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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1页)

  沈念看着面前抱起睡醒女儿的1amond,他这几年变了很多,爱笑,开朗,能对妻子随时表达自己的爱意。

  人都是会变的。

  沈念第一次遇见1amond是在酒吧。那时他刚从前夫家搬出不久,两个人还没有正式签下离婚协议。他不想压抑自己,想去酒吧泄,想去体会一下让他丈夫痴迷不已的刺激感。

  那是沈念第一次进酒吧,就像绵羊入了狼群。在场的a1pha无不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尤其是看到他无名指上还戴着钻戒。

  这是一个无趣且被丈夫抛弃的omega,他现在急于泄。

  沈念太容易被看透了,他的脆弱写在脸上。他是一个有着漂亮脸蛋的omega,来这种场所甚至没有带抑制贴,光洁的腺体就那么露了出来,伴随着淡淡的铃兰香。

  这还是个没被标记过的单纯人妻。

  很显然沈念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他甚至不知道如何拒绝陌生a1pha递过来的酒。一杯接一杯的洋酒入肚,沈念很快就开始头晕目眩。有手伸进了他的衣服,沈念刚想阻止,裤子的边缘也开始有手伸入,他无力反抗。

  突然有一双手拉住了沈念,将他一个趔趄卷进自己怀里。周围的人很明显被这样的动作激怒,但抱住沈念的a1pha开始释放信息素,优质的压迫信息素很快使一些人望而却步,浓烈的白兰地味将沈念沾染了个透,他被a1pha带出了酒吧。

  “你没事吧?”1amond看向怀里意识不清的omega,皱了皱眉,“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沈念迷迷糊糊抬头,1amond的脸在他面前晕开,与记忆中丈夫的脸重合在一起。沈念抱紧了1amond,咽喉传来呜咽:“小礼……你别不要我……”

  他在唤他丈夫的小名。

  1amond无奈,只得将沈念拦腰抱了起来,“你要跟我走吗?”

  沈念点点头,将自己埋在a1pha的胸膛。

  铃兰香讨好地浸入a1pha的鼻息,夜晚起了风,吹得路边树轻微摇晃。车流在红灯酒绿里影影绰绰,马路上没有红绿灯,1amond从容放松地穿过车流,轿车摩托车鸣着笛从他身边经过,他身上那股野劲儿在这片喧器里恣意生长,不管在哪儿这人都是夺目的。他就近找了家酒店,开了个大床房。

  “我先去洗?”1amond问道。

  沈念坐在床上,呆呆地点了点头。

  等1amond出来的时候,沈念看上去已经醒酒了。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地看窗外不息的车流。

  “醒了?要回去吗,我给你打车。”

  沈念闻言转过头,似笑非笑地说道:“不回。”

  1amond是沈念的第二个男人,他和沈念的前夫很不一样。他很温柔,前戏做的很好。他的眼里有淡淡的伤悲,尽管隐藏的很深,omega还是看出来了。

  做到一半的时候酒店突然停电了,沈念看不清1amond的脸,他想将身上的a1pha想象成自己的丈夫,但又觉得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

  不知是谁的泪先落下,又或是一个人勾得另一个人也悲伤起来,他们俩竟然差不多同时哭泣了起来。

  等两个人回归神的时候,床头已经堆满了两个人擦眼泪的卫生纸。

  黑暗是宣泄情绪的保护伞。灯再次亮起的时候,1amond满眼通红,沈念眼皮都肿了。他们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出了声。

  “你哭什么?”“你为什么哭?”

  两个人又是同时问出了一样的话。

  “啪嚓——”1amond点燃了一支烟。袅袅烟雾上升,朦胧了沈念的视线。

  “我喜欢的人今天结婚了。”1amond呼出一口烟雾,目光随着消散的眼变得迷茫,他喃喃道:“我喜欢了他快2o年……”

  很俗套的故事,竹马打不过天降。  关键那天降还是1amond最好的朋友,他一直都知道1amond喜欢从小一起青梅竹马的omega,但还是在他们之间插了一脚。

  “你呢?”1amond转过头看向倚靠在床头的沈念。

  “我讨厌beta。小的时候有个beta抢走了我的爸爸,导致我妈妈郁郁而终。长大后丈夫又出轨了一个beta,现在我快要离婚了。”

  1amond眉心紧蹙,他安慰似的捏了捏沈念的脸蛋,“不要讨厌beta,不要因为个体而对整个beta群体产生偏见。”

  “你要实在想知道,就去亲自试试看。看看beta是下边多了什么还是少了什么,能把你丈夫迷得神魂颠倒。”

  “等你亲自体验过后就知道,beta和咱们一样都是人。你前夫出轨,是因为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那个beta愿意跟有夫之夫牵扯在一起是因为他下贱。不要对所有的beta都抱有刻板印象。”

  1amond说教的样子漫不经心,烟雾从他手指中飘散开,沈念在这一刻突然想尝尝烟的味道。他从a1pha手中抽出了烟,濡湿的烟嘴被他含在舌尖,omega学着1amond的样子深吸一口,呛得自己咳嗽不止。

  a1pha一边笑一边帮他拍背,他将烟重新叼进嘴里,深吸一口,紧接着贴上了沈念的唇。

  唇舌交接间,烟雾被渡到了omega嘴里。

  那个夜晚,沈念和1amond一人一根烟,坐在酒店的落地窗前彻夜长谈。1amond是一个非常好的倾听对象,他教会了沈念勇敢。他给沈念看了自己的ins,上面的照片都是他在国外拍的。沈念翻着照片,被一只色彩斑斓的鸟吸引了目光。

  那是只通体翠绿的鸟,有着长长的拖尾。

  “好漂亮……”沈念隔着手机屏幕抚摸着鸟的羽毛。

  “凤尾绿咬鹃。”a1pha说出鸟的名字,“凤尾绿咬鹃是危地马拉的国鸟,也被称为是南美洲丛林中最漂亮的鸟,它们有着极其华丽的外表,雄性绿咬鹃有平滑的长尾覆羽,如同凤凰一样的尾羽。濒危物种,属于《华盛顿公约》附录第一类保护动物。”

  只要说起小动物,1amond的嘴就停不下来,“凤尾绿咬鹃又叫做“阿兹特克鸟”,一种生活在中南美洲热带雨林的美丽鸟类。在古代玛雅和阿兹特克文化中,凤尾绿咬鹃被认为是羽蛇神的化身,享有神圣的地位。”

  沈念看着侃侃而谈的a1pha,心里突然很羡慕。1amond所见识过的世界和自己完全不一样,他的生活圈只有工作和丈夫,而这些1amond所去过的地方,拍下的任何一张照片都能成为他的谈资。

  “离婚之后你也出去走走吧。”a1pha的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笑容,双眼定定地看着他,“看看我们国家的大好河山,没有目的和时间的限制,你会见到什么人,遇到什么事,这一切都将是未知数。等你走到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地方,就留在那吧,在那里开启你的新生活。”

  后来的沈念听取了1amond的话,他一个人带着行李,买了个相机,踏上了自己的征途。

  短短一年,沈念走过很多地方,见识到了他以前从未看见过的风景。他在一个景点救了一位突心脏病的老人,还在一处高原救了一个放羊摔伤的孩子。他被孩子拉回家中,孩子的父母热情招待他,足足留了他一个星期才让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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