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雯为了这场同学聚会,可谓是下足了血本。
新衣服新鞋子,就连头发都是刚刚去理发店,找托尼老师新做的。
看到姜怡以后,陈雯忍不住感叹,“所以说,长得好看,就算随便披一块烂布都好看,待会你离我远一点,不然会把我衬托的像公主旁边的仆人。”
陈雯这话,开玩笑的成分偏大,姜怡并不会当真。
话音刚落,闺蜜二人相视一笑。
七点整,出租车停在会所外面。
陈雯牵着姜怡走近会所,大老远就看到一个穿着一身灰色西装的男人,在向她们招手。
她兴奋的拉着姜怡跑过去,不确定的叫了声:“沈隽?你是沈隽没错吧?”
对方点了下头,“是我。”
陈雯的声音有些夸张,“我的天,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帅了?”
面前的男人,个子很高,头发全都梳了上去,整个人显得十分精神。
他西装敞开,隐约可以透过里面穿着的白色衬衫,看到流畅的肌肉线条,应该平时有健身的习惯。
“你也变漂亮了。”
他说话的声线偏低,听上去很有磁性,像是极具文艺范的大提琴被拉响时,低缓的弦音。
沈隽对着二人笑了下,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大家都到了,就等你们了。”
因为姜怡副业是混配音圈的,听到这样好听的声音,下意识就多看了他两眼。
沈隽一边带路,一边看着姜怡笑,“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吗?”
姜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点失礼,连忙将视线收了回来,和他打了个招呼,“沈隽,我是姜怡。”
前面拐角有一道风铃,风一吹,叮当作响,沈隽侧过身,十分绅士的将风铃挑了起来,示意姜怡和陈雯先过去。
“我知道,姜怡,好久不见,当年我俩坐前后桌,你还记得吗?”
姜怡笑了下,“当然记得。”
说话间,几个人进了包厢。
包厢里很热闹,有人正拿着麦克风,大声的嚎《死了都要爱》。
门打开的瞬间,撕、裂的嗓音差一点儿把姜怡给送走。
她下意识捂了下耳朵,朝拿着麦克风的人看去,是个男生,不过她没什么印象。
陈雯却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她走过去,夺下男生手里的话筒,“李成,你够了啊,大家都是老同学,什么仇什么怨,干嘛我一来就要用声波杀人?”
听陈雯叫他李成,姜怡这才想起来,这人就是之前在群里,总是抖机灵的那个男生。
让陈雯v他50,就告诉她霍燃长什么样的那个。
李成无辜的耸了下肩,“就是因为大家都是同学,我才没和你们见外,让你们听听我宝刀未老的歌喉。”
包厢里面瞬间传来一阵哄笑,姜怡也被逗笑。
当年正是mp3盛行的年代,这首歌挺火的,课间休息时总有男生会在班上嚎上两嗓子。
姜怡和大家依次打了招呼,原本以为这么多年没见
,会变得很生疏,没什么话题可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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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聚会的氛围很好,吃饭时,沈隽还找服务员来帮着大家拍了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