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风云小说>烟花易冷二胡独奏 > 第30页(第1页)

第30页(第1页)

淑苇也觉出日子里的一份安稳来,一安稳,日子就显得长,日头一天天地升上去,再一天天地落下来,有的时候周末闲来无事,淑苇半躺在床上,看着那日光一点点地爬上窗棂,好像被粘住了似的,很久很久动也不动的一块明亮,里头飞着细细的尘土。

林育森在婚后不久便调离了原先的小学,到市中心一家较大的中学任教去了,工资也比先前涨了一点。

正如同事们说的,林育森是很疼淑苇的,每天大老远的回家就帮着淑苇做家务,到周末便陪她一起回娘家,对佑书妈妈也是好的,但凡他给自己妈妈买东西,也总记得给佑书妈妈买一份。

佑书妈妈这两年是老得多了,头发全白了,精神头还好,只是这一年多里头她的右手开始发抖,画不得画了。早些年她一直从寿衣店里接一些画炭画的活儿回家来做,贴补些家用,现在也做不了了。淑苇说不做正好,保养保养眼睛和身体。

这一回淑苇回娘家时,她悄悄地问淑苇,身上可有动静,若是以后有了孩子,林家妈妈忙不过来时,她可以帮着带。

淑苇看育森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问佑书妈妈讨要一件东西,就是多年估书的那张半寸的小照片。原本淑苇结婚时就照片夹在工作日记里随身带走的,可是后来她发现,那巴掌大的红色小本子封皮里头藏着的照片竟然不翼而飞了。

淑苇心中有数,藏得那样密实,是绝计不可能丢的,怕是有人偷着拿走了。

淑苇在佑书妈妈面前求过好几回,想要回那张照片,佑书妈妈只是不肯。这一回,淑苇急得几乎要哭出来。

佑书妈妈说:“不是妈不肯给你,只是,人朝着走了,就别老是向后看。人活着,是为了前头的日子,不是为了过去。”

可是我很想他,淑苇说,我想他,想得快要想不起他的样子来了。

自搬了新家之后,佑书妈就把佑书的画像收进箱底,从未挂出来过。

佑书妈不肯把小照片还给她,淑苇于是在每一回回娘家时都会偷着开了佑书妈的箱子看那画像,看到佑书在一堆旧衣间对着她微笑,看着看着,那木头箱子就变成了一口井,极深极幽静,淑苇几乎要投身进去。

后来,佑书妈妈到底还是把小照片还给了江淑苇。

淑苇跟育森小俩口感情尚好,两个人都是爱静的性子,平日里说话都是轻言细语。可育森的妈妈与大姐却并不十分中意她。

育森他妈总觉着淑苇年纪大了些,况且以前是有过人家的,脑子还曾经不大清楚。自己儿子读了那么多年的书,邻里亲朋间谁不晓得林家的儿子是个大才子,清华大学啊,京城里的顶好的大学,搁过去就是天子门生了吧,却不料只配了那样的一个女人。林育森的姐姐大他五岁,嫁了一个铁路工人,生了两个孩子,有一年男人在工作中出了事故死了,她守了寡,日子过得艰难,才三十七八,已经有点驼背,眉间总是腻着一团阴影,干瘦得颧骨处脱了皮,她的好颜色全给这一份日子里头的窘迫遮盖住了,她好像一块被拧干了的旧毛巾。她从第一天见到江淑苇起就不喜欢她,也说不上来是为了什么,她看到她齐整整地梳了头,乌光的头发衬着雪白的脸,不年青了可是还是耐得住细看,身量还是苗条修长,她看到她穿着深灰的外罩衫,微微掐点腰的裁剪,她看到她黑布鞋洁白的鞋边,她就来得气闷,她跟她一样,最亲近的男人死了,不在了,可是她还活得这样光鲜,嫁了好男人,那个男人是她的弟弟,所以没有她的份,她这一辈子是绝不可能有这样的运气的,一念及此,她简直要暴跳起来。

她不喜欢她。

她脸上的忧苦相像一个烙印,而她脸上的忧苦好像是一粒眉心的痣。女人活着原来跟女人也是不一样的。

那一个周日,是淑苇嫁过来以后头一次跟这个大姑子起冲突。

起因很简单,就是淑苇的一句话。

育森他姐来的时候,淑苇正在洗头,满脸盆里飘着她的黑发,水草一样地柔软,把水染黑了似的。育森在一旁,替她把落下来的衣袖挽上去。

育森他姐一看就愤怒起来,满腔子里的怒气转腾着没有出口,忽听江淑苇说:“姐,你也来洗洗头,洗完了,我替你染一染头发。”

育森姐姐面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拔高了声音说:“多承你的好意了。我是老太婆一个了,男人都死了好多年了,又不想再嫁人,染的什么头发!”

淑苇脸色灰了一灰,育森出声说:“姐,你说些什么?淑苇她是好心。”

“她是好心里头挑出来的好心,这个我晓得的。”育森他妈也加进来冷冷地说。

她们的关系僵硬起来,江淑苇不知道该如何讨好林育森的妈妈及姐姐。她们嫌她与他们和他们家的那些个亲戚不热络。育森替淑苇辩解,说她只是内向,他越辩解,便越惹得江淑苇招了婆婆与大姑子的嫌。

偏巧发现淑苇心思的,正是育森他姐。

那一天育森他姐趁育森夫妻两个不在家的时候,偷偷地开了淑苇的大衣柜,拿了她的灰色外套试穿。

她在衣柜里发现一个小布包,里头是一本小小的笔记本。

育森他姐识字不多,只对里头藏着的一张小照片起了兴趣。

照片上的男孩子年青文静,那样小的一张照片,也可以看见他含着的笑。一刹那间,育森他姐明白过来,这个男孩子是谁。

母女两个私下里议论了半天,愈发地觉得林育森吃了一个大亏,她们商量着是不是要把江淑苇还挂着从前的那一个的事告诉给林育森。

还没有等她们达成一个共识,江淑苇有了孩子。

一九年,江淑苇生下她的女儿。

淑苇头一次从护士的手里接过女儿,头一次清楚地看到孩子的样子。

淑苇一下子红了眼睛。

她把女儿的脸凑到眼前,再三再四地细细地看。

她伸指在小小婴儿的眉间轻轻地抚摸。

那里,长着一颗跟沈佑书一样的胭脂痣。

江淑苇给女儿用佑书最爱的一个薇字来给她做名字。

林薇薇。

薇薇一下地,婆家并不喜欢,林育森是独子,育森妈自然是想着要一个孙子的。出了月子以后,薇薇的眉眼便显出一种异样的美丽来,那样小小的一个小婴儿,便是乌黑的头发,幽静的大眼睛,乌沉沉的,里头闪着一点星子样的光,悬胆鼻菱角似的小嘴,她遗传了父母全部的优点,并且非常地安静乖巧,育森的妈渐渐地也爱上了这个小孙女儿,想着,江淑苇年纪还算不得顶大,孙子也还不是完全地没有指望。

江淑苇对女儿薇薇更是爱若珍宝。

她经常长时间地什么事也不干,只抱着女儿,看着她的小脸,她看眉间那粒小小的痣。小婴儿薇薇盯着母亲,盯着盯着就笑起来,其实这个时候的孩子,并不能看清楚大人的眉眼,可是不知为什么,淑苇总觉得薇薇能看见她,她的目光一直看到她的心里去。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