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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頁(第1页)

想到這兒,奚微心裡後知後覺地冒出一個疑問,鍾慎是怎麼跟父母介紹自己的?朋友?上司?瞞得住嗎?

這樣一想,他突然覺得,在這種傳統家庭里長大的鐘慎當年竟然能那麼乾脆地同意被他包養,為了電影夢想,實在是夠努力。

難怪在他面前那麼敬業呢。

就連今早這頓飯——奚微舀了一口粥,嘗出不是廚房常做的味道——是鍾慎做的早餐。

第4章仙人掌

鍾慎的電話沒打太久,幾分鐘就掛斷,回來繼續吃飯了。更加印證他和鍾念其實沒什麼大事要談,只是在躲奚微而已。

早餐是海鮮粥,燒麥,蒸鳳爪,廣式做法。鍾慎曾經拍過一部與有關的電影,專門學做廣府菜,廚藝還不錯。但對於自幼吃名廚長大的奚微來說,並不值得誇讚,充其量只是不難吃,勝在心意。

憑這份心意,奚微沒計較電話的事。慢條斯理地吃完早餐,他進了書房。

即使不去公司,奚微也有工作要處理,「歇幾天」只是隨便一說,他生活中能真正放鬆享受的假期不比全年趕通告的鐘慎多多少。

兩個忙人,約會次數稀少到每一次都值得在日曆上標記。上次鍾慎來的時候,窗台上那盆聖誕仙人掌還未盛開,今天卻已開得一片燦爛。

鍾慎無事可做,給它澆了點水。據說這種植物能活二三十年,說不定等鍾慎和奚微分道揚鑣了,它仍然在窗前盛放。

其實很久以前,奚微考慮過要不要和鍾慎同居。

兩個人在一起不論愛不愛,總有某些時刻荷爾蒙上頭,特別喜歡對方。奚微也曾覺得鍾慎可愛過,尤其是在清晨將醒未醒,迷迷糊糊地往他身上貼的時候。他伸手推,鍾慎沒有知覺,閉著眼睛親他。

奚微任對方親了一會兒,把人推醒,心血來潮:「你要不要搬過來?」

鍾慎一愣,是真醒了。

可不等他反應,下一秒奚微卻說:「算了,家裡多一個人我不習慣。」

「……」

奚微一個人考慮,一個人否決,前後不過幾秒鐘,短暫得讓人猜不透那幾秒鐘里他的腦海里究竟掠過了什麼。

但理由是真的,他不習慣跟人同居。

這也是奚微至今二十九歲,仍不打算結婚的原因。

奚微是個奇特的人,他是獨身主義,但不反婚,不厭育,也不像其他富家公子那樣打著自由的旗號胡來。但這不等於他傳統,「傳統」在他眼裡什麼也不是,同樣,「潮」也沒價值,他都不在乎。

不論哪一種觀念潮流,的還是舊的,信奉之人本質都是在從眾,是受時代和他人裹挾,淪為集體意志的奴隸。而奚微厭惡一切影響他個人意志的因素,他是極端的自我中心,自我到他的世界裡容不下第二個人。

因為自我,推己及人,他也尊重別人的自我。是好是壞,自有法律評判,是開明是迂腐,又與他有什麼關係?

這套近乎冷漠的處世邏輯,是他薄情的根源所在。

他沒有不幸童年,也並未受過情傷,更沒患過心理疾病,他只是天性如此,難以更改。

鍾慎比大部分人了解他,知道在奚微做事的時候,要想不惹他厭煩,正確方式是別找存在感。連獻殷勤也不要。

說到底,鍾慎只是奚微生活里的一個組件。

如同窗台上那盆默默盛開不受關注的花,如同兩隻被嚴格訓練不敢撒嬌的狗,如同一時興起買下又沒時間開的車,都是組成奚微規律人生的一部分。重要的不是組件本身,而是規律不破。

**

奚微出書房時,已經到了午飯時間。但他似乎有約,不在家裡吃。

鍾慎一整個上午都窩在沙發上,看他昨天扔下的那本書。是德語原版的叔本華哲學名作《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鍾慎不懂德語,他看的是奚微用中文標註的筆記。

以前他們談論過叔本華,知道奚微在看,鍾慎投其所好,專門抽時間研讀了一個月。但鍾慎只來得及講一句開場白:「你喜歡叔本華的理論嗎?」話題還沒深入展開,就被奚微一句「不喜歡」堵死,鍾慎無言以對。

奚微簡直太難討好,精神世界更難觸摸,讓人連靠近他都需要勇氣。

見人從書房出來,鍾慎放下書。

奚微解開衣扣,邊脫襯衫邊走向衣帽間,終於想起他似的回頭說了句:「我有事出門,晚上不一定回來。」言下之意:鍾慎想留就留,不想留可以走了。

一次闊別多時後迎來的短暫相聚就此結束,他們聊過的話從昨天見面到現在全加一塊好像也沒幾句。

衣帽間在二樓,奚微再下樓時已經換了模樣。穿搭不算正式,說明要去的場合不那麼嚴肅,他手心裡還攥著一個東西,徑直走到沙發前,突然說:「給你的。」

鍾慎意外:「這是……」

「前幾天在北美過聖誕,陪朋友逛飾店時順手買的。」奚微攤開手掌,手心裡赫然躺著一枚仙人掌形狀的鑽石吊墜,設計精巧,一看便知價值不菲。

這算什麼?伴手禮?

奚微送東西向來隨心所欲,很可能是他自己當時喜歡,買完又不喜歡了,才丟給鍾慎。

但鍾慎剛才看不進書,心裡一直在想那株聖誕仙人掌到底什麼時候死——死那麼晚還不如早點死,手裡就突然被塞了一株相似的「仙人掌」,有紀念品性質、永遠不會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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