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羡南从来都都是她的答案,她在困苦又脆弱的那一年遇见他,是他以年长她的阅历和知识,以宽容与偏爱,让她在这条前行的路上走的更安心,这条路上有繁花盛开,有阳光炽烈,终点是有他的未来。
那时叶绯想,她去读硕士读博士,是想变的更好,足够站在他身边,也算是给这段感情一段缓冲期,那时她不知道分别是不是真的意味着终止符,分别的那天,算是叶绯在这段感情里最后的一点动荡,可她却在落地港城时准时收到了绣球花。
可他不是别人,他是黎羡南。
她最珍贵的,就那一颗真心,她给对了人。
西郊的灯常亮着,不止在燕京,绣球也不会只在燕京开。
黎羡南也曾在某个深夜跟她说过——
“绯绯,一个人的一颗心只够做一颗钢钉,我钉你这儿了。”
分别与距离从来都不是分开原因,不够爱才是。
回燕京后,叶绯跟黎羡南倒了两天时差,醒来的时候,就看着黎羡南坐在床边,手里翻着什么。
“你在看什么?”叶绯从床上裹着夏被滚过来,凑近他手边去看。
黎羡南递给她,轻笑说,“你那天说着想看我读书时什么样,就这样儿。”
叶绯一听来精神了,拿过黎羡南手里的东西。
那居然还是一份报纸,日期显得有点儿老旧。
黎羡南在二十出头的时候也是意气风,穿了件白衬衫,下摆没入熨帖规整的裤腰中,坐在一办公室的椅子上。
那时的黎羡南看起来就不太好说话的样子,唇边淡笑,也止步于礼貌,如松涧风,似竹林雪。
叶绯趴在床上,拿着这张照片比着,“笑个我看看。”
黎羡南起身站起来,走到床边弯腰跪在床边,俯身撑在她身边吻她。
叶绯将那张报纸随手放在床边,伸手揽在他的脖颈上。
她还是更爱在她身边的黎羡南。
“这什么报纸啊?”叶绯问他。
“可能是实习的时候吧,那会大学也是正儿八经在一金融投资事务所呢。”黎羡南吻吻她侧脸,“起来吃点东西再睡。”
“几点了?”
“晚上八点半了。”
“你做饭了吗?”
“少做了点儿,还想吃什么?”
“我想吃草莓,我们去买吧。”
“就知道你天天儿吃草莓,早买好了。”
“你什么时候醒的?”
“比你早俩小时。”
“你怎么不叫我……”叶绯从床上爬起来,踩着拖鞋要去洗漱。
“舍不得呢,还有什么原因。”
黎羡南笑,推着她去浴室,说下去给她洗草莓。
叶绯去洗脸刷牙,这才现,他们的行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黎羡南收拾好了,一切都仿佛他们还没离开过的样子。
叶绯笑笑,简单收拾了一下下楼。
燕京已经入秋了,海棠木的花瓣落了满院子,墙壁上仍然是大簇大簇的绣球花盛开。
西郊的廊灯亮着,池中浮着花瓣片片,池中的锦鲤安静的沉在水底,偶尔一些夜风惊扰便跃出水面。
叶绯站在落地窗前,那一隅的向日葵也仍然灿烂的盛开着。
黎羡南在厨房里洗着草莓。
她走到厨房里,从后面伸手抱住他的腰。
黎羡南一如既往,跳了一颗最红的递给她。
“黎羡南,真好,是我们的家了。”
“黎羡南也是你的了。”
“早就是我的了。”她咬着草莓,含糊不清地凶他。
黎羡南笑着伸手捏她鼻子,“对,早就是你的了。”&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