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冷,又马上要过年了,那些行脚商脸上无不洋溢笑容,这一趟多半是他们今年最后一笔买卖,做完之后正式休息,明年再战。
入夜了,街道依然热闹,有人在大声吆喝。
叶从蔚好奇地悄悄多看两眼,络腮胡的汉子,长相粗矿,似乎来自西蛮之地。
“他是皮毛商人,夫人可要去瞧瞧?”齐宿注意到她的视线。
叶从蔚低着脑袋摇摇头,她偷看其他男子,居然被抓包了。
齐宿却不是在询问她意见,径自带着人走过去。
“这位爷,看看这上等貂皮!”络腮胡大汉立马就招呼上了,笑着介绍道:“它们在京城可是抢手货!”
“你不是还没到京城么?”安燕笑嘻嘻问道:“就知道它抢手了?”
大汉挠挠后脑勺,“我一路卖着进京,早点卖完早点回家嘛!”
齐宿上手摸了一下,柔软厚实,毛发干净油亮,确实不错。
他瞥一眼常福,常福会意,拿出银票买下。
很快,这件貂皮斗篷,就落到了叶从蔚手上,纯黑色的,黑得发亮。
“这……多谢爷。”她其实不太喜欢黑色。
不过齐宿已经买了,还那么干脆,她能拒绝么?
络腮胡大汉乐开了花,这是他遇着的最爽快的买卖,不问价不还
价,直接给银票。
“这位爷是个痛快人,夫人好福气哈哈哈!”
“听见了么?”齐宿嘴角微扬,拿过斗篷轻轻一抖,披在叶从蔚身上。
他替她拢了拢领口,低声道:“明日穿红裙,红与黑,再美不过。”
这是在大街上,他这么俯身耳语,让叶从蔚脸上发烫,她不敢抬眼,只点点头:“好。”
她喜欢白色配正红,谁知齐宿喜欢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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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地方小,稍稍转悠一圈,几人就回去了。
不急着回房休息,先去大堂里喝两杯酒水。
大堂里头暖烘烘的,四周都燃有火盆,住客围桌喝酒吃肉,高谈论阔。
齐宿点了整整一坛,偌大的酒坛子,拍开泥封,满满酒香。
司兰瞧一眼别桌的酒水,大部分是用小巧酒壶装着的,毕竟是过路的,饮酒添趣,而不是为了买醉。
“爷,这是不是太多了点?”她忍不住多嘴问一句。
“不多,”齐宿敲敲桌子:“你们都坐下吧,适量饮一杯,晚上好睡觉。”
“多谢主子!”安燕很开心,第一个落座了。
随后,司兰就知道这一大坛酒水是给谁点的了。
看不出来,安燕这人平日里爱笑爱闹,还是个酒量惊人的!
几乎那一坛酒全进了他肚子,跟喝水似的。
大约这就是人不可貌相了,安燕在王府里,没有齐宿准许,从不主动沾酒水,说是喝酒误事。
叶从蔚不得不猜测,这位海量的人,是否曾经因为喝
酒耽误过什么?
她只喝了一小杯,不同于果酒,它非常烈口烧心。
而司兰司梅完全不敢碰,怕自个儿醉倒了,没人伺候主子。
即便明日又是窝在马车里,醉酒的滋味也是难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