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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收服 祸水东引 背锅侠(第3页)

他咽了口吐沫,看着蛇皮上的诡异花纹,冷汗不停从他头顶渗出。

刺客兄弟会的历史悠久,斯隆自然知道一些真正的黑暗力量,就像恶魔的羊皮卷。

据说签了契约的人,死后灵魂就会被恶魔取走。

签还是不签!

斯隆抬起头,看了眼唐宋。

此时唐宋一点也不关心斯隆的选择,自顾自的从车载冰箱里取出了一瓶香槟,四个杯子。

福克斯从唐宋手里接过香槟,开启了酒封,替唐宋斟满,然后又给斯凯和自己倒了一杯。

最终,斯隆咬了咬牙,用颤抖的手,在这张诡异的蛇皮卷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玉杆符笔在斯隆胆战心惊的目光中,在蛇皮卷上留下了一个泛着毫光的签名。

还没等斯隆看清楚,唐宋却是已经把蛇皮卷收了起来。

看到心魔大咒隽文上留下的斯隆的签名,唐宋满意的点点头,再看向斯隆的目光不由多了几分亲切。

心魔大咒,据说是魔王波旬所传,也有人说是佛门神通,不过这咒术却是诡异。

斯隆将名字写在印有心魔大咒的蛇皮卷上,他的精神意识会不由自主慢慢转变,逐渐成为唐宋的信徒,用精神力供奉唐宋,提高心魔大咒的威力。

这还是唐宋从教廷的圣力得到的启。

斯隆信奉唐宋的同时,也会得到心魔大咒的反哺。

就像教廷里神父从“上帝”那里得到赐福一样。

…………

纽约郊外的一处农场。

地方不小,至少能有上千英亩,中间谷底,两侧是矮山,西北边的山还连着一个小国家公园。

唐宋一身猎装,骑着一匹白马,手里拎着一杆温彻斯特纪念版霰弹枪正在狩猎野猪。

随着凯恩和弗兰克两人骑马鸣枪冲入丛林。,成群结队的野猪从草木丛里钻出来。

唐宋双脚一蹬,白马一声嘶鸣,四蹄一跃,开始载着唐宋这位新出炉的牧场主追逐猪群。

在其他地方狩猎野猪是个辛苦活,得满山钻,最好还带着猎狗撵,就为了挣个辛苦的25oo块。

大头还是别人的。

在这不用,泛滥成灾。

“砰砰砰。。。”

凯恩和弗兰克两人那边先开火。

被枪声惊扰,野猪了疯一样往唐宋这头斜着跑。

唐宋单手拎枪,面对猪群,

“轰。。”

经凯恩改装好的霰弹枪一下去。

密密麻麻的霰弹,直接将四五头冲在前头的公野猪掀翻在地。

穿过肺、穿过骨骼和肌肉,连最大块头的公野猪,

在这距离上被改造版的12号霰弹击中,那也是一弹无数窟窿,绝不可能挡得住!

考虑到唐宋的实力,凯恩在改装霰弹时,特意改装了膛线,加重了底火,虽然后坐力上升了不少,不过改装好的霰弹枪。

弹头能轻易穿透6毫米厚的钢板,或者15o毫米的实心砖墙,如果是松木板,那能穿4o公分!

只不过距离还是赶不上步枪。

卡卡,唐宋退膛上弹,此时其它野猪已疯狂得往北边跑。

唐老板骑马,追着这群野猪,疯狂享受着狩猎的乐趣。

…………

几个士兵开着皮卡跟在唐宋后面收拾战利品。

大大小小四十来头野猪,小的四十多磅,都还带着花纹,有些看着比较惨,脑袋缺半个的有,腿飞掉一条的也有。。。

一百多磅的能有十几头,最大的一只足有八百磅。

背上的钢鬃毛同豪猪身上的有的一拼,

露出的两根长獠牙看着像尖刀,这脑袋比例比东方的野猪略微短上那么一点,体型也更圆润点。

庞然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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