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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4页)

玛蒂从一个石罐里给两只木杯倒了黄颜色的酒。“你来这儿干吗?你又没病。”

“你知道明矾是什么吗?”

“知道。我们用少量的明矾做出血药,有助于伤口愈合。那玩意儿还可以止泻。但量多了就有毒了。跟许多毒药一样,让人呕吐。去年我给你配的药里就有明矾。”

“那是什么东西呢?一种草药吗?”

“不是,是一种土。摩尔人在土耳其和非洲开采这种矿。鞣皮匠有时用来对皮革预处理。我估摸你想用来染布。”

“是啊。”跟往常一样,玛蒂的猜测十拿九稳,有点神奇。

“起媒染剂的作用——有助于染料进入毛料。”

“你从哪儿弄到的呢?”

“我在麦尔考姆买的。”玛蒂说。

凯瑞丝用两天

的行程来到麦尔考姆,她以前曾到过这里多次,都是由她父亲的一个伙计陪着当私人保镖。她在码头找到了一个商人,卖香料、笼鸟、乐器和从世界边远地区贩来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卖给她从法国栽种的茜草根中提到的红色染料和据他说是来自埃塞俄比亚的一种叫作螺旋土的明矾。他给她开价七先令一小桶茜红,一镑一袋明矾,她一点不知道她付的价钱是否公平。他把全部存货都卖给了她,并答应下次有意大利船进港时再进些货。她问他要用多少染料和明矾,可惜他不知道。

她回家之后,就用一个饭锅动手染她没卖出去的绒布。彼得拉妮拉受不了那气味,于是凯瑞丝就把火架在后院。她知道她得把布放到染料的溶液里再加热,染匠彼得告诉了她染料溶液的正确强度。可是,没人知道她需要多少明矾以及如何使用。

她开始了一个试验和出错的沮丧过程。她试过先把布泡进明矾水然后再染,试过把明矾和染料同时使用,还试过把染过的布再放进明矾溶液里加热。她还试过用与染料等量的明矾,后来又加量,又减量。依照玛蒂的建议,她还用别的配料做试验:栎五倍子、白垩、石灰水、醋、尿。

她的时间紧迫。在所有的城镇里,除去公会成员,谁都不准卖布——只有集市不在此例,那时候平素的规矩都不算数了。而一

切集市都赶在夏季。最后一个是圣·贾尔斯集市,位于温彻斯特以东的低地里,时间是九月十二日,也就是圣·贾尔斯节。现在已经是七月中旬了,她还有八个星期的时间。

她一大早就开始干活,一直工作到天黑之后很久。不停地翻布,还要举起来下锅出锅,累得她腰酸背痛。由于不断地浸在有刺激性的化学药品中,她的双手又红又疼,她的头发也有味了。然而,尽管沮丧,她偶尔也感到幸福,有时还在干活时哼着甚至唱着歌,那些歌都是老调子,儿时学的歌词都记不清了。邻居们在他们自己的后院里隔着篱笆莫名其妙地观望着她。

她脑子里不时地出现那种想法:这就是我的命吗?她曾不止一次地说,她并不知道该对她的生活做些什么。不过她可能没有什么自由的选择。她不会获准当一名医生;做羊毛商不像是个好主意;她也不想让自己成为丈夫和孩子的奴隶——而她做梦也没想过她最终会当上染匠。她想到这里,心里明知这并不是她想做的事情。不过既然已经开始了,她就决心要成功——但她并非命该如此。

最初,她只能把布染成褐色或浅粉色。当她开始接近正经的猩红色时,却发现晾在太阳下或是一下水就褪色了,这简直要把她逼疯了。她试着染上两次,可效果只能保持一时。彼得很晚才告诉她,要是她用织前的纱,

或者用粗羊毛,一定要泡透才能染好;这样做,色样倒是对了,可还是容易掉色。

“学染色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跟个师傅。”彼得这样说了多次。凯瑞丝意识到,大家都这么认为。戈德温副院长靠研读几百年前的老书学医,连病人都不见面就开药方。埃尔弗里克因为梅尔辛以新风格雕了童女的寓言便惩罚了他。彼得甚至从来没尝试过把布染成猩红色。只有玛蒂把她的决定建立在自知之明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听信某些德高望重的权威的指点。

一天傍晚,凯瑞丝的姐姐艾丽丝站在一边,抱着双臂,噘着嘴,看着她。随着院子的四角逐渐笼进黑暗,凯瑞丝烧着的火映红了艾丽丝失望的面孔。“你把父亲的多少钱都花在这件蠢事上了?”她发问。

凯瑞丝算起加法。“七先令买了茜红,一镑买了明矾,十二先令买了布——总共三十九先令。”

“上帝拯救我们!”艾丽丝吓了一跳。

凯瑞丝本人也吃了一惊。这笔钱比王桥大多数人一年的工资还要多。“这钱不少,可我要赚回来更多。”她说。

艾丽丝气恼:“你没权利这样花他的钱。”

“没有权利?”凯瑞丝说,“我得到了他的准许——我还需要别的吗?”

“他已显出老相了。他的判断力不如以前了。”

凯瑞丝装作不晓得这一点:“他的判断力是好的,比你强多了。”

“你在耗费咱们

的遗产!”

“你是为这个烦心吗?别担心,我在给你挣钱。”

“我不想冒险。”

“你是没冒险,可他在冒险。”

“他不会把应该归我们的钱扔掉的!”

“把这话说给他听吧。”

艾丽丝铩羽而归了,但凯瑞丝并不像她装出的那样信心十足。她也许一直就没弄对。那以后她和她父亲该怎么办呢?

她最终发现了正确的配方,其实极其简单:每三盎司羊毛要用一盎司茜红和两盎司明矾。她先在明矾溶液中煮羊毛,然后把茜红加到锅里就不要再煮溶液了。多余的成分是石灰水。她难以相信这个结果。比她所希望的还要成功。那红色很鲜亮,几乎和意大利的一样。她担心会褪色,让她再次失望;但经过晾干、再洗和漂洗之后,颜色保持不变。

她把配方交给了彼得,在她的严密监督下,他把她剩下的全部明矾在他的大锅里染了十二码最优质的毛绒。经过漂洗之后,凯瑞丝花钱请一位精整工用一个起绒刺累(一种野花的多刺的头部)摘掉松出的线头,并修整了一些小瑕疵。

她带着一大包完美亮红的绒布来到了圣·贾尔斯集市。

她刚一打开布卷,就有一个操着伦敦口音的男人跟她招呼了。“卖多少钱?”他问道。

她打量了一下他。他的衣服贵重而不炫耀,她猜想他很富有但不是贵族。她竭力掩饰着颤抖的声音,说:“一码七先令,是最好的

——”

“不,我问的是整匹布多少钱。”

“一共十二码,应该合八十四先令。”

他用食指和拇指捻着布面:“不如意大利绒布织得细密,但也算不坏了。我要给你二十七金弗罗林。”

佛罗伦萨的金币很通行,因为彼时英格兰还没有自己的金币。一弗罗林约值三先令,三十六个英格兰银便士。这个伦敦人提出要买她这整匹布,比她按码零售的价只少了三先令。但她注意到他在讨价还价上并不特别认真——不然的话,他出价会更低的。“不成,”她开口说,对自己的鲁莽有些吃惊,“我要全价。”

“好吧。”他马上说,坚定了她直觉的判断。她大气不敢出地盯着他掏出钱包。转眼间她手里已经攥着二十八枚金弗罗林了。

她仔细检查着一枚金币。比一枚银便士稍大些。一面是洗礼者圣·约翰,他是佛罗伦萨城的保护神,另一面是佛罗伦萨的花卉。她把金币放到一架天平上,与她父亲为此目的保存着的一枚新铸的弗罗林相比。这枚金币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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