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三二一,她默念。
紧接着便听到了自己的名字。特等奖。
孟清掬直接顶着一头红嚎了一嗓子,狠狠摇头晃脑一阵,那头红毛凌乱的贴着脸,这回真像是红毛藏獒了。
常梨被“红毛藏獒”搂着重重晃了几下才上台。
小姑娘长的实在是漂亮,看着又乖又讨喜,轮廓青涩,五官精致,如今手里攥着奖杯,笑盈盈的望着台下,小裙子到膝盖,露出一截白皙瘦削的腿,看起来大方又得体。……
小姑娘长的实在是漂亮,看着又乖又讨喜,轮廓青涩,五官精致,如今手里攥着奖杯,笑盈盈的望着台下,小裙子到膝盖,露出一截白皙瘦削的腿,看起来大方又得体。
她获过不少奖,不过人懒,每次获奖感言都是差不多的一套说辞,常梨看着台下熟稔的背下来。
忽的瞥见一个身影,她一顿,视线定住,晃了一秒神,便忘了自己刚才说到哪儿了。
于是索性丢下一句“谢谢大家”便下了台。
她站在台边,直直的朝最后排的男人看过去。
男人白衣黑裤的倚墙站着,正低声讲电话,眉眼低垂,不知道在说什么,桃花眼微扬,薄唇勾起一个轻佻又散漫的弧度。
看起来有点坏,却又云淡风轻的样子。
常梨看着,心跳突突的跳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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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时大概看的挺失态的,常梨琢磨着可能还有点色相,因为颁奖一结束孟清掬就直接一把搂住她问:“你刚才看哪个漂亮弟弟呢?”
常梨笑眯眯纠正她:“是帅气哥哥。”
孟清掬一愣,随即便勾起好奇心,以前都是她到处花痴,什么时候见常梨主动夸过人帅。
“谁啊谁啊,哪个学校的?”
常梨抱着奖杯往外走,左右看了圈,已经没男人的踪影:“不是学生吧,上回见到他打领带呢。”
孟清掬吃惊的睁大眼:“上回?你认识啊?”
刚刚下完雷阵雨,马路还是湿的,空气中一股粘嗒嗒的味道,常梨轻轻皱了下鼻子,连带着声音也瓮瓮的:“不认识呀。”
常梨没细说,因为拿了这次大赛的第一名,晚上大家约了要一块儿去玩。她先回了趟酒店,把奖杯妥善的放在玻璃柜里头。
洗完澡,她长湿漉漉,空荡的长T底下露出两条瘦削匀直的腿,常梨趿着拖鞋把方才送来的配餐拿到床上。
趴着,叉子搅了下奶油蘑菇意面,小口咬下去。
她又蓦的想起那个男人。
她第一次看到他是在机场,就两天前,因为学油画是在魔都,临近开学刚刚飞回北京,走出机场时便看到了他。
城市拥堵纷扰,霓虹灯和车尾灯在傍晚交相辉映,给城市染上一层朦胧的颜色。
男人倚车站着,白衬衫随意的塞了一半在黑色长裤的腰身里,灯光映照下来,透出隐约的宽肩窄腰的绝佳身材。
常梨从小学画画,觉得这男人怎么看都是完美的黄金比例身材,以及他那双桃花眼比她画的任何一双眼睛都要漂亮。
据说这样桃花眼的男人生来就一堆烂桃花,可他笑意却总不达眼底,举手投足都慵懒散漫,只显的清冷。
常梨当时站在机场口直勾勾看着男人,没注意路,箱子就啪嗒一下从台阶滑下去。
男人似乎听到这里的动静。
两人隔着距离四目相对了下。
不过前后也就两秒,男人率先移开视线,扯了把松垮的领带,开了车门坐进去了。
常梨扶起行李箱,没忍住又看过去。
她想男人应该就是那种清冷的像是天上一轮月那般,遥不可及的,清冷皎洁的,在天穹高挂。
吃完一份意面,常梨简单收拾了下便出门。
庆祝她拿特等奖而孟清掬二等奖的地点在一家爵士酒吧。
常梨高二一直待在上海学艺术课程,如今高三快要开学才回来补文化课准备高考,常家生意如今总部在上海,回来这就空有一幢别墅,她嫌离学校太远,便暂时住在酒店。
常梨到的时候已经有许多人了。
她性格好朋友也多,但关系最好的就只有孟清掬和樊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