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玻璃窗户照射进来,洒落满室金色光芒,猩红色的地毯上掉落着酒杯酒瓶,花瓶中插满了鲜花,朝气蓬勃,娇艳欲滴,而花瓶巨大美丽,精致的陶瓷花瓶上有浅蓝色的妖娆图案。
躺在花瓶后的人眼皮微动。
他未着寸缕,皮肤细腻光滑,阳光像一床薄被般笼罩了他,让黑色的短也有了暖色的光。
从屋内的角度看去,只能看到他的一双脚,脚趾浑圆,泛着微红,脚背微微绷起,皮肤洁白如玉。
甚至不需要露脸,就能让人想象到精致的瓷人。
那人睁开了眼睛,一开始有些茫然,双目中只有一潭死水,波澜不惊,但是很快,他的瞳孔微缩,就像遭遇了什么有关生死的大事,直到几分钟后才重归平静。
沈臻依旧不可置信,但他终于平静了下来。
他回来了
回到了宴会的第二天早上,回到了他还活着的时候。
衣物就散落在旁边的地毯上,衬衣已经被撕毁了,可想而知昨晚的一夜激情有多么厉害,沈臻直接放弃了把那破布一样的衬衣再穿上身,他就这么赤着胸膛,穿着一件西装外套站起来。
正好佣人们这个也要进来打扫了。
几个女佣一起走进来,一看见沈臻,全都低下了头,她们的脸上充血,好像下一秒鲜血就会流下来,顺着下巴低落在地上。
沈臻敞着胸怀,大方的露出一片青紫的暧昧痕迹,这足以让人面红耳赤,甚至脑补昨夜他和哪个女孩一夜颠倒。
“沈少。”管家匆匆跑过来,看到沈臻的样子差点脚下不稳,他急忙稳住身形,急切地说“二少领人过来了。”
沈臻早有准备。
就是现在,上辈子他糊里糊涂和人生了关系,第二天就被秦二哥带人抓了个正着,他当时既羞又愧,不知道怎么面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面对秦大哥。
无论秦二哥说什么他都只能低着头答是,然后自己就老老实实的滚出了秦家。
因为他在秦家“乱来”“乱搞”,这是现代社会,是不允许他和女佣“胡来”的。
等他回神的时候,他已经被送离了秦家。
现在想起来,这一切可真是可笑啊。
沈臻捂着眼睛,低低地笑起来。
管家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沈臻,这沈少不是脑子出问题了吧
二少可是这个家里最讨厌他的人了。
沈臻和秦大少的关系很好,两人一起长大,勉强算是竹马,一起念书,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对事物的相同看法。
跟秦二少则相反。
秦二少当然不乐意头顶上压着一个,更何况这一个更受秦家家主的重视,连带着连沈臻也恨了起来。
尤其是沈臻姓沈,他站在秦大少身边,就相当于整个沈家都站在秦大少身边。
所以他得想尽千方百计把沈臻赶走,断掉秦大少秦越的一条臂膀。
和二少不同,大少秦越自己是个严肃的人,就恨不得让家中子弟各个都把自己阉了,最好全都别要卵蛋,不当男人,当个机器人最好。
秦爷自己没有儿子,明显就是把这个外甥当接班人在培养,现在秦家的人,以后都是大少的人,所有人都知道趋利避害,当然是大少怎么说,大家怎么做。
别说让他们假装自己是没有卵蛋的机器人。
就是真让他们把自己阉了,估计也有一堆人争着当第一个挥刀的太监。
沈臻曾经最爱秦大哥这一点,后来他才现,秦越不是“严肃律己”,他只是没开这一窍,等他遇到了真爱,开了窍,他就比谁都荒唐。
而爱上这个秦越的自己,就像一个跳梁小丑,他跳得越高,秦越就越讨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