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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狼群至(第1页)

掏捞棒槌的长度和粗度各不相同,主要看使用者的身高,力量和手掌大小而定。

掏捞棒槌的握手上端有一根牛皮带子,可以在使用时套在手腕上,即使猛击狼头也不会脱手。

蒙古人之所以把马棍称为掏捞棒槌,是因为它和男人的棒槌很像,头粗尾细,下端还裹着锉刀般的铁箍子,活像根大棒槌,打在狼身上有断骨锉肉之威,在冷兵器时代它和套马杆是草原狼的克星,对狼的威慑力极大。

忽然,西北方向传来一阵狼嚎声,听声音应该是两匹狼在叫,那声音如狂风刮细枝出的呜咽,又像是亡命徒在面对死亡时,出的恐惧和孤注一掷的杀气,令人听闻,此生不忘。

来了!

王一猛知道,这是狼探子在试探牧群。

上辈子就是两匹狼探子在西北方嚎叫,把狗群的注意力引走,三匹狼从东南方向悄然而至,成功偷袭、猎杀黄狗。

听见狼嚎距离自家不远,负责警卫的兴安岭黄狗耳朵竖起,机灵地旋转几圈,倾听着忽地仰起头,鼻子在空中嗅了几秒钟,冲着西北方向狂吠。

顿时狗群也都警惕起来,纷纷从毡子上站起,抖落身上的雪花,跟着黄狗一起狂吠,压制狼的气势。

几分钟后狼群的嚎声停止,就当狗群的叫声也逐渐停止时狼嚎再起,听声音比刚才又近了,是往这边移动。

狗群如临大敌,纷纷回头看向王一猛的位置,只要主人在,狗群就有主心骨。

王一猛将掏捞棒槌握手上端的绳子套在手腕上,把头顶的矿灯套勒紧。

他知道这是狼探子在北方吸引狗群的注意力,真正的狼群马上就要从这个豁口进入。

果然,北方的狼嚎声越逼越近,把狗群的注意力完全吸引过去。

忽然,虎妞警惕地瞪着门口,浑身的毛炸起,堆簇在脖颈上,尾巴如枪,和脊背挺直,上嘴唇提起,龇出獠牙,冲着门口低怒咆哮,似乎现了什么。

昏暗的灯光里飘雪纷飞,一匹杀气腾腾的蒙古饿狼瞪着锥子般的目光出现在豁口处,它体长大约一米八,瘦骨嶙峋,体重约六、七十斤,凌乱的黑灰色狼毫如刺竖起,长长的尾巴平翘和脊背上的黑色鬃毛保持平直,就像一把出鞘的军刀,带着凌厉的气势而来。

王一猛眼神一凛,即便是重生一世,见到杀气腾腾的草原狼,仍是不由得心声寒意。

狼的身上天生有一种瘆人的气质,它能让人畜莫名其妙的感到恐慌,再怎么勇敢的人突然见到狼,都会心生悸动,这是刻在骨子里的基因。

王一猛眯眼装作熟睡,他知道这匹狼是前锋,但下一刻他愣住了,重生后的历史进程似乎生了一些偏差?!

阴影里又连续出现四匹灰色蒙古狼,其中那匹头狼的前胸和腹部有大片的黑金色毛,身长接近二米,即便是骨瘦嶙峋也至少有八十斤,一双狭长斜吊的眼眸透露出冷酷狡诈,浑身散出凶恶之威。

在黑金狼王的身边,有一匹身形略小,瘦得前胸贴后背的母狼,前胸和腹部也有大片黑金色毛。

王一猛再次一愣,这不是上辈子自己遭遇的那群狼,咬伤自己脚的是一匹白色母狼。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我重生后记忆出现了偏差?

或者是时间久了,记错了?

嗖!

那匹狼前锋就像一支利箭,突然向羊圈里疾冲,一头扎入羊群,咬住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羊羔子,另一只大狼随后即至,两匹狼用力一扯,将羊羔子活生生扯开却不大口吞食,而是转身分别扑向另外的羊羔。

狼群团队作战并非围攻那么简单,而是能分能合,每匹狼都是尖刀,能突进畜群,割裂牲口的团队阵形。

这是狼惯用的策略之一,进入羊群后大开杀戒,先让羊群陷入恐慌,造成现场混乱,无脑拥挤的羊群还能把护羊犬挤住出不来。

黑金狼王和母狼迅跟进,抓住那只死羊羔大口吞食,顿时血腥味在潮湿阴冷的雪夜里迅散开。

另外两匹狼也扑入羊群,转眼咬死两只羊羔。

羊羔肉质细腻鲜美,一口咬死,撕开容易,且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羊群被吓坏了,恐慌情绪迅蔓延。

这一切生只是在数秒之间,当狼群冲入院子咬死一只羊羔时,对着北方狂吠的狗群在虎妞的提醒下现了狼群,立刻从两侧扑来,阻止狼群大开杀戒。

平时这五条狗是分在四个方位,把整个牧群保护在中间。

王一猛知道一旦狼进入羊圈,羊群受到惊吓会拼命向后挤压,把最北侧的三条大狗挤在里面出不来,所以他事先把几狗分在两侧。

果如上辈子一样,惊恐的羊群拼命朝后挤压,场内的空间一下子都大了起来,五十多只山羊猝不及防也有些懵,它们低头,羊角朝外,摆出防御姿态的同时大声叫着预警,跟随绵羊群向后退,它们被狼群突如而来的凶悍气势镇压。

五条狗朝狼群扑来,顿时狼和狗的打斗声直冲云霄,几条身影在空地上,在羊群里打斗,忽起忽落,凶猛激战。

狗群占据天时地利人和,而且是以逸待劳,在不久前刚补充了体能,但狼越饿越凶,十分残暴。

“啜啜啜……”王一猛站在大车上,大声给大狗鼓励,“好狗,啜啜啜……好狗……”

主人就是狗的胆,有主人在,狗群凶猛异常。

王一猛并没有急着加入战团,而是手拎掏捞棒槌站在车上,大声吆喝狗群和狼群大战。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是狗群出力的时候了。

打过猎的都知道,当猎物出现,要先用猎狗消耗猎物的体力,猎人在一边掌控全局,当猎人出手的时候,也是猎物力竭之时。

上来就和猎物斗狠,那是菜鸟才干的事,所有野兽的耐力和度都远人类。

两个人打架,第三者好拉架,上去抱住其中一个就行,两打一那就更方便了,抡拳从对手身后猛砸就是了。

可狗和狼之间的战斗瞬息万变,它们的度和爆力更是人所不及,一秒之内就能数次互换身位。

养过狗,见过狗打架的人都知道,你抡起棍子夯下去,上一秒还是自家的狗在下位,等你棍子落下去,极有可能自家狗就到上位了。

所以王一猛在等,等狼群那势在必得的杀气,被狗群消耗得差不多时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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