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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第2页)

易鸣鸢心生绝望,以为前方还有胡人接应,却在下一秒听到了夹杂着马蹄声的大邺官话。

“闪开!”

易鸣鸢下意识闪身躲避,余光里看见马上的男人搭箭在弦,把一张画漆牛角弓拉得如同满月一般,轻轻松松瞄准,下一秒背后追赶自己的胡人应声倒地。

她正欲转身道谢,马上的男人却伸手将她捞起,搂着腰按到马上,易鸣鸢惊呼一声,身后与男人相贴的部分热辣滚烫,不待她挣扎,男人侧身用弓抽打了马屁股,两人在颠簸下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易鸣鸢虽会骑马,但从没有试过这样快的速度,她在马上没有支点,又不想与那人紧紧相贴,只好俯下身抱紧马脖子稳住身形,确保自己不会跌落下去。

汗血宝马在林间疾驰,这匹马像有灵性一般,自己避开了树枝,朝着宽广平坦的地方奔去。

现在已是秋日,易鸣鸢在马背上不久就被吹得双手僵直,浑身哆嗦不止,她感觉体温在飞速流逝,吸了吸鼻子,用尽所有的勇气大喊:“义士,能不能骑慢一点,我冷!”

男人闷声发笑,掰着她的肩膀让人坐直,在马上解开自己的兽衣,“拿着穿去。”

易鸣鸢在呼啸而过的劲风中踌躇,陌生男人的衣物她一个闺阁在室女怎么能用呢?

她咬着下唇犹豫片刻,最终还是伸手接过,正起上半身穿好兽衣,将自己包裹于略带粗野气味的皮料里。

“后面有人在追,慢不了,你抓紧点。”说着双腿狠夹了一下马腹,吃痛的骏马立即加快了速度,也让马背上的两个人紧紧相贴。

易鸣鸢浑身肌肉顿时紧绷起来,脸上也泛出羞怯的红晕,男女授受不亲,从前就是哥哥教她骑马,也是站在马旁伸手牵着缰绳,像这样半个身体与陌生男人紧密相接还是第一次。

不过现在是在逃亡途中,即使是心里有再多的不愿与抵触,暂时也只能这样。

她沉下心思考自己当前的处境,听闻草原部落中女少男多,婚配很不均衡,所以很多匈奴男人会南下抢掠,除了粮食以外,最多抢夺的就是女人。

还听说,草原人不顾抢来的女人的意愿,通常是两三个男人共妻,更有甚者,一个女子要被迫服侍四个男人。

身前的兽皮带着一点原始的牛羊膻味,在男人体温的烘烤下温暖着易鸣鸢的身躯,她动作尽可能轻地抽出匕首攥紧,如果身后这个男人是想要把她抢回去当媳妇,她立刻在这里自戕,也不受这等屈辱。

雪亮的匕首泛着冷冷的光,倒映出她果决而悲戚的双眸。

第2章交谈

不知不觉中,骏马已经停了下来,低头啃食附近柔软多汁的青草。

男人翻身下马,向她伸出一只手道:“你是来我们这儿买卖的商人吗?”

捕捉到易鸣鸢瑟缩的胳膊下想挡但没有挡住的武器,他绽开一个友善的笑容,“这种匕首划不开匈奴勇士的皮肤,柔嫩的姑娘反而需要小心弄伤自己。”

易鸣鸢诧异扭头,这才真正看清他的样貌,男人身形壮硕,身上穿着一件半袖轻裘,孔武有力的肩膀肌肉在举起的动作下显得格外明显,一条绣着展翅欲飞雄鹰图案的褐色布圈挂在肩膀上,加厚了本就雄壮的肩头。

他一头微卷的黑发纷披着,颊边两根穿着红玛瑙珠的小辫编得一丝不苟,没有蓄厚厚的络腮胡,下巴只有一层发青的胡茬,脸部轮廓与中原人并无不同,唯有更加高挺的鼻梁,更加深邃的眼窝昭示着他和中原人的区别,眉下是一双深灰色的瞳孔,在望向她的时候眼神柔软又纯净。

易鸣鸢想了想,斟酌着开口,“我并非行商,而是奉大邺皇帝之命前来和亲的公主……车队中的一名婢女,若义士愿送我到服休单于的王庭,必有重谢。”

说完在马上拱手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

“真是秃鹫遇到兔子窝,巧得很,我正要来接你们呢!”

听起来他并无恶意,易鸣鸢收起武器,这才松了一半戒心。

男人托着她的胳膊轻轻搀扶到地上,易鸣鸢顺势借力下马,一时间被他手上粗糙又繁多的老茧划得胳膊生疼,于是不着痕迹地揉了揉自己娇嫩的皮肤,套近乎般问道:“你是胡人还是中原人,是服休单于派你来的吗?”

对面的人松开的手微颤,目光在她胳膊上停留片刻,“我的阿妈是须蒙氏人,阿爸是一个中原人,大单于派我来迎接和亲的车队,并护送到单于庭,没想到让尊贵的公主遇上了流窜的毛古鹿,都是我的错处。”

果然不是纯粹的邺国人,但在这异国他乡能遇到一个能和自己交流的人已经足够幸运了,易鸣鸢点点头,猜测他说的毛古鹿应该是贼寇的意思。

她又追问:“马车要如何找回?那些都是陛下赏赐给匈奴的礼品,如果丢失了,我怕有害于两国邦交。”

易鸣鸢此话一出,却见对面的男人不复之前的柔和,他灰色的眸子危险的眯起,像是要吃了自己一样,凶嗜万分地反问:“你命都快没了,还想两国的邦交?”

男人高大的身影罩下来,一座山似的非常有压迫感,易鸣鸢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惹得他变了脸色,冷风瑟瑟,她单薄的身子忍受不了寒风,抱起手臂尽可能的给自己取暖,“因为这很要紧。”

她强忍着害怕直视对方,呼吸乱了乱,中原和草原之间的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她曾随着父亲在庸山关住过一小段时间,见识过风沙和严冬。

边关苦寒,更苦的是百姓的生活,匈奴铁骑对他们来说就是架在头上的一把刀,不知何时会掉落下来。

如果由于丢失礼品而惹怒了大单于,让他对中原造成了误解,那首先受难的就是在关塞谋生的百姓。

一个人的性命轻于众人,所以,这是无可辩驳的重要。

“我想我大概是说错了话,美丽的姑娘,野鹿舍山不舍命,獐子舍命不舍山,我还以为你是怯弱的小鹿,结果你是勇敢的獐子,还挂念着大邺的责任和使命,我崇敬你。

马车仆从请不用担心,我的部下会全部找回,他们都是精于追捕的勇士。”

男人眨了眨眼,目光扫过易鸣鸢倔强的小脸,见她伸手解下肩膀上褐色的绒皮想要还给自己,宽阔的手掌将之重新包覆在细弱的身体上,在她肩膀上打了个精巧的结,娴熟得仿佛在心中操练了无数遍那样。

易鸣鸢后撤半步,面上出现一丝警惕,他的速度之快,气力之大,竟让自己没有丝毫婉拒的余地,微微张了张嘴,“多谢。”

“等你到了我们转日阙部落,那里有全匈奴最好的羊皮衣裙,你穿起来肯定很漂亮。”

易鸣鸢被他温和的态度感染了,空悬已久的心渐渐轻松了不少,突然发现自己冒昧的没有先问过对方的姓名,忙开口:“还未询问义士叫什么名字。”

男人手指微顿,从绒布上拿开的时候不经意间触碰到了她的耳后,那力度就像亲密的爱抚,但这种触感转瞬即逝,他郑重地看着易鸣鸢的眼睛,“程枭,我的大邺话名字叫程枭。”

“枭?”易鸣鸢秀眉皱了皱,没有想通,“枭是一种恶鸟,绝意凶狠,谁给你起的这个名字?”

她话音刚落,就发现对面那人原本隐隐带着期待的眼神黯淡下来,眼皮遮住了一半的瞳孔,“没有谁,那个人早就忘掉了,这是一个好名字,特别好,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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