金家是宜兰城里的大富户,金家的生意支撑着宜兰城四分之一的税银,和兰王朱贤之间来往甚是密切。

金沙也因此结识了宜兰郡主朱琴,并为宜兰郡主的美貌和独特的个性所倾倒,多次上门重礼提亲,但兰王始终未予肯定答复,送的那些重礼,倒是全都照单收下了。

沙喃宗是宜兰城区域里的大宗派,金沙在各种场合多次公开宣称对宜兰郡主的追求,大有一副舍我其谁的气势。兰王和宜兰群主都未对此进行过公开否认,宜兰城其他宗派、富家子弟当然是退避三舍,不会去主动和沙喃宗结怨。

今日,白天里,宜兰城传出了一个惊天的消息,说是兰王朱贤把宣兰郡主许配给了台京城镇国侯唐家的公子唐逍!而且还是给唐家公子做平妻!

金沙一听到这个消息,顿时就怒了,他心爱之人,重礼求了这么多次都未得,现在兰王居然轻轻松松把她许配给了唐家少爷,而且身份居然是低人一等的平妻!

不说心爱之人被人掠夺之痛,单单从沙喃宗的面子上,金沙都转不过去。当初那么高调地追求宜兰郡主,并年年予以重金相求,如今却被兰王狠狠地扇了一个耳光,得不到朱琴事小,以后让金沙如何在宜兰城中立足?

一出门不被人耻笑才怪!

“上次台京城里镇国侯唐家抢了兴国侯徐家的亲事,最后徐家一个儿子没了,一个儿子疯了,少爷,镇国侯唐家惹不起啊!”沙喃宗一名出去打探消息的弟子金力回来之后,向金沙汇报了一下,并且劝了他几句。

“惹不起?那镇国侯唐渊根本没出手,我倒是觉得徐家那两个儿子太没用了!连一个人元三阶的武者都搞不定!”金沙的弟弟金喃一脸的不以为然。

“那唐逍现在在什么地方?”金沙阴沉着脸,一掌拍在了身边的木椅扶手上,把扶手拍了个粉碎。

人元六阶武者,杀一名人元三阶武者简直易如反掌,比碾死一只蚂蚁还要轻松。

“少爷,那唐逍现在正在梗枋渔港军训,梗枋渔港戒备森严,军训的士子们由两千御林军保护,还有大统领方戟坐阵,少爷不可轻举妄动啊!”那名叫金力的弟子劝了金沙一声。

“方戟怎么了?方戟可比得过我父亲金隆?”二少爷方喃对此很不以为然,两兄弟在宜兰城横着走惯了,这还是第一次被人欺负到头上来。

“不可惊动父亲。”金沙伸手拦住了金喃:“台京城士子们军训,至少要在梗枋滞留一个月的时间,此事尚须从长计议。”

……

梗枋渔港,深夜。

军训宿营地不远处的一座小山丘上,一个头戴斗笠的黑袍人迎风而立。

不多时,一名身穿黑色夜行衣的人疾疾地向这边奔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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