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风云小说>小桃红兰花 > 第十二章(第1页)

第十二章(第1页)

李太太等人的笑脸随着时间流逝愈发挂不住。她们未曾想过从未打过麻将的“柳昕”打牌真有一手,赢回的钱一张一张原路送还给陶诺,还得陪着笑脸夸他机灵,一点就通。

到底是几位大户人家的太太,闫之芝适时开口叫停,说家里还有事儿,得先回了。几位太太掂量掂量自个儿的钱包,欢欢喜喜把人送出门。

出了李府,闫之芝一脸无奈地点了下陶诺鼻尖,却没多说,把钱归置好递给他先一步离开,回染布厂里找蒲宁去了。

陶诺摸摸鼻子,抬头问闫承骁,“五爷,大姐瞧出来了?”

“你这置气模样儿我都能发现,大姐多聪明,定然晓得了。”闫承骁将陶诺环在怀里,边走边说,“你也是大胆,家里闹闹罢了,出千居然出到各位太太们头上,得亏是李太太她们没瞧出来。”

陶诺惊讶:“您晓得我出千?”说是出千,不过是手腕翻过,从牌池里捞点其他牌,动作快些谁也看不出。

闫承骁得意地说:“这还用说,你爷们儿眼力特别好!”他啧了一声,捏住陶诺的脸,奇道,“你从哪学来的?”

“这又不难。”陶诺含糊应付过去,甩手把闫承骁作孽的手掌拍开,面露愠色,转头朝李府啐了口,“大宅门里走出来的长舌妇!”大姐脾气好,会跟她们虚与委蛇假意客套,他可不会。若不是今儿个大姐拦着,他非得把这帮子长舌妇钱包掏空不可。

闫承骁看得直乐,把自家太太的脸掰回来,“夫人好胆量,不怕李府的人瞧见?”

“我怕他们作甚?”那几个太太的眼神儿哪能看得出来他在出千,再者他逃得也快,谁能抓住他?陶诺看向闫承骁,倏地来了戏瘾,乖顺窝进闫五爷胸膛,轻言细语,“五爷在这呢!”

晓得狐狸精在演,闫承骁很难不享受狐狸精的投怀送抱。他掐住陶诺的细腰,问他:“大姐夫是入赘进闫府的,晓得罢?”

闫家这一代五个,二哥闫承锋如今是南江军阀二把手,三姐闫之玉一心扑在医学,四哥闫承词瞧不见人影,闫承骁又被闫老爷安排打发去岭山剿匪,闫家大大小小的商铺生意最后全权交给大姐闫之芝。

几个孩子里,唯有闫之芝和闫承锋二人是闫老爷子正儿八经瞧着长大的。老爷子年轻时喝过洋墨水,最听不惯便是女子三从四德这些俗话,所以等二人长大些,老爷子有自个儿的考量,慢慢将府里事情交给他们。

闫之芝外柔内刚,做事规划井井有条,大小铺子交到她手里这么些年,账本一回错没出过。然而这也代表她注定无法嫁到旁人家去,闫老爷于是顺闫之芝的意,招个女婿进门。

可这年头哪有几个商贾大户愿意入赘?起初一个瞧不上眼的男人都没有,闫之芝的婚事便一拖再拖。谁成想有回闫之芝去染布厂谈生意,遇见了老板蒲宁。

蒲家祖上跟着皇家做事,后来皇帝老儿给赶下马,蒲家举族搬迁逃到北边去。蒲宁在北边出生,家里老祖宗合眼前念叨着在申城的日子,叫蒲宁心神向往,上完学就带上行李来到了申城,重新盘活起染布厂来。

他性子和闫之芝略有相似,但不尽相同,看上去温吞,实则做事狠辣果决,不然也不能在短短几年内将染布厂做得有模有样。谈生意时丝毫不肯让步,和闫之芝的一桩生意谈了大半月,最终两人各退一步才算妥当。

这以后两人便算认识,你来我往日久生情。对上眼以后,蒲宁不拖泥带水,打听清楚闫之芝的要求一封信送去北边儿,说自己要入赘,蒲家杀到申城来时事情早尘埃落定。有闫老爷子坐镇,蒲家最后勉强同意。

婚后闫之芝和蒲宁生活幸福和睦,两个各有各的事业,蒲宁不插手闫府的事,闫之芝同样管不着染布厂,有问题两人才会协商着来,不过旁人却不这么看。到底是上门女婿,蒲宁走哪儿都会被指指点点,连好脾气的闫之芝起初都生了几回气,还是蒲宁给安抚下去,次数多了,两人睁只眼闭只眼,只当耳旁风了。

今儿个在李府,李太太等人不免又提起这话,闫之芝是听得惯了,不屑于跟她们争执这个,蒲宁是否是个好丈夫只有她晓得,没必要听旁人这些乌七八糟的猜测。倒是陶诺听不下去,帮大姐出了口恶气。

将大姐和姐夫的事挑挑拣拣告诉陶诺,闫承骁顿了顿,提醒他:“不过有件事儿昕儿说对了。”

“……什么?”

“夫人想做什么只管去做便是,有我闫承骁在,没人能把你怎么着。”

陶诺不禁抬头。比起闫家其他几位少爷小姐,闫五爷在岭山混了一身匪气儿,剑眉星目间隐隐藏着些许戾气。此时此刻,这般丹凤眼盛起傍晚余晖,痞性的笑意将陶诺身影圈在其中,不留一丝空隙。

灼灼目光烧得陶诺一时忘记说话,耳畔微风依旧,心跳砰砰作响。

“昕儿?”

陶诺回神,狼狈撇开视线,“哦、哦!”

闫五爷挑起眉,“昕儿这是……”

“五爷,我想吃虾皮馄饨。”陶诺突然出声,眨眨眼睛重新望向闫承骁,“今儿个小爷赢了钱,请五爷吃馄饨去!”

陶诺所说的虾皮馄饨不在馄饨铺子里,而在贫穷街巷的一个小摊上。摊贩是位老伯,扁担挑子一头撑着口铁锅,一头摆放空碗浇头,手里支着两张竹片敲扁担梁,梆梆作响,口中哼着不成调的曲儿。这是陶诺以前帮柳大夫跑腿送药时偶然见着的,那时跑了整天没吃着口饭,闻见香味走不动道儿了,狠了狠心要了一碗,蹲在路边吃。

虾皮馄饨皮儿薄入味,一勺子肉沫加上翠绿的葱花,鲜香嫩爽。陶诺吃过一回后便对这味道念念不忘,有几回借着帮柳大夫跑腿的档口,特意跑到这地儿来吃。

老伯年纪大,眼睛不好使,认不出陶诺,现如今陶诺穿着旗袍披肩,更是不愁他认出来,这才敢带闫承骁到这儿。两碗馄饨出锅,陶诺捧着碗热手,瞧见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儿嬉嬉笑笑跑过去,倏地意识到他旁边儿站着的是闫五爷。

这可是闫五爷,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怎么能带五爷到这穷巷僻街来呢!

陶诺进退维谷,看眼闫承骁。好嘛,闫五爷已经送了一半儿馄饨下肚了。

“怎么了?”

“……不,没什么。”陶诺低下头。

吃完付了钱,闫承骁搂着陶诺走出巷子,打个饱嗝问:“昕儿,这摊子你什么时候发现的?我不晓得咱申城还有这般好手艺的老伯!”

陶诺跟他说了,将信将疑,“五爷当真觉着好吃?”

“那是自然,海安饭店的厨子做不出这味儿。这浇头是什么汤,我竟吃不出来……”闫承骁咂咂嘴,瞧见自家太太满脸狐疑,“怎么,你当你爷们儿娇生惯养只吃大饭店?”

陶诺不置可否。

闫承骁气得想笑,朝他腰上掐了把,狐狸精措手不及叫出声,见路人因此多看过来两眼,臊得耳根发烫地瞪他。

“我错了。”闫五爷认错速度比谁都快,“在岭山那会儿我们都是啃干粮,哪能吃着什么好东西。”

闫承骁跟着姜巍少帅在岭山剿匪这事陶诺晓得个大概。当年他往申城跑时,有条近道儿就得翻过岭山,陶诺那时留个心眼特意去附近打听,晓得有匪贼闹事,便多绕了十天的路从另外条官道过来,赶巧遇到回申城的柳大夫和柳昕。

岭山的具体细节他从未听闫承骁说起。陶诺心下好奇,“可您是闫五爷呀。”

闫承骁郁闷地说:“闫五爷又如何?咱爹那会子给姜巍去了足足七封信,每封信都叮嘱他千万一视同仁,一点面子儿没给我留。”

那会子为了给马匪下套,闫承骁带队进林子里,本想着三天就能逼出马匪,谁晓得那帮子坏怂竟硬生生撑了七天。他们没带够粮食,杂草、树皮,想开荤了就挖条蚯蚓,不能生火,只能就着旁头的叶片儿吃活的。

那玩意捻在手里滑不溜秋,一股子土腥味,就是制成药材也是干涩味咸。陶诺听得喉咙作痒,想象不出:“这能吃出什么味儿来?”

“想晓得?”

“是呀。”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