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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章(第3页)

两人扛着猎-枪。

猎-枪是Y国本土产,双管的,很漂亮,保养得也得宜。

沈灵韵一上手就非常喜欢。

霍风华在林中选了一块开阔的地势教沈灵韵。

标好靶子,霍风华开始教沈灵韵怎么用枪,开枪很简单,难就难在准头。

要想把握好准头,不仅需要大量练习,还需要对准星的把握,霍风华讲解得很细致,甚至在降解完后,手把手起教沈灵韵。

感受着身后宽大身躯的温度,沈灵韵学得很用心。

前世的她虽然有基础,但枪与枪是不同的,也会影响准头,何况她已经很久没有用过猎-枪,在霍风华亲自示范教导下,她缓缓扣下了扳机。

射出第一颗子-弹。

有些人天生感应就灵敏,沈灵韵就算很久没有摸枪,第一枪还是收获了不小的成就,打入靶子,不过没有在中心位置。

这样就得需要大量练习。

“有基础?”霍风华拥在沈灵韵身后,敏锐地察觉到沈灵韵对枪的熟悉,有基础的人跟第一次摸枪的人是有区别的。

“嗯,练习过,还过得去。”

沈灵韵没有谦虚,承认自己有基础。

一听沈灵韵有基础,霍风华就知道自己可以放手了,不过放手前,他还是亲了亲沈灵韵的脸颊,才爬起身,走向一旁监督。

枪声零散地响起,不密集,但也没有消停。

半个小时后,霍风华阻止沈灵韵再开枪,练习这么久,固定靶已经打得很不错,再打下去,一时半会也不会得到长足的进步,还不如明天再练。

“回去,明天练习活动靶。”

霍风华搀扶沈灵韵起身。

趴在地上半个多小时,就算垫得有地垫,对于女性也不怎么友好,霍风华把沈灵韵抱了起来。

“活动靶,得狩猎吧?”沈灵韵安心让霍风华给自己收拾。

“那边有狩猎场,场里有不少兔子,野鸡,明天我们去试试枪。”霍风华之所以这么上心,还是因为珍妮公主邀请沈灵韵狩猎的事。

在Y国,狩猎是隆重又庄严的活动。

狩猎场上要是一只猎物都狩不到,会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的。

沈灵韵对于明天的狩猎非常期待。

回到木屋,天色暗淡了很多,不过还是能看到还没落下去的太阳。

Y国夏季昼长夜短,太阳落山也晚。

木屋门前早就燃起了火堆,是齐文赋与罗容良在烤制鹿腿。

果木柴燃烧,不仅让鹿肉充满了果木柴的清香,还因为油脂被逼出体表滋滋冒着香气。

“阿文,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

沈灵韵把手里的猎-枪扔给罗容良,走近火堆,隔着老远,她都闻到了肉香气。

“特意让金师傅教的,每次来Y国,我都让金师傅给我调配不少料,这边新鲜猎到的肉不管是烤来吃,还是炖

来吃,都很好吃。”齐文赋向沈灵韵解释自己手艺的由来。()

其实他也就摸到金师傅烤肉的一点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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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在这里的烤肉就都交给你了。”

沈灵韵笑着去洗手,练了好一会的枪,她饿了。

蘑菇汤是霍风华煮的。

蘑菇狄蕾早就清洗好,在鹿肉即将烤好时,霍风华拿个锅装上水,吊在火上就炖煮了一锅鲜美无比的蘑菇汤。

新鲜的蘑菇,撒点盐,最简单的烹饪就非常好吃。

主食是面包。

是齐文赋他们从庄园带来的。

篝火中,一顿丰盛的晚餐让所有人吃得满意又开心,大家聊着各种话题,等吃饱喝足,收拾完,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

而此时天也完全黑了下来。

Y国北部居民很少,地广人稀,在没有太多工业的前提下,夜晚的星空非常美,看着繁多的星辰,好似进入了宇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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