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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小说>我盗墓的那些年云峰 > 第四十六章 不速之客(第1页)

第四十六章 不速之客(第1页)

在原地等了得有七八分钟的样子,把头他们和小炮老二等人都陆陆续续的赶来了。

待到众人来齐之后,我指了指地上的泥土,“把头你看”,“嗯,看样子盗坑就在这里了”,把头说着抓起一把泥土放在手里反复揉搓。

野路子可不像我们这些专业的人,他们不会去散土,也不会说什么回填盗洞,更不会说做什么恢复原貌。

总之呢他们就是毫无方法技巧而言,主打的就是一个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拿了东西就跑。

不过啊,他们能找到这么大的墓,也不能完全说是运气好吧,有点技术但是真不多。

虽然吧在这荒郊野外的大山里,没必要去散土,相反这样更方便回填,但是野路子可不分地方的,他们就像我说的一样,拿了东西就跑,还管你那么多。

设想一下,就算你运气好,拿了东西跑了没发现,但是盗洞在这里,时间一长肯定是非被发现的对吧。

要是你在墓里不小心落下了什么东西被发现了,帽子可是能根据这些东西找到你的,那时候就发生过一起奇葩的事啊,是真是发生的当时还上过新闻呢。

原话是,一伙盗墓贼挖了一个宋代墓,具体时间不详,但是是在山里,后来呢被一个上山打猎的猎户发现的这个盗洞。

这个猎户呢下山之后就直接报警了,后来警方接到报警通知了当地的文物部门,这文物部门啊听到后,当下也是马不停蹄的赶到了那位猎户家里。

最后在猎户的带领下找到了那个盗洞,后来啊这文物部门在对这个宋代墓进行抢救性发掘时,无意中在墓内发现了一张银行卡!

最后文物部门将这张银行卡交给警方,警方根据银行卡的信息,将那伙盗墓贼一网打尽。

你们就说吧,那伙盗墓贼的同伙背不背吧。

我们那时候还好,要是搁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要是你们在里面扔了根烟头,人家根据烟头上的DNA都能找到你。

所以说啊,做事情,不管你是做啥,一定要做到最好,精益求精总归是没错的,一定要规规矩矩的来,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

好了扯远了,咱们言归正传,把头随后示意我们缩小范围,就在这对坑土附近三十米处的东南西北方向进行地毯式勘察。

这地方缩小了,行动起来自然就快了,六分钟后在这堆坑土的正南面我们就找到了那个盗洞。

这个盗洞被几根很大檀木树枝给盖住了,我只能说这个行为多此一举。

紧接着我们几人便将那个盗洞周围的檀木树枝给清理干净了,这样方便我们下墓。

就在我们清理完盗洞口的檀木树枝准备下墓的时候,李爷突然一记飞刀转身射向北面的那棵檀树上。

随后只听见铛的一声脆响,飞刀貌似被什么金属物品给挡住了,随后弹飞开来。

“树后面的朋友,都跟在我们后面看了这么久了,怎么还不打算出来见一面吗”?这时把头突然开口说道。

我和小炮老二都是一脸懵逼的看向把头,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原来先前在我们一行人刚来到檀树林的时候,把头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在我和小炮老二,三人去附近勘察的时候把头就叮嘱李爷曾爷和孙爷三人,留意周边环境,我们可能被人盯上了。

就在我发现坑土之后喊把头他们过来,把头到了之后更是确定了这一点,而后在我们找到盗洞清理盗洞口的檀木树枝时,李爷已经发现了跟着我们的那伙人。

待我们清理完那洞口的檀木树枝后,这才有了先前发生的那一幕。

就在我们三人还一头雾水的时候,这时先前被李爷飞刀射向的那棵檀树后走出来了六个人。

其中一人一边鼓掌笑着,一边朝着我们几人走来,“哈哈哈,不愧是“鬼眼”陈振华啊,陈把头你居然连鬼见愁李爷都请来了,看样子这次你是势在必得啊”。

把头冷笑一声,“你“白狐”不也是下了血本嘛,就连天网的头号打手“流星”都被你请来了,我看啊大家都心知肚明就好,不过你动作倒是很快,居然赶在了我们前面”。

原来面前的六人正是行内鼎鼎大名的“白狐”赵二爷他们团队。

随后曾爷踏前一步,“哼流星,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找了你七年,这七年不知道你躲到哪里去了,真没想到今天在这里遇到你,也好,看样子当年的那笔账我们今天可以好好的算一算了”。

原来曾爷当年押的那趟镖,所遇到的马匪正是由面前的这位“流星”所带人偷袭埋伏的,那一次曾爷他们镖局二十多口人除了曾爷一人全部战死。

而那些马匪有五十多人,最后被曾爷杀的也只剩“流星”一人,由于当时两人都经历了死战,当时战斗力基本上都消耗完了,两人都奈何不了对方,最终曾爷看着“流星”逃走。

等到曾爷恢复过来,再想去继续找“流星”一决生死,但是却找不到流星的踪迹了,之后曾爷

便发誓,在有生之年一定要找到流星,杀了他为镖局上下报仇雪恨。

曾爷这一找就是七年,七年来这个流星踪迹全无,毫无踪迹可寻,没想到今天在这里遇到了,还被白狐请来帮忙了,看来这都是天意啊。

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流星在听到曾爷的话之后也是冷笑出声,“哼,当日要不是我被人偷袭,你又岂能逃出升天,来就来,今天咱就比一比,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说完两人都摆出应战姿势,身上的气势陡然上升,似不死不休般,二人四目相对,两人的眼中都充满了杀意,而我在曾爷的眼中看到了一抹兴奋。

这种兴奋很难形容,就好像曾爷已经步入到某种奇特的境界,似感知不到疼痛一般,好像大脑只有一个指令那就是杀死面前此人。

怪不得曾爷被江湖上的人称为“疯子”,只见曾爷率先出手,双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流星胸口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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