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我自己涂,把芦荟给我吧。”
“娘子方便自己涂吗,有些位置,自己不好触到的。”
沈雪禾想起自己确实有一个蚊子包在后背,可是她不好意思让陆存涂。
陆存眸光一闪,补充道:“蚊子包刚开始还好,之后会越来越痒,娘子怕是不知道,我们家的蚊子很毒,有的蚊子包要一天才会消失呢。”
“真的吗?”这么严重!
“当然是真的,”陆存的眼中满是真诚,“我都是为了娘子好,娘子若实在不愿意,那就算了。”
沈雪禾听他说的真情实意,有些意动。
再说了,洗澡的时候又不是没看过,再拒绝下去倒是显得她多想了。
“那好,你帮我吧。”
随后,沈雪禾关上门,背对着陆存,衣衫半褪。
她今日穿着桃红色的衣裙,内里是粉色的兜衣,显得格外的白。
此刻,她抱着桃红的外衫,上半身仅着一层兜衣,细细的带子系在后面,大片的雪白暴露在空气中,不设防地展示着自己的美丽。
优美的线条从肩部过渡至腰肢,自然地延伸至下面的起伏,引人遐想。
她怎么这么听话啊……他说什么她都信……
陆存头一次这般清晰地看到她身上的肌肤,白皙、光滑、细腻,宛如上等白瓷,红红的蚊子包印在上面,显得有些暧昧。
果然是瓷美人。
“快点呀!”沈雪禾催促着。
陆存强行压下自己的邪念,手执芦荟液轻轻涂抹,指尖在那细腻的肌肤上流连片刻。
她的腰很细,他的手掌可以覆盖大半,皮肤很薄,仿佛很容易留下印子。
陆存没有办法完全克制住自己,轻轻地落下一个吻,一触即分。
在亮堂的书房里,对无知的妻子做这种事,不仅不羞愧,甚至还想做的更过分。
他可真是个伪君子啊,这么多年的圣贤书算是白读了。
沈雪禾并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穿戴整齐后,还抱怨了一句“你的怎么手这么热啊!”,便离开了书房。
留在书房的陆存目光下移,苦笑了一声。
自作孽,不可活。
——
当下正好是征兵快要结束的时候,很多军队的招兵任务都还不达标。
方信花刚到达征兵处,便引起了各个军队的争抢。
她率先走到了最近的一个征兵处,不确定地问道:“大哥,我能当兵吗?”
“当然可以,小伙子,你要来我们这儿吗,我们江州水军,别的不说,鱼虾管饱,让你吃个痛快,京城的鱼虾多贵啊,在我们那……”
“还是我们西北陆军吧,他们那儿鱼虾吃几天就吃腻了,我们这儿待遇好,管分田地……”
“嘿!又在这糊弄新人了,你们那田地啥样自己不知道啊,大兄弟,来我们这儿……”
方信花见周围都是男的,忐忑地问道:“我是女的,你们也收吗?”
她长得棱角分明,即使内心忐忑,外表也颇为唬人,征兵士兵们被她这一问逗乐了,这小子面冷还挺会开玩笑,纷纷回应:“你这样的,当然收!”
“对啊,你敢来我们就敢收!”
“我们燕州陆军就缺你这样的人才……”
一位招兵多年的老兵一看方信花的体格,又看了看她的手,就知道这是个好汉,以后一定是军中精锐。
要是日后陛下再次让各军精锐演练比武,他们绝不能再倒数了,一定得把这人留下。
他偷偷的跟身边人通气,几位年轻士兵会意的开始和方信花套近乎。
方信花开心地笑了笑,姑姑果然没有骗她,军营里就缺她这种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