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集会上的人全是有头有脸的大老板,我就换上了意味深长的语气道:
“你的生意似乎也不错啊。”
“好说好说,”朗姆立刻垮下脸,“那、那什么,只有我告诉你,你也别去和别人说啊。”
我问:“那今晚,你过去吗?”
“我的小祖宗,你不会还想参加吧?”朗姆的头立刻摇成了拨浪鼓。
“不成不成。绝对不成!你自己可以去,但我绝对不能带你。他们三令五申,就是不能把消息泄露给那些和斜刘海走得近的人。镇上的小孩算一个,村长也算一个。”
“我算吗?”我明知故问,“我应该不算吧。”
朗姆:“……你真不算?”
我:“不算。”
其实,早在图书馆的半睡半醒间听到对话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一定不在他们“严防死守名单”的最高一档。
不然,那两个人也不会态度轻松地随口谈起这件事。
朗姆又想松口、又犹犹豫豫的态度,更加印证了我的猜测。
“你们为什么会觉得我和他很熟?”我用指甲盖弹了弹高脚杯,佯装诧异地说,“不过是之前调查凶手,顺便把场馆借出去而已。”
“镇上的教堂那么破旧,你不会想林塞在那里办公吧?多加一个人是顺带的。那种时候,我也不可能单独欢迎一个,而拒绝另一个。”
“何况他还顶着调查的名头,这不是明摆着做贼心虚吗?”
朗姆看着我,怀疑的神色还未消去,不过,眼里的警惕淡了很多。我趁热打铁:“我不硬拉着你过去。”
“——聚会开始前三分钟,你拉个人在门口聊天,我装成散步路过,他们不会怀疑你的。”
说服朗姆以后,我从酒馆里走了出来。
那杯“蓝调火烧云”,我没有喝,用杯沿蘸湿唇角,就当是已经碰过了。
再过两个小时,面前还有一场硬仗等我。
但走在路上,我的内心是有一点迷茫的。
——混进这场聚会,我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从下午迷迷糊糊间听到两人的对话开始,我好像就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我还没睡醒。只是听到这是件针对玩家的事,身体就抢在脑子前面去这么做了。
从图书馆到酒馆,我其实是并没有多思考过为什么的。
但现在放松下来,我才想到,我能够进去做什么?
首先,我不会大吵大闹、或者做些其他什么破坏聚会。
一次的见面被打扰了,他们还可以互相约第二次,第三次。
然后,我也不会刻意去说服某个人。
因为我知道,这是根深蒂固的观念。玩家手里带着大量他们稀缺的基础资源,就想法设法把这些从他嘴里撬出来,即使不是些生意人,换成任何一个普通的小镇居民,他们也都会不假思索地这么做。
……那我到底要干什么?
似乎只是因为看不惯、不舒服,所以就下意识这么做了。
我的脚步忽然停下来,终于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一直在意气用事。
不过,犹豫归犹豫,他们的集会我还是打算去的。
混进去的过程十分顺利。我特意早到了一小会,静悄悄守在路口,半分钟后,朗姆出现了。
他心怀鬼胎,贼头贼脑地四处张望着,既不敢走快——怕自己进去了,在门口都没有遇到人;又不敢把脚步放得过慢,生怕暴露了自己的意图。所幸,砖石路的另一头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我立刻隐到石柱后面,看着马车的影子走过去。
花园洋街的院子大门并没有容纳一辆马车通过的宽度,杂货铺店主从上面跳下来,立刻迎来了朗姆热情的攀谈。
老实说,意识到来人的一刹那,我其实并不很想过去。
这是杂货铺店主,全镇唯一一个拥有马车的人,他名叫奥古斯塔斯,又精明,又小气。
之前接到林塞的信,我也是第一时间让玩家拦下车夫,而没有选择借他的马车。矿洞离魔王镇那么远,一旦马车少了哪怕一根车辙,他都能狮子大开口,敲出一笔远超其本身价值的赔偿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