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炽念如狂,再也忍不住了,就纠集二千兵马,想要来一个一力压十会的暴力考古。
但问题是英雄王的影响力太大了。
整个高原,哪一个人不是听英雄王故事长大的。
这种信仰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或者说就算是理解了也难以去重视。
当然,这些武器落后,战术落后,甚至仍然算农奴制的高原部族根本不是约翰逊上校的对手。
他喝着红酒,吃着牛肉,任由自己的士兵自我挥,很轻易的就接连打败了看似人多的部族军。
高原的部族实力有限,最大的武器也就是一些装满了炸药的木桶。
拿什么和两千勒斯许军队打?
很快,部族老爷们给堵在了石堡里面。
这些石堡,是高原部族的城堡。
在过去,中土王朝和高原开战,往往损失最大的就是攻打这些石堡。
最离谱的,是三百对两万。
当时的中土王朝花费了两万名士兵的代价,才攻下了一座位守要道的雄关石堡。
可是这一次,石堡也没用。
因为勒斯许军队根本不屑于攻城,他们直接断水断粮。
从未有所准备的石堡里粮食不足。
当最后的高原人从石堡中冲出来后,结局已定。
按理来说,这仗算是打赢了。
但即便是贪婪无度的部族长,那些老爷,在面对约翰逊上校要的英雄王墓,也是拒绝说出哪怕一个字。
这让约翰逊上校勃然大怒。
他开始杀人。
滥杀无辜的杀。
在这位高贵的勒斯许上校眼里,中土人,高原人,都统统不是人,都是野蛮土着,和畜生一样,想杀就杀喽。
但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她是战败部族头人的女儿。
她原本被部族们保护着。
那是一个像怒放鲜花般的女子。
一身鲜艳到让人难忘的红衣长裙。
她站了出来,给约翰逊上校带路。
她带他们一起上了云龙雪山。
在云龙雪山,她引颈高歌。
歌声不出意外引了雪崩。
约翰逊上校的大军就这样给压在了大雪之下。也就少数几个人和约翰逊上校活了下来。
他们回到山下,把所有人聚集起来,不过二三十人。
还有一些剩余的武器。
可这么点人,他也不敢再在高原上待了。
正好,这位知道了贝恩斯的事,就匆匆来了。
然后,就是谈生意。
“我需要一些材料,比如你刚入手的那个。这次的失败太惨重了,这么直接回去我无法对国内交待,唐基街会落我的,我会被剥夺军职和一切荣誉,不名誉且一无所有的回到国内,在不知道的哪一条街道上当酒鬼,终此一生,不,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我已经不想升官财了,但至少要有一条可以过活下去的后路。我已经打算好了,我需要一个故事,一些样本,我回去会把我的故事写下来,也许能当个作家,至少能够像一个人的活下去。”
约翰逊上校说得好听。
其实是为了要的更多。
这是一种话术。
因为一开始就狮子大开口会把人吓到的。
不如先小要一点,再要一点,一点点的增加,最后什么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