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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墓碑上的年轻人只有二十多岁,不似墓园里其他人那般严肃的黑白,庄嘉树的照片是彩色的,他穿着一身撞色的嘻哈服,面向镜头,笑得开怀。

庄廷峰眼里的悔意几乎快要溢出来,如果当初他没有那么强烈的反对庄嘉树玩嘻哈,如今……他是不是就不会白人送黑人了?

可这世界上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后悔药。

言晰站在墓碑前,鞠了个躬,然后将手里的花束轻轻放下。

无人注意到,包裹着花束的彩带里,放着一张用塑料封起来的符纸。

“愿你下辈子,一生顺遂。”

“小言啊,多谢你了。”葬礼结束后,庄廷峰拉着言晰的手轻轻拍了拍,如果不是因为言晰,恐怕他儿子难以魂归故里。

“庄教授,节哀。”言晰看着满脸悲伤的老人,心里也有些酸涩。

“早就不是教授啦,”庄廷峰笑着摇了摇头,他辞去了自己教授的工作,“大城市里到处高楼林立的,儿子没了,我们老两口待着也没意思,我打算带着我家老婆子回老家去。”

“我们手里还有积蓄,老家小城市消费低。”

言晰拿出两枚祛病符,“贴身收着,可以保佑无病无灾。”

“多谢啊。”庄廷峰将符纸收了起来,拿出手机就要给言晰转账。

言晰按住了他的手,拒绝道,“随手画的,不值什么钱,不用给了。”

离开墓园,庄廷峰带着妻子坐上了回老家的车子。

车窗外的景色急闪过,生活了近三十年的城市缓缓往后退去,一处哭声不尽的火葬场出现在庄廷峰的视野当中。

攒动的人群外头,是纸醉金迷的繁华大都市,活人的金钱挥霍进酒杯里,听不见声响。

幽咽的抽泣里头,是生死残酷的高温焚尸炉,死人的骨血消融进灰烬中,没有人看见。

但这一切,都已经和他无关。

——

青云山的山顶上,停了清一色的跑,引擎动的轰鸣声震耳欲聋,夜间的山风吹动言晰额前碎缭绕。

这是一群富二代的狂欢,他们即将开着几百万的车,从山顶一路风驰电掣,寻求极限下的刺激。

俱乐部的老板是一个十分美艳的大美人,她穿着一身紧身的车手服,只站在那里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那一双潋滟的桃花眸,看谁都好似情意绵绵,“小铎啊,你带来的这个新朋友,不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不过一个乡下来的土包子,有什么好介绍的?”一旁的沈傲听到老板的话,很是厌恶的开了口。

比起其他人的意气风,沈傲却是满脸菜色,高考完那天,家里人为了庆祝,带他去外面吃饭,明明是米其林三星的餐厅,吃完后他却连续拉了三天的肚子,拉的他都快要虚脱了。

要不是沈规找了个大师给他们祛了霉运,恐怕他现在还在拉肚子呢,根本来不了这场比赛。

沈傲心里憋着一口气,言晰又抢走了他最好的朋友王铎,因此见面就直接掐了起来。

“原来这就是你们家养在乡下的那个儿子啊,啧啧啧,”沈傲身边一位和他年岁差不多大的少年阴阳怪气的开口,“怪不得一副上不得台面的样子。”

“黄骏宙,”王铎眉眼微眯,挡在言晰前面,“言晰是我请来的朋友,还轮不到你在这是说三道四!”

黄骏宙散漫的神情收了起来,变成了小心翼翼,他思索了一顺,找到借口,“铎哥,我们这是来比赛的,他一个没玩过车的人,你带他来也是很无聊啊。”

一个人鼻梁上部到山根的位置称之为疾厄宫,部位饱满,高耸,直贯印堂的人,很少会生病,出意外。

黄骏宙这个地方却低陷,断裂,眉心印堂处有横纹,横纹杂乱,还隐隐带着青黑之色。

“不管我无聊是否,”言晰落在黄骏宙身上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悲悯之色,“我劝你一会最好还是不要参加比赛,轻则受伤严重……”

“重则,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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