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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頁(第1页)

譚承把他強行掰過來,兩人四目相對,臉色都不太好看。而且房間的燈還沒關,譚承能清晰地看到他臉上每一分牴觸和反感,頓時就大為光火。

「剛好了幾天就又給我甩臉,你他媽什麼意思,老子欠你的?」

「你不欠我的,但我也不欠你的,不需要演戲給你看。」

這句話,無疑是在說他心裡就是牴觸譚承,而且連演都不屑於演。譚承肝氣上涌,太陽穴跳了幾下,騎在身上兇狠地揪起他的領口。

相比之下李識宜平靜到近乎漠然。頭頂的燈光刺眼,他把目光轉開:「你不也是一樣,不管我願不願意,興致來了就發泄,難道你真正在乎過我的感受?」

放你娘的屁!

譚承猛地一震。

他想說當然不是這樣,自己絕對在乎李識宜的感受,要不然誰他媽願意住在這種破地方?誰他媽願意每天早起遛狗?但他嘴唇剛一打開,就被李識宜臉上的神情給刺痛了,一個字也沒說出來。

那張臉上寫滿了冷淡,然而李識宜兩隻手卻緊緊攥成拳,唇色也異常蒼白。

「你……」

李識宜:「要做就做,你不是一直這樣嗎。」

譚承鬆開他的領口,狠狠砸向他臉旁,把床都砸得一震。

譚承能感受到他們倆之間隔著一層什麼,但一直不知道是什麼,那種看得見摸不著的感覺令他憤怒,打心底里窩火。

那天晚上兩人再沒有交談,譚承沒強迫李識宜,李識宜也沒再刺激他,只是睜著眼失眠了很久。這也是他第一次為了譚承失眠,連他自己都說不清原因,只是覺得心裡瀰漫著淡淡的矛盾和煩亂,像是一團亂麻,需要很長時間去釐清頭緒。

翌日清晨,見譚承還沒醒,李識宜自行出門遛狗。

平時起得晚不覺得,今天他出門就冷得一哆嗦,才發現2月份的北京清早接近零下十度。回想前幾天譚承遛完狗回來總是嚷嚷著手指癢,估計也是像自己今天這樣,沒戴手套,把手凍僵了,再回室內就犯癢。

他悠悠地呼出一口白氣,心裡有些不是滋味。

買完麥當勞回到家,譚承已經起了,頂著雞窩頭跟兩個濃濃的黑眼圈在衛生間刷牙。李識宜把早餐放桌上,進去洗手,譚承含著沫子撇了他一眼,連眼神都帶著肅殺的起床氣。

不過譚承還是給他讓了點地方。

李識宜:「謝謝。」

「你去遛狗了?」

「嗯。」

譚承向外又睨了眼,冷哼:「還買了吃的?」

「嗯。」

李識宜惜字如金。

他擠上洗手液,雙手慢慢搓。譚承扳過他的下巴,用帶著一圈牙膏泡沫的嘴霸道地親了他一口:「算你識相,還知道要討好我。」

「……」這種人的心理簡直不可能出現任何問題,因為任何時候他都有一套精神勝利法。李識宜推開他,匆匆把嘴唇洗乾淨,譚承盯著他,得意地微笑,「上午陪我去定幾身衣服。」

李識宜瞥他,感覺自己面對的是一隻花孔雀:「你還要買?」

光是放在這裡的西服他就有十幾件,相比之下李識宜總共就那麼兩三身,厚羽絨服更是只有一件。在他的觀念里,衣服夠穿就行了,夏天幾件T恤,冬天一件羽絨服,到了車行還有工作服,根本不需要花置裝費。

譚承卻是完全不同的消費觀。

男人嘛,誰不追求個面子,何況他還是個有頭有臉的男人。一身幾萬甚至是十幾萬的衣服,那作用就跟豪車名表一樣,無形中抬高身價,在談判桌上也對自己有利。再說了,他爸譚振江年輕時還曾買過私人飛機,後來是迫於高壓形勢,低調處理掉了,要不然譚承可能就不止是愛玩車這麼簡單。

去商場的路上,李識宜坐在副駕一言不發,譚承握著方向盤,時不時瞅他一眼,昨晚的陰霾早就煙消雲散了,心裡還喜不自勝。

想想看,李識宜一個直男,不愛買衣服也不愛逛街,但他還願意陪自己出門,這說明什麼?說明他心裡有我,愛老子愛得要死,只是嘴硬不說而已。

不一會兒他就哼起了調。

李識宜抬起眼皮掠他,心想這人是不是這幾天在家憋壞了,出趟門高興成這樣?

到那以後,事情有些出李識宜的認知。原來有錢人買衣服不用自己試,自有模特穿著一身一身的行頭展示,而譚承只需要舒舒服服地往沙發上一坐,聽著各種恭維之詞,享受各種服務即可。

李識宜內心對這樣的生活很反感,但他也明白,對於店裡這些殷勤的店員和賣力工作的模特來說,譚承這種客人意味著飯碗、提成、獎金,他既不應該開口說什麼,也沒資格在心裡厭惡什麼。

所以在看完了幾十身行頭後,譚承問他意見,他並不違心地說:「都不錯。」

「那就要前兩套,還有最後一套灰的。領帶幫我搭幾條,包好了送我公司去。」

一旁的品牌經理順著就道:「從沒見譚總您帶朋友來過,看您朋友的氣質,想必偏好簡潔低調的,我家有幾件品,無論剪裁還是樣式都不張揚,您朋友穿上一定是特別合適。今天您來都來了,要不就再花點時間看一看?」

譚承下巴揚了下,對方會意,馬上招呼模特去換衣服。但李識宜反應很淡:「不用了,我沒有需要穿這些衣服的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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