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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页(第1页)

张文带着众人找了一处避风的土坡,从山上捡来一些柴火,点燃篝火,把刚才捉来的大鱼烧着吃;又将几只大蚌壳洗净当锅,蚌壳内盛上海水,放进海蟹和蛤蜊,就着篝火煮海鲜。

不一会儿,轻烟袅袅,大鱼烤熟了,大蚌壳里也弥漫出浓郁的海鲜味道,令人垂涎欲滴。

众人齐齐欢呼,开始吃午饭。

烤鱼金黄酥脆,肉多刺少;鲜红的海蟹剥开后,蟹肉白嫩嫩的,鲜美可口;蛤喇虽然没加佐料,但也一样的美味,吃后齿颊留香、意犹未尽。

一边吃海鲜,众人一边开始闲聊。

张文一边吃蟹腿,一边笑道:“小时候,我们五兄弟中最调皮的就是小武了。有一年夏天,晚上退大潮,我们一起来赶海。

当时并没有外人在,只有我们五兄弟。我们其他人都穿着衣裳裤子,可小武嫌天气太热,非要光着身子下海……”

“文哥!”张武刚毅的俊脸上泛起罕见的粉红色,他没好气地打断张文的话,“光天化日之下,你能不能别提这些乱七八糟的陈年旧事?”

“这哪儿是乱七八糟的事?这可是你的血泪教训啊!”张文哈哈大笑,继续说道,“当时,我们其余人都在海滩上挖蛤蜊,但小武硬要顺着礁石下海,说要去捉大鱼……”

“结果武哥还没下海,就突然大喊救命,吓得我们几个风风火火地冲过去,”张虎朗笑出声,接着张文的话说道,“娘子,你猜结果怎么着?”

“怎么啦?武哥为什么叫救命?”李明珠好奇地问。

张有财狂笑不止,说道:“当时武哥只有头露在水面上,大半个身子都紧贴着礁石,泡在海水里。每当海浪一翻涌,他就痛得惨叫一声,我们左看右看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后来,文哥不得不潜水去查看,谁料不看不要紧,看完后,文哥就浮出海面,疯魔似的笑了大半天……”

“啊?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来也巧,”张有财笑道,“原来礁石的夹缝里有一只大蚌壳,那蚌壳紧紧夹在武哥下身的……咳,夹在他的小弟弟上,根本不能用手拽。最后还是文哥用铁钩把大蚌壳从礁石缝里勾出来,然后武哥就带着那只大蚌壳爬上岸……”

“噗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哈……”李明珠捶地狂笑,笑得前仰后合,“那后来呢?”

“后来文哥用两只手各掰半边蚌壳,拼命往外掰,把那只大蚌壳给肢解了。大蚌壳里面居然还有几颗珍珠,第二天我们把珍珠卖了,卖了足足二两银子呢!

我们都笑武哥生财有道,让他顺着礁石再下海一次,再找一只带珍珠的大蚌壳上岸。但他说什么也不肯再光着身子下海,每次下海都裹得严严实实。

有好几次,武哥居然还用椰子壳做了个保护罩挂在腰上,硬是将他的小弟弟密不透风地保护起来,以免再被大蚌壳之类的海生物夹到!”

等到张小宝讲完张武的糗事,张文便似笑非笑地总结道:“这就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此言一出,张武尴尬得脸红脖子粗,而其余人不由笑成一团,笑声随着咸湿的海风,飞出老远老远……

吃完海鲜大餐,众人收拾一番,挑起扁担,准备打道回府。

就在这时,张小宝忽然指着旁边的大海,惊叫起来:“你们快看,飞鱼!是飞鱼!”

众人一愣,顺着张小宝的手势望去,却见不远处一望无际的碧蓝海面上,渔帆点点,前行的渔船惊动了无数条飞鱼。

明媚的阳光下,一条条飞鱼仿若矫健的飞燕般,乘风破浪,展开“双翅”疾速飞翔。流线型的鱼身无比优美,在海水里时隐时现,闪烁着粼粼银光。

飞鱼的体积小巧玲珑,不过巴掌大小,它们全都贴着海面飞翔,最远能飞50米以外。

“这些飞鱼好漂亮啊,若是捉几条去卖,恐怕能卖很多钱吧?”李明珠看着美丽的飞鱼,打起了如意算盘。

张文微微一笑,说道:“飞鱼肉的味道很一般,卖价并不高,只是因为飞鱼飞翔的时候能给大家解闷,所以大家都喜欢飞鱼。”

“哦,原来飞鱼并不能卖大钱啊!”李明珠遗憾地撇撇嘴。

接下来,众人观赏了一会儿飞鱼的精彩表演,然后就坐上牛车,往桃花村的方向行去。

半路上,见天色还早,张文便提出顺路去县城里的布庄走一趟,买匹绸缎回来,给李明珠做两套新衣裳。

原来,自从前些天李明珠将李秀莲送她的绸缎卖掉后,张文始终耿耿于怀,一心想要弥补李明珠的损失。

刚好今天赶海赚了560文钱,张文就寻思着要给李明珠做新衣,以免她每天都穿着半旧襦裙。

来到布庄后,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布匹,张文便让李明珠从绸缎里挑两种喜欢的花色,扯上几米,也好回去做新衣。

李明珠说道:“光是给我做新衣吗?不如买两匹绸缎,给大家每人都做一套夏装吧!反正两匹绸缎总共300文,我们的银钱足够买绸缎了。”

张文笑道:“虽然今天赚了些钱,但家里总得存点银钱应急,不能赚多少花多少。我们几兄弟穿棉布就行,回头我织布做几件新衣,不必买那么多绸缎。”

张虎摸了摸脑袋,憨笑道:“文哥说得对,我们五兄弟皮粗肉糙,穿粗棉不碍事;娘子,你皮肤娇嫩,得穿绸缎,不能让粗棉擦伤了你。”

听了张文和张虎的话,李明珠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鼻子微微发酸,一时间竟然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见李明珠眼圈红红的,似乎马上就要哭出来了,张有财赶紧说道:

“其实文哥织出的棉布一点儿也不粗糙,挺柔软的,我不习惯穿绸缎,还是更喜欢穿棉布。娘子,你赶紧选绸缎吧,选完了我们也好回家,这里离家还有一个时辰的路程呢!”

李明珠点点头,强忍住心酸,慢慢打量起布庄内那些色彩纷呈的绸缎来。

扫视店内一圈后,李明珠发现墙角里有两匹绸缎,一匹是芙蓉粉,一匹是珍珠白,绸缎表面有一些坑坑洼洼的小点,看样子好像是被虫子蛀坏的。

李明珠走上前,抬手轻轻抚摸其中一匹绸缎,触手处手感丝滑柔软,细细一嗅,绸缎中还散发出淡淡的薰衣草香气。

这一幕被布庄老板周老头看见,周老头的眼中顿时闪烁起狡黠的光芒。

但见他立刻走过来,乐呵呵地道:“小娘子好眼力,这两匹绸缎可是上等货色,颜色亮丽,质地柔软,穿在身上也很舒适,只可惜被虫子咬了几个洞,卖不出高价了。这样吧,如果你喜欢,我就便宜卖给你,两匹150文怎样?”

李明珠还来不及说话,张武就冷冷道:“掌柜的,你这绸缎岂止被咬了几个洞?到处都破破烂烂的,就是想补,补出来也不好看。若是做成衣服,肯定浑身都是补丁。”

“娘子,”张小宝嘟着嘴道,“你还是挑其他的花色吧,千万别选这两匹破绸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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