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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第1页)

404宿舍四人看着彼此,内心十分复杂。

“天道”不做人,故事好像无法更改,明潋、岳识青和邝知岱只想苟活下去,完成考验。

对于她们三个来讲,大体情况比较相似。

因为这一世本身就是惩罚了,如果再自杀,天道说下一世就会把她们变成厕所里的石头。

但如果过完一辈子,就能投胎去主世界了。

两相权衡,她们决定苟。

可具体说来,这个“苟”法也有点细微差别。

明潋的原主是这本书里的一个非常边缘的角色,只提过几句,在男二常去的饭店里工作,最后会被男二收入后宫。

不说男二这个人本身是个什么样的人,单说是要明潋被收入后宫这件事,哪怕是天底下最好的男子,她都是不愿意的。

而在书里,男二的设定是个医生,因为原主的身体不好,所以才对她多有“关照”——在作者眼里,所谓的关照就是把一位有工作收入的女性收入自己的后宫,而不让她工作罢了。

所以明潋穿过来之后就拼命健身,结果不但身体好了,男二还因为觉得她有腹肌有点“恶心”而远离她了。

明潋只觉得无语,她还没觉得男二的肚腩恶心呢。

不过可见锻炼身体好处多多。

明潋只想当个健身教练或者武术老师之类的安度余生,但男二本来想让原主当进模特圈,让朋友签了个协议来这档节目,她在海选胡乱表演一通,没想到竟然进了。

明潋认真想过,结合这本文的背景,再加上她知道自己脑子不算好使,觉得肯定在娱乐圈混不出什么名堂,只想赶紧回归正常生活,在运动领域做出点成就。

所以,她完全不想出道,更别提火了。

而邝知岱也这么想。

她的原主是个乡下人,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跟爷爷一起生活。

爷爷一直嫌弃她是女孩儿,九年义务教育结束之后连职高都不给她上。

因为她长得还行,正好被一家垃圾经纪公司看中,就被她爷爷以明显不合理的合约卖给经纪公司了。

她穿过来就已经进这档节目了。

解约金是1000万,她正为此努力中。而经过她计算,想在娱乐圈赚钱比用别的办法赚钱慢多了。

所以,她也完全没有想要在这档节目闯出什么名头的冲动。

巧了。

岳识青也是这么想的。

她的原主是什么人其实并不很重要,主要是在娱乐圈打拼就要不停和人沟通,单是这件事,她就受不了。

所以,她一点成名的欲望都没有。

……

何欢的心中也被“不情愿”三字填满。

如果不是她的经纪公司捏着他的把柄,以她这种(前)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手的身份,怎么会来这种选秀节目做音乐导师呢?

但既然来了,既然合约签了钱拿了,那就要把这个事做好。

这是职业精神。

而她已经去了4个宿舍听所谓的“飞花令”了。

效果实在是……不尽如人意。

倒不是因为这些选手资质都不好,毕竟都是从几千人里选出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可圈可点。

主要是因为这个环节实在是太难了。

她对于导演的这个安排是不满的。

这个“飞花令”如果用他们音乐行业里的术语来讲,应该算是“Riff-offbattle”,具体规则就是,一人先唱,然后另一个人在随意一个词处以同样的词并辅以合适的调子唱进去。

具体举个例就是,当A唱“如果能重来,我要选李白”的时候,B可以用同样的大调唱“来吧兄弟们,举起杯中酒”,从“来”字接入。

可以看出,这不仅需要选手有很强大的音感、音乐素养,还要有良好的反应能力和演唱水平。

走音是绝对不可以被容忍的——事实上,在他们这个行业里,这也是底线之一。

连调子都唱不准,凭什么做演唱者呢?

幸好,那4个宿舍的选手还没出现太多这种基本问题。

她们主要折在一点——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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