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着回答一起。
让人火大。
忒火大!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样?」
不要一副与全世界格格不入的样子、不要把所有人都拒之於千里、不要……
「嗯?」
不要把我的关心都视而不见。
「不要这麽北烂啦!」我大喊一声,更用力扯住他的衣领。
扯向我。
他看起来很有诚意地思考了一会,然後回答:「……有吗?」
於是,我放弃了g0u通。
「算了,回家吧。」我说。然後很用力地拉着他的衣领把人往後一甩,迳自往车的方向移动。我以为他会跟过来,毕竟一个脑袋正常的人不会想要在这吹一夜冷风……吧?
但当到我终於走到车边,准备要打开车门却发现车门因为上锁而打不开的时候,才发现他还站在栏杆边不动,背对着我。
很明显的,不能以「普通人」的想法去断定他。
他没打算要回去?
要在这里吹一夜冷风?
这样很文青?
这样很浪漫?
结论:神经病。
翻了个白眼,「袁──」绍钦耍脑也要有个限度!
我想这样说,可惜有人不让我这样说。
唔──!
於是,我以眼角余光,顺着那只此刻正捂着我嘴巴的大手──
法克!
原来刚刚那三个被打得落花流水的不良少年根本没离开!
其实以我多年跟h玟君打架而练就的身手,对於这弱不禁风的不良少年的箝制,要挣脱并不难,甚至容易,但是……
我没有。
於是,在我有意无意的推波助澜下,一出「英雄救美」堪b八点档还狗血的戏码,就这样轰轰烈烈在眼前上演了。
我以为是这样的。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
「只要你乖乖让我们打,我们高兴了,自然就放了你nv朋友。」混混痞痞地说。
而袁绍钦只是,莫名其妙地瞥了混混一眼,冷冷开口:「关我什麽事。」
关我什麽事。
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混混瞬间愣了。
而我也是。
於是,混混们再次让我揍了一顿,然後夹着尾巴跑了。
虽然我没有h玟君的能耐,但是区区三个人还是可以应对的。
「看!看p啊看!开车!」我朝着那个从头到尾,袖手旁观的男人大喊。
混蛋!
而他只是转过身,看完了好戏,又继续看夜景。
又是那副置身事外的模样。然後──
「喝酒不能开车。」他说。
伴随着一阵山风拂过。
好冷。
後来,我的生活回到了正常轨道。
我以为是这样。
也本该是这样。
可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