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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狂徒(第1页)

第二天早上的丽江酒店九层行政厅vip餐厅,婶婶全家都特意换上了最好的装扮。

可虽然叔叔西装革履的样子也像是个上流人士,但衣冠楚楚的侍者却直接询问起了一身简单运动装的路明非。

“路明非先生,请问您想点什么饮品?”

五星级豪华酒店的服务质量自然要求他记住路明非这位经常去往总统套房的常客,至于装扮?真正的有钱人私下从来不在乎那个。

正如所谓的用手指夹住高脚杯的杯座品酒,多少人吹捧说是既显贵族风范,又能避免破坏酒的风味。

但贵如伊丽莎白女王向来直接用手握着酒杯喝酒,那些一個个号称品酒大师、礼仪大师的家伙又有谁敢站出来说是女王错了?

路明非撇撇手,示意让侍者去问叔叔,这段时间和长腿和薯片妞混一块时什么美酒香槟没尝过,这些普通饮品更是免费取用。

不过酒德麻衣她们虽喜好时尚,但买回来后往往视那些奢侈品为尘土,或许哪天叔叔真的大富大贵之后也能这样吧。

又或者像那位一样,武圣路明非刚离开他的世界后曾在一个星域参加了一场大比,无视风言风语与威胁利诱,最后击败了早已内定冠军的大势力之子。

没等他下比试台,当地领当即站起身将多项荒谬的罪名扣在他头上。

在场足有数万人,大小势力上千家,认识的,不认识的,有恩的,甚至是有仇的,没有一个人对此说什么,也当然不会有人听他的辩解。

所有人都在那静静的看着——就干看着。

第二名则在对面似笑非笑,讥讽的神色似乎在嘲笑他自讨苦吃。

武圣路明非同样笑了。。。。。。这套把戏施行了无数年,但今天找错人了。

战斗过程中,激昂十九次,顿悟七十六次,爆种十三次,忘我七次,功法与招式不知进阶与领悟了多少。。。。。。战至最后,他的实力何止翻了百倍!

血撒星空,同样是一片死寂,但完全是不一样的含义,自此之后武圣路明非的威名响彻寰宇。

当你强大时,即便整个天下都不服你,也要乖乖在那听你讲道理,但当你弱小时试图去讲道理,他们只会把这当做是你的软弱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压你。

奇怪,路明非心想他怎么突然又回忆起武圣路明非的记忆了?

餐厅的角落,一道人影鬼鬼祟祟的缩在那里,几缕红不安分的露在外面,正如她的性格。

此人正是之前与路明非打过游戏的诺诺,作为面试团队的一员来到这里,论起来算是路明非未来的师姐。

她和路明非一样随意穿了牛仔裤加白色小背心,外面套着一件蓝色的短衬衣,棒球帽下恣意飘扬的暗红色长鲜活而艳丽。

但同样的配置她只需要把手上那只嵌钻的欧米茄表一露,叔叔一家顿时就立正了。

可诺诺现在的情况很不好,双眼紧闭、眉头紧皱,大滴大滴的汗水正伴随着痛苦的低吟滚落下来。

路明非当初的攻击性有点强,诺诺早早过来就是为了用侧写摸摸他的性子,好方便之后拿捏这个小弟。

刚开始还好,一个满眼羡慕的看着光辉的人群,却只能一个人待在阴暗角落的迷茫男孩,她看了都感同身受的觉得可怜,不忍再报复回去。

但紧接着她看到了什么——一个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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