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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页(第1页)

“不如请马先生过来吧?”郑航指了指到处摆满的菜和肉:“不然,这些东西搬都不够搬的。”

解信诚自然明白这两个孩子的想法,笑了一下:“哪能让长辈出动?当然是晚辈上门才对。而且,马先生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你们俩不必这么苦着脸。这些东西嘛……”

“反正臭小子和邦哥都在,多搬几次就可以啦。”程希在一旁接话,一边说一边把各式食物打包,指着放在一边的包:“这个,这个,邦哥你来拿。那个,那个,臭小子你来拿。剩下的我和舅舅平分。用不了两次就搬完了。”

主人都说话了,郑航和武振邦只能相视一眼,上前提起程希指示的袋袋包包,四人浩浩荡荡地向马先生家出发。

马先生确实如解信诚所言,很好相处。除了进屋时对着武振邦的小白兔帽子多看了一眼之外,表现得都很冷淡,冷淡中又自有威势。不过,见马先生这样的态度,郑航和武振邦反而轻吁出一口气来。象马先生这等做派习惯的大人,二小是最习惯,最能接受的。也最知道如何与他们相处。只要守好礼,就不会有什么意外的情况发生。当然,如果想要得到这样的大人的赏识也是很困难的。幸好,二小不过就是想过个舒服的年而已。

二小相视一笑,放下心来。武振邦稍稍有点脸红,因为所有的人看见他头上这顶兔子帽都会用别有意味的目光多看两眼,这让他很尴尬。

武振邦戴上帽子的第一时间,程希脑子里只有一个字——“萌”!这孩子长得好,清澈灵透,程希一早就知道,谁知道这么搞笑的造型换到他身上,竟然意外地有质感。好象这些柔软的元素和他性格中温柔淳厚搭在一起,特别地有冲击力。连郑航在一旁都动了动嘴,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反对的话来。郑航的这个态度,也是武振邦接受这顶兔子帽的最大原因。

郑航与程希的审美自是不同,在他眼里,其实武振邦长得太秀气了点,不象个男孩子,现在戴上了这个兔子帽更是比女孩子还醒目几分,实在是……郑航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好看,只是觉得很别扭。但见武振邦看向他的眼神,可怜巴巴的样子,再一联想到今天是自己让他先剪,自己才逃过一劫的,犹豫了一下,还是没让他那颗坑坑头现世,戴着就戴着吧,反正也是过年。特别是当郑航看见程希换上鞭炮红装出来的时候,立刻觉得兔子帽完全不算什么了。

马先生的屋子难得地烧得暖,天刚刚擦黑,五个人就围坐在桌上吃起了年夜饭——火锅。顾忌到上京人的口味,程希没准备辣的,就是牛骨头汤熬得又白又浓,再加了茶树菇,前些日子从供销社抢来的一个午餐肉罐头切了大块倒进去。其余的全是生料,摆了一桌。谁想吃什么谁就放。

他们的火锅很简陋,就是一个火盆放在桌上,盆上再放个铝锅,幸好碳什么的都很现成,火大火小随便自己加减碳,吃起来倒别有风味。

马先生开席,第一个吃。吃了一口之后,马先生露出笑意,看向程希:“不错,和东来顺味不一样,但一样很好吃。希希辛苦了。”

“先生喜欢就好了。”程希毫不吝啬地嘴甜,自从背棋谱以来,就从马先生改成了先生。程希给马先生挟了一筷子羊肉片。虽然这羊肉片都是自家切的,有点厚,但绝对新鲜,昨晚在庄园里才杀的。

“乖。”马先生很喜欢程希,这孩子虽然个性很杀很冲,却并不是不讲理。而且,还爱倒饬些吃食,不失一个女孩子的本份。再加上本性不坏,棋谱背得也快,虽然棋路与自己喜欢的棋路完全不同,可她很认真,真对弈起来,虽然稍嫌幼稚,却经常是另有一番感触。

程希自然不知道马先生对自己是这样评价。她可一点也不觉得女孩子应该有什么本份,或者男孩子应该有什么本份。她不认性别,只认品性。倒饬吃食不过是自己的一个兴趣罢了。她前世可见过太多完全不会做饭,却温柔勇敢真诚大气的女孩。谁敢说那就不是个好女孩了呢?不过,她还是很喜欢来自这位长辈的宠爱,马先生一夸就笑眯了眼睛。

“吃吧。”马先生话音一落,其余三个大小男生才开始动筷子。

这一晚,大家都吃开了,程希偷摸从庄园里拿了三次肉才算把几个男性的胃口给填实了。程希最后撑得有点晕晕沉沉了,迷迷糊糊地想,老叶说得一点没错,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要不是自己有点家底,这场年夜饭绝对会很难看。

也就马先生相对吃得少些,主要是和解信诚对酒。解信诚吃得与二小差不了多少,可程希完全没看到他的肚子鼓起来,实在很神奇。

三小先吃完,离了桌,围在收音机旁,郑航虽然算是个成熟的了,可面对这时代少有的电器,也难免地兴致盎然。转到短波,细细地从那些电波杂音里寻找一个不属于红卫兵的声音。

武振邦和程希挺着肚子,磕着瓜子,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聊些什么,实在是吃得太饱之后,思维特别迟钝。

“听!”郑航突然兴奋地把声音扭大了些。

程希和武振邦一愣,侧耳听过去,一个绵软缓慢的女声说着:“神,是真与美的统一……”

程希在这方面的见闻自然比二小多得多。听了一会儿,竟然是在讲诺亚方舟的故事。一个关于信仰救赎与惩戒的故事,一个圣经故事。果然,故事讲完,女声终于说出了“福音电台”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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