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镜——夏洛克·福尔摩斯最常用的工具之一
1895年在埃及时,柯南·道尔意识到了隆布罗索分类法的弱点。福尔摩斯的故事是新警察培训的一部分,而柯南·道尔并为此感到兴奋。当有个年轻的警察观察了他的脸,判断他有犯罪倾向时,他就更加高兴不起来了!
福尔摩斯要找到一种能证明污渍是血迹的试剂,向真正的法医学迈进。从1850年起就有了凝结血红蛋白的实验,一个技术过硬的人可以在显微镜下辨别出人血和动物血。但这种方法对于警察来说太昂贵,也不可靠。他们也没有使用光谱分析,虽然这种方法在1859年后确实可以鉴别血液(不能辨别人血和动物血)。1902年,法国发明了一种用血清特性来检测血液的合理方法,并被法国警方使用。然而时至1911年,英国警方还是依靠很原始的方法来进行检测:比如把
过氧化氢倒在污渍上——如果污渍是血液就会起泡;或者在污渍上加入松节油、苯丙胺或愈创木脂提取物,观察是否变蓝,若变蓝则是哺乳动物的血液。欧洲大陆的警察已经可以判断血渍究竟是哺乳动物还是人类的,1928年就能够检测血液是否是被害者的了。而英国直到1934年才迎头赶上。
巴黎塞巴斯蒂安尼饭店的平面图和正面图,普拉兰公爵夫人被人发现死于卧室之中,情况可疑。她的公爵丈夫被指控是凶手,但在真相大白之前他已服毒自尽
间隔十年拍摄的照片。用贝迪永系统分析,从耳朵的螺旋和面部的棱角可以看出这是同一个人
福尔摩斯著名的放大镜也反映了刑侦的潮流,而日后他更改进使用显微镜观察。1847年的普拉兰公爵杀妻案#pageNote#70,破案过程中使用了典型的福尔摩斯式探案法。公爵称有人闯进来要杀害自己的妻子,他用手枪来保护她。但警察用放大镜观察这把带血的手枪时,在枪柄上发现一根栗色的毛发,和公爵夫人发色一样。在显微镜下看,确定这根毛发确实是人的头发,应该是用枪柄击打头皮导致头发脱落。因为证据确凿,普拉兰公爵在接受审判前就自杀了。
福尔摩斯在莱辛巴赫瀑布“丧命”两年后,汉斯·格罗斯#pageNote#71发表了《地方法官手册》,该书在10年后被翻译成英语,更名为《刑事侦查》
。这本手册也像福尔摩斯一样对指纹有兴趣,还强调了用显微镜观鉴定纤维、毛发、灰尘和木片。手册在法医学中有着经久不衰的地位——虽然这些方法不能判断出毛发的来源,让毛发作为证据的价值不大。在DNA比对出现后,之前所有的体细胞检验方法都退居二线了。
那时候,多数见多识广的犯罪学学生都觉得福尔摩斯黔驴技穷,简直是个笑话。警察也不满福尔摩斯的做法:他从一组证据中得出结论后,就不再继续调查了。警察不再假装自己无足轻重。在刑侦过程中,法医学比福尔摩斯的放大镜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
但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个颇为有名的侦探却回头使用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法。美国联邦调查局发展出一种“犯罪心理画像法”,收效惊人。实际上,心理画像远不如福尔摩斯高明的证据分析法重要。大卫·坎特尔教授#pageNote#72推进了英国犯罪鉴定分析(那时候的专有名词)的发展,他和警察合作时,准确鉴定出“铁路强奸犯”兼杀人犯是个工作与伦敦地面铁路系统和邮局相关的男人,嫌疑犯的兴趣爱好包括东方武术,住在伦敦北部的一个地方。但最终将约翰·达菲(JohnDuffy)绳之以法的主要依据并不是心理画像。坎特尔教授指出,作案场所通常是通向火车站的不为人知的小路,而且达菲使
用武术课上学到的手法来捆绑被害人,用来捆绑的纸绳是邮局常用的纸绳。精确定位其住所的神奇之举则得益于研究地图和分析他初期作案的位置。福尔摩斯会很赞赏这些方法,那些犯罪史学家也会如此,他们也专注于研究历史上谜的地图和事实证据,比如白教堂杀人案和埃德蒙德·贝里·戈弗雷爵士#pageNote#73的死亡。
侦探道尔
阿瑟·柯南·道尔的儿子阿德里安(Adrian)坚称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的唯一原型。他的记录里写道,他的父亲写信给无助的受害者,帮助他们调查案件。查案时他会将自己锁在书房里,饭食都是用餐盘送到门外。阿德里安描述的柯南·道尔的所作所为和柯南·道尔写作故事时候的表现大为不同。他写作的时候喜欢有人陪伴,甚至边写边和人聊天。
帮助乔治·艾达吉(GeeEdalji)恢复声誉是柯南·道尔办理的最成功的一案。奥斯卡·史莱特(OscarSlater)案则没那么令人满意了。年老的玛丽安·吉尔克里斯特(MarianGilchrist)女士在格拉斯哥的公寓里被杀害,当时凶手正在屋里劫掠财物,砸开了一个装着纸张的木盒。他在公寓门外时,从吉尔克里斯特女士的女佣海伦·兰比(HelenLambie)身边经过。海伦说不见的物品只有一枚新月形的胸针,警察逮
捕了奥斯卡·史莱特,他在横渡大西洋之前将这枚胸针当掉了。史莱特自愿回英国,因为他能证明这枚胸针不是吉尔克里斯特女士的,而且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他有罪。只有海伦·兰比和其他两个目击者指认他是从杀人现场出来的人。
但海伦·兰比告诉吉尔克里斯特女士的亲戚她能够认出凶手。盒子被砸开说明凶手在寻找吉尔克里斯特女士的遗嘱,有人怀疑这位年迈的女士的家人是凶手,史莱特是被嫁祸的。柯南·道尔认为真正的凶手是尊贵的弗朗西斯·查特里斯(FrancisChatteris)博士,他是吉尔克里斯特女士的继外甥。有人觉得是另一个亲戚,奥斯汀·比勒尔(AustinBirrell)下的手。
还有人猜测凶手是一个当海员的亲戚,或是他们两人联手作案。如果理查德·沃廷顿·伊根五万字的案件研究得以发表,我们就能知道究竟是谁杀了玛丽安·吉尔克里斯特。
史莱特被释放后,拿到了政府给他的六千英镑赔偿金,柯南·道尔感到颇为不满。他花了大笔钱去宣传这个他讨厌的人遭遇到的不公,因此他希望得到一点报酬。史莱特在狱中给柯南·道尔写了多封语气谦卑的感谢信,如今却拒绝了柯南·道尔的要求。柯南·道尔觉得他出了力就理应得到钱。
柯南·道尔没能把邻居诺曼·索恩(NormanThorne
)从绞刑架上救下来。这个年轻的卫理公派教徒是个养鸡户,住在克劳巴罗(Crh)旁的一间小屋里。他爱上了一个当地女孩,因此想甩掉纠缠不休的伦敦未婚妻艾尔希·卡梅伦(ElsieCameron)。艾尔希假装自己已有身孕,带着行李来到了克劳巴罗,之后再也没人见过她。诺曼说她根本就没到过自己这里,但艾尔希的尸体和箱子在他的鸡棚下被挖了出来,尸体被锯成了三段。后来,诺曼更改了口供。他说自己与艾尔希大吵一架后就出门了,回来便发现艾尔希被吊死在屋梁上……
病理学家伯纳德·史皮尔斯布里(BernardSpilsbury)爵士笨拙地检查了艾尔希的残肢——虽然警方确认屋梁上没有任何挂绳子的痕迹。柯南·道尔推测索恩也许是有罪的,但他说的情况却也是有可能的。
还有“浴缸新娘案”。柯南·道尔像福尔摩斯一样喜欢收藏有关奇闻异事的剪报。乔治·约瑟夫·史密斯(GeeJosephSmith)深受其害。柯南·道尔读到伦敦的劳埃德(Lloyd)夫人被丈夫发现溺死在浴缸里,丈夫万分悲恸。这让柯南·道尔回忆起了一桩发生在布莱克浦的史密斯夫人身上惊人相似的案件。他把剪报寄给了苏格兰场,史密斯小姐的公公在听闻劳埃德夫人的死亡
后也寄去了剪报。史密斯先生犯有重婚罪,他给第一位妻子买了生命保险后也以同样的方式结束了她的生命,事情败露后,这个邪恶的杀人凶手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1908年,玛丽安·吉尔克里斯特在家中遭劫遇害
据说柯南·道尔曾声称开膛手杰克假扮成一个身上沾染了血迹的接生婆来脱身。柯南·道尔也许这么说过,但我和其他我咨询过的开膛手杰克研究者都找不到这个说法的来源。柯南·道尔当然清楚地认识到“开膛手杰克”的信件在学者的手里保存完好,他认为警方应该公布信件的复刻版——他不知道其实警方已经这么做了。
柯南·道尔没能帮助母亲的表弟阿瑟·维卡斯(ArthurVicars)爵士。他担任爱尔兰的首席传令官时,存放在他办公室保险箱中的爱尔兰王室的王冠珠宝被盗走。维卡斯任命了一些嗜酒成性的属下,据传他与这些人混迹于一个臭名昭著的同性恋圈子。维卡斯和柯南·道尔都认定弗朗西斯·沙克尔顿(FrancisShackleton)是盗窃案的主谋,他是都柏林的传令官,哥哥是南极探险家。帮助和唆使他的是可能与他有染的理查德·戈杰斯(RichardGes)上校,甚至总督的儿子哈多(Haddo)勋爵也参与了。然而计划执行得很周详,珠宝被发现失窃的时
候,戈杰斯和哈多都不在爱尔兰。维卡斯成了替罪羊,因为他粗心大意地把应由他保管的钥匙弄丢了。
奥斯卡·史莱特被误当成是杀害吉尔克里斯特女士的凶手
兰厄姆酒店在柯南·道尔和福尔摩斯的生命中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柯南·道尔还帮他们破解了一个谜题。一个客人在晚上失踪了,只留下了自己的晚礼服。在早些时候他还穿着这套晚礼服,之后他本人和行李都不见踪影。柯南·道尔推断他去了爱丁堡或是格拉斯哥,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为什么呢?他肯定是趁着酒店大堂里挤满了从剧院回来的人的时候悄悄溜走的。如果他只是去不远的小车站,下车的时候一定会被发现,所以他去了大车站。当晚的那个时间只有去往爱丁堡和格拉斯哥的车。他一定甚少与人交往,因为他没带上白色的领带和燕尾服。
事实与他所说的完全一致。太简单了,我亲爱的阿瑟爵士。
柯南·道尔也会有迟钝的时候。他在得知法国司机成了无政府主义的恐怖分子时,会觉得震惊。他也会异常浪漫,断定枪杀可怜的卢纳德(Luard)夫人的凶手是个来自东方的复仇者(其实很可能是偷了她戒指的流浪汉),是她的丈夫在印度服役时结下的仇家(卢纳德先生从未去过印度)!在他人生的最后十年里,他将案件交给灵媒,让他们求助于幽冥的帮助。这一
定让著名的探案俱乐部“我们的协会”大失所望,因为他们这位有名望的创建者写了一篇关于唯灵论认识如何破解谜案的文章。
妙探寻凶,一种流行的桌面游戏,其中包含了侦探小说里熟悉的主题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