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西军统帅不得志时,带着万金之资到京城拜访司马元显,所求无非一官职。其父桓温当年曾篡位不成,司马元显拿着旧事屡屡折辱桓将军,将军喜怒不形于色。忍辱负重,朝廷以一城之地拜将军为太守,将军却只想掌握一军之权。扔了官印,将军说,‘父为九州伯,儿岂为五湖长?’封金挂印,挺剑独行于荆州,数年间竟复兴了父辈的宏业——桓将军天挺英雄,能对使君青眼有加,拜您为参军,您可不是我这样的俗人能比……”
汉子揉着两边的火热脸颊,言语间睡意半消。汉子蔑笑道:
“人谷为俗。有那一口米谷,我老娘也用不着饿死了——我怎么不是俗人?我俗的很!昔日我曾祖在荆州为将,如今虽门户萧条,百姓间却留了个好名声;桓玄拜我为参军,不如说是把我先祖的名声镶了个金框,再把这框子挂进他中军帐里——缺德事可劲干,领着人进营一看——瞧,谁谁谁家孩子在我这儿干呢,哪哪哪山窝里的贤人让我养着呢,为的无非是个彪炳的面子。”
“宦游不易。”刘裕涮干净了汉子的肮脏酒碗,重新倒入花茶:
“使君这些年一直在江陵军里长驻吗?”
“先是在江州,混的没有人样,才被桓玄拉来荆州。来西军时,桓玄说的很好听,什么整顿社稷、诛杀司马奸臣,什么要给天下人一个说法?嗨,都是一个鸡扒吊样。没来西军前,最开始做江州的祭酒官,分掌江州全境的兵、贼、仓、户、水、铠,事无巨细,我只知全力以赴。那江州刺史,姓王,据说他爷爷是王导的堂弟,总之是琅琊的那个王。江州刺史王凝之,是本朝书圣王羲之的小子——他们家门风高,这小子年纪轻轻统领一州,不理政务,却只爱写几歪七扭八狗屁不通的玄言诗,要么就天天把脑袋扎进墨水桶里——还不如我天天把脑袋扎进酒瓮里。我说城门楼子,他说坤巴头子,汇报工作时,我跟他谈民生,他跟我谈狼毫;我跟他聊练兵,他跟我聊五斗米道:
咱们大晋,十个人里,恨不得有八个人的名字里带个什么什么‘之’的;凡是名字里带个什么什么‘之’,要么自己是信道改了字,要么家里大人信道起的字。我,我家里也世代信道;儒也好,道也好,佛也好,我总觉得,儒没错,道没错,佛也没错。学说和宗教是参悟人生的方法,而不该是那些王八二蛋忽悠人心的工具。那位江州刺史王凝之,正事一件不干,平日里吆喝着‘升仙兵解’、‘今生来世’;笔下墨宝千篇,写的是什么‘高蹈风尘外,长揖谢夷齐’’。他是高蹈了,屁股上坐着高高的刺史位置,能不高蹈吗?底下的百姓日子惨不惨,关他屁事?
我与这江州刺史周旋,王凝之说起来我祖辈的旧事。我曾祖以寒门之身,因军功起家,有匡扶社稷的大德,却被这王家二世族讥为‘小人’。我劝他,每天别忙着磕五石散,少拜什么大罗金仙,多去田间地头走走转转;王凝之说,我啊,我就是个臭虫——放个屁也听不见响的臭虫。
一二年间,桓玄举事,江州挨着荆州,风头子一不对劲,这位刺史大人马上被调回东边。王凝之,娘娘们们的二椅子,手腕还没有我大拇指粗,水果刀都提不起来的货色,竟被朝廷高升为护军将军,在东军统帅谢琰手下,兼领内史官,舒舒服服调任到了会稽郡。
这社稷不是个果子,它不是像鲜活的果肉,慢慢糜烂了;它是一段没有生命的枯木,这社稷已然腐朽不堪了。挥刀照枯木砍去的人,只想攫取枯木上的美味木耳——都说不破不立,可我亲眼所见的是,他们即使砍破了枯木,也并没有重新种树的念头。
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我已是三十多岁的人了,王凝之说的好,我就是个枯木上显尽挣扎的臭虫,连蛆也算不上——良心太足,化不了蛆,我不愿啃食枯木的木屑。
在这样腐朽的枯木之上,我这样的臭虫,举步维艰;我不玩了,玩累了,从木头上一跃而下,我看着这些蛆,它们狰狞着盘踞在高高的枯木间,写玄言诗,磕五石散,销金炼玉,自称‘魏晋风流’。
兄弟,这不是魏晋风流。
真正的魏晋风流,谁能当之?
是胸怀天下,无论胡族汉族一视同仁,中流击楫,誓师北伐的祖逖。
是独守北方孤城,意气纵横,慷慨赋壮诗而死国的刘琨。
是兵残将少、转战中原,国史里看不见名姓,却与羯人鏖战二十年不退的李矩。
是强敌饮马长江时,敢于抽刀亮剑,携八万乌合之众,溯江北上,一战立威的谢玄。
甚至可以是冒雪出营,三上洛阳,不甘贫贱之命,志在把司马小儿踹下龙床的桓温。
我呢?
我没那个本事,我只会捻土知风、观云辨雨,我有的,只是个种地的本事;为官一任,我只知劝农,只会亲耕。除此,我无能。
我砍不断枯木,也没人给我一块新鲜土壤,让我踏踏实实种棵幼树。我能做的事,我爱做的事,给这两桩事安个好名字,一个叫做安贫乐道,一个叫做崇慕自然。
回了家,环堵萧然,不得不安贫乐道。这安贫乐道,是我在田间山头,追着自己丢失已久的道德乱跑,我想求救,我想让天下百姓求救,没有靠谱的救世主,我求救于自己人性的复归:一锄一番,种多少吃多少;不考虑被官府和战乱欺负的情况下,犹能温饱。
这崇慕自然,非儒非佛非道,我想使天下人明理,以教化,明万物运行之理。当今礼崩乐坏,君不正,臣乱社稷;父不慈,子走他乡。唯有使红尘欲火一熄而灭,唯有教化这方良药,才可使移风易俗,才可助国泰民安。”
“你想的太过简单……”
刘裕拎起瓮中残酒,一饮而尽。拂去胡渣上的酒污,摇摇头,拈起一朵茶碗里的菊花,指着这朵花,刘裕叹道:
“移风易俗,凭什么?光凭这个?”
汉子沉吟不语。
刘裕抽出驹影短刀,用刀尖挑起菊蕊,大笑道:
“光靠这个,不行。光靠那个,也不行。这个,加上那个,给我三十年时间,这个事儿,我办了!”
汉子大笑,夺过酒瓮,仰脖倒干了几滴酒,重又抱起几案,放声歌呼:
“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
雄指危冠,猛气冲长缨!”
刘裕抓住汉子胡弹乱拨的肮脏手指,两只手紧紧握在了一起。刘裕道:
“琴不是琴,曲不成曲,太不快意。等我忙过了手头,一定到使君的柴桑府上拜访,他日再见,当浮一大白!”
“但识琴中意,何劳弦上声……我醉欲眠,卿且去吧!船到南平郡码头,咱们一别就是从此。明朝有意,你我在庐山重逢,我还当抱琴咏歌,再为兄弟助酒!”
汉子拧干了怀中葛巾,轻轻搭在脸上;沅江风雨沮洳,舱中二人和衣而卧。颠簸劳碌,酒气冲天,转眼两处呼噜就要响了,刘裕权衡再四,郑重道:
“在下刘寄奴,原籍京口。使君尊姓大名?”
汉子睡意朦胧:
“不才陶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