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是你的人。”赛里斯坚毅地表示:“没关系,我会习惯。”
“我的人就是拿来揍的吗?”长琴失笑,一边顺着赛里斯睡得有点凌乱的发丝,一边解释:“赛里斯,你没必要这样抛弃尊严,没有人比自己更重要,必须要懂得保护自己。不只是我,任何人都不能伤害你,当然你也不能随意伤害别人,明白吗?”
“我不明白,那是要怎么做?”赛里斯苦恼地问道。
“这……”可难倒长琴了,他低叹:“好了,文字很难形容,以后我们一起生活,如果你做错了,我就指正你,怎么样?”
赛里斯急忙颔首:“好!”心里却专注了另一回事——长琴会一直跟自己在一起。
长琴怎么能不看透小孩子的心思,立即弓指轻敲他的头壳,啐道:“鬼灵精。”
赛里斯捂着被敲的地方,笑得幸福,眼睛转了数圈,又问:“以后我还能骑法拉利吗?”
“当然,那是我的马。”
“……”赛里斯激动地探身搂上长琴的脖子:“我最喜欢你了。”比二世还喜欢。
“知道了。”
长琴暗叹,今天有两个小家伙给自己表达这种感情,虽然他都接受了这种好意,都没有让二人失望,但他更希望日后二人不要让他失望。
这个喜欢能维持多久呢?长琴开始害怕知道期限。
长琴考虑是不是应该尽量逃避这种表白,心想或许自己主动对他们友好,让他们安心,然后就不需要再次重复表白了。
这样就能更轻松。
可是长琴错了,他根本无法逃避,因为赛里斯这个敏感的孩子打从那一天开始就将‘我喜欢你’当做早安和晚安,每天早晚来上一句话。
然后二世有一回突然来访,听到了,他像要跟赛里斯杠上一般,经常跟长琴重复这一句话。
长琴活在‘我喜欢你’这句话的阴影下,越来越麻木,倒是诺布经常因此而笑翻,他爱取笑长琴像是二人的娘。
长琴以为孩子们长大以后就会腻,但事实上这句话却持续了二千一百九十天,直至今天仍没有停歇的迹象。
“长琴,我喜欢你。”
熹微晨光中,赛里斯笑靥如花,说完这句话便乖乖地去兽栏工作,左右两头健硕的年轻猛兽,守护着发育中身材显得瘦削的年少主人。
“李,我看你嫁给他们算了。”诺布笑得眼泪都飙出来了。
长琴已经从当初的激动到现今的淡然,但他木然地回礼:“我会记得叫娜纱让你跪搓衣板。”
“哦,饶了我吧。”
诺布叠声哀叫。
不变的,还有诺布不怕死的性格。
来信
尖啸声骤起,一抹褐色撕破晴空,赛里斯举起戴金环的手,迎接威武的大鹰。隼鹰立于金环上,扑凌着翅膀,羽翼张吸带起劲风,吹乱赛里斯的长发。男孩脸带笑容,温柔抚摩鹰啄,鹰只也亲昵地将脑袋往那手指上蹭。
“又来了吗?”赛里斯伸手解下一卷加工过的轻薄兽皮。
皮卷由一只银环扣紧,阳光下熠熠闪烁着白银光芒。
诺布探身在窗边往下看,他皱眉轻呼:“又是那家伙的鹰。”
长琴也偏首看向窗外,见赛里斯正笑着往这边挥舞手中兽皮,长琴向他招手,看他急忙跑往二楼居所,直至他拐进视线死角以后,长琴才轻哼,态度甚是随意地回话:“可能会有特别消息。”
“之前他不是跑遍了埃及?也没有成果,就是给寄了一大堆旅游日志,我看又是那个吧?”诺布打着个呵欠,对从天而降的兽皮不感兴趣:“他还真有毅力,还想着怂恿你一起走,他应该挺喜欢你的。”
“尼撒喜欢的是猎奇。”长琴哼笑一声,想起六年前认识的尼撒。
在那一回黑马事件中,长琴结识到尼撒,与这位拥有特殊预知能力的怪人来往过一段时日,直至尼撒结束底比斯之行为止。后来尼撒自告奋勇,说要为长琴寻找与未来有关的人,也因此而走遍整个埃及,结果却一无所获。虽然如此,长琴也算感激尼撒这种好管闲事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