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树叶上蹭到的虫卵。
很多很多,大概有三四十个。
虫卵在小余鹤膝盖上的疮口里扎了根。
余鹤撩起裤腿露出膝盖,把当年伤口的位置指给余清砚看:“就是右边的膝盖。”
余清砚垂眸去看余鹤的膝盖,乍一看是看不到伤痕的。
幼时摔伤留下的疤痕,除非是瘢痕体质,否则大多都会在长大的过程中消失。
余清砚小时候摔出的那些伤口就完全看不出来了。
但仔细看余鹤的膝盖,有一小块儿皮肤似乎是不太一样,像是有一点皱,但这种差别太细微,余清砚也不知道是真不一样还是自己的心理作用。
余鹤的手指按在自己膝盖上,用无比平静的语气陈述:
“他们带我去医院,医生用针把伤口里的虫卵一个、一个地挑了出来,用镊子夹起时会带走血痂和新长出来的肉,然后他们用酒精擦掉原有的结痂,倒上酒精和双氧水反复消毒。”
余清砚只是听着就后背发寒。
用针在伤口肉里挑虫卵,听起来简直像封建社会的酷刑。
针扎在完好的皮肉都疼痛难忍,更何况在没了表皮的肉里来回挑弄。
反复近四十次。
而且是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一遍遍承受这份痛苦。
余鹤笑着说:“当时,整个外科楼道里全是我的惨叫。”
余清砚心疼地握住余鹤的手腕:“这就是你晕针的原因?”
“对啊。”余鹤的眼神很淡,仿佛很无所谓一样:“我本来都忘了,但最近记忆比较好,给你处理伤口时又刺激了记忆回闪,刚才睡觉的时候,我把整个过程完完整整的梦了一遍,从朗诵比赛开始。”
余清砚脸上担忧的神情不似作伪,他真的很担心余鹤:“那你现在还好吗?”
余鹤闭上眼:“当然了。”
正在这时,余清砚的手机振动起来。
余清砚拿过手机看了眼:“是傅总。”
余鹤摸了摸身上:“你接吧,他应该是给我打电话我没接,着急了。”
余清砚接通电话:“傅总。。。。。。是的,我和余鹤在一块儿,没什么事,他应该是没拿手机。。。。。。。好的,我让他跟您说。”
余鹤接过手机,侧过身背对着余清砚跟傅云峥讲电话:“傅老板。”
“怎么不接电话?”
“手机在楼上,我忘了带下来。”
“吃饭了吗?”
“没胃口。”
傅云峥那边微顿:“我马上就回去了。”
余鹤看了眼时间:“你不和他们守岁了?”
傅云峥说:“嗯,提前回去了,我身体不舒服。”
余鹤撑着手臂坐起来:“哪里不舒服?”
“没有真的不舒服,”傅云峥的语气里多了丝笑意:“我是这么和他们说,好能早点回家。”
余鹤也笑起来:“傅总怎么还说谎啊。”
“没办法。”傅云峥声音平稳:“家有娇妻独守,使我神思难安。”
余鹤嘶了一声:“是娇妻吗?”
傅云峥:“不然呢?”
“好吧,”余鹤很好说话,他应下了‘娇妻’的名头:“那早点回来,你家娇妻做了一下午噩梦,马上就要神志不清了。”
傅云峥并没有把余鹤的话当做玩笑,他说:“我现在马上回去,等我,小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