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那段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路程里,终于敲定了孩子的名字盛愿。
没有任何寓意。
想来,这就是他们为数不多的接触了。
手腕传来微凉的触感,牧霄夺回过神,看到盛愿正用指尖轻轻碰着他手腕那粒红痣。
“舅舅,您这颗痣好特别啊。”盛愿手托着腮,这个疑问显然已经伴随了他好久,“为什么?”
盛愿思维散,问得问题也没头没脑。
牧霄夺懒懒淡淡的问他:“怎么特别了?”
“就是很特别呀,像粒小红豆似的。”盛愿说。
这样一个严谨规整、非黑即白的人身上,突然出现了出秩序的鲜艳的色彩,任谁看,都会觉得突兀。
牧霄夺说:“成年之后突然长出来的,没怎么在意。”
盛愿轻轻漾开一点笑容,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看见他,就下意识想笑。
牧霄夺正色,指骨轻轻敲了敲他的额头,说:“这几天,可能会有人来找你,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盛愿不解,歪着头问他:“怎么做?”
“下雨知道往家跑吗?”牧霄夺故意打趣他。
“当然知道了,我在您心里难道是很傻的形象吗?”
牧霄夺笑他:“傻样。”
盛愿皱了皱漂亮的眉眼,觉得他在存心取笑自己。
“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牧霄夺手撑额角,姿态懒散的问道。
盛愿不解的“嗯?”了一声。
牧霄夺从盛愿的笔袋里取出一支笔,学着他的样子,在纸上画了一只小猫,三两笔便让小猫拧起眉头。
“生气小猫。”他说。
盛愿撇撇嘴,评价道:“舅舅,画的好丑啊。”
“……”
“不和你闹了。”牧霄夺合上笔盖,谈起了牧家最近的变动,“下个月,牧峋和兰音结婚,这事牵扯的人比较多,所以我才会担心有人找上你。”
“结婚?我怎么不知道。”盛愿顿时睁圆了眼睛,声音有些大,虽然没引起注意,但他还是立刻缩起了脖子。
他生病住院这段时间,到底错过了多少大事。
舅舅收购兰氏,并且将兰家赶到了澳门这事,他在陆听夕口中有所耳闻,怎么一转眼,兰家又要和牧家联姻了?
“奉子成婚,自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牧霄夺压低了声音,“不过,两家婚期将至,总不能一直瞒着。届时公之于众,你觉得某些人能老实坐着?”
盛愿在心里咂摸半天,才想到某些人代指的谁:“您说的难道是……我哥哥?”
“他姑且算是一个。”牧霄夺说道。
之前在医院,他警告过盛白港和盛家不允许再靠近盛愿,只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将这话听进去。
牧霄夺嘱咐他:“接下来,舅舅应该会很忙,不能时时照料你。这段时间,不管有谁联系你,你都不要去见,听见了吗?”
盛愿点点头:“听见了。”
牧霄夺见他一副认真听话的模样,夸道:“乖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