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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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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双面作战,不过是被放在天平两端衡量而已。

原本被“无计可施”的无力感包围的日怠井警部,突然得到暗示说“还有事可做”,再也按捺不住自己。他原本就没打算坐以待毙,更没想过要一直无所事事地守在拘留室。

遗憾的是,忘却侦探并不知晓日怠井警部究竟领悟到了什么。她试图通过适当保密,来控制日怠井警部的行动。通过提供少量情报,让负责调查的警官为她所用——何等可怕的嫌疑人。

但她也并非一开始就打算这样吧,从她与隐馆的对话来看,绝对是中途想到的作战方案。

如果提供同等的情报,日怠井警部与隐馆就有可能采取相同的行动。所以忘却侦探想通过设置情报差,将他们引向不同的方向。为了提高成功率,她甚至不惜冒着背叛警察的风险。可就算作战方案成立,她又能得到什么呢?

无罪释放?免遭起诉?

至少可以改变起诉内容——还是说,可以争取缓刑?

但今日子小姐的重心似乎并不在这里,她说的“我可不想被起诉”到底有几分真实呢?还是说,这只是她采取的某种法庭战术?这些暂且不论,她始终站在侦探的角度,全身心地致力于案件搜查。

也许她就是为了解决案件,才用强硬的手段迫使日怠井警部提出委托。若真是如此,那她到底为了什么?

主动掉入陷阱……

日怠井警部的大脑一片

混乱。还是先从身边的事情开始入手吧,日怠井警部决定去检查今日子小姐进入拘留室前被没收的个人物品。

既然今日子小姐不肯清楚地告知如何行动,具体该做什么,那就不能依靠她,先从简单的事情做起。话说回来,就算她说了,我也不一定会照着她吩咐的去做。总之,我已经彻底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

但检查个人物品也并非例行事项,只是受到了忘却侦探与专家的“会面剧”的启发。虽然在关键时刻被摆了一道,但“手握凶器是为了掩护另一只手上的东西”的假说倒颇有价值。

本人留下的暗示情报。

倘若被发现的时候,今日子小姐的左手上正握着某样具体的东西,那她应该没时间处理——如果她一醒来就已经被警察包围,那根本没机会丢掉或者藏起来。

所以,那东西没有离身。

一直被忘却侦探握在手里,难怪她在被捕的时候没有丝毫抵抗。如此说来,那个暗示情报,或者说物证一定还藏在她的个人物品中。

虽然有点像“愚蠢刑警”的牵强推理,但也并非毫无可能。

但最终,日怠井警部的期望落空。

当然,如果真有什么可疑物品,应该在搜身的时候就已经被发现。日怠井警部也想过,说不定那是一件不起眼的物品,嫌疑人没有将其握在手中,而是混在了其他物品里。但事实上,今日子小姐的个人物品中,根本没有

任何“疑似物品”。

她被捕的时候基本两手空空。

即便是秘密机构的间谍,多少也会带点私密性的物品。可她却什么也没有。这就是极端秘密主义者——绝对遵守保密义务的忘却侦探的作风吗?

不仅仅是没有带手机、笔记本这么简单。

而是除了衣服和现金,其他什么也没有。

衣服虽看似时尚,但很大程度得益于搭配,拆散来看,每件都很普通,是那种随便去哪儿都能买到的成品服饰。根本无法推断出购买的时间和地点,而且连标签都慎重地剪掉了,应该不是为了隐藏清洗方法吧。

至于现金,她连个钱包都没有。只是在口袋里放了些用时尚钱夹固定的纸币,外加一些零钱,金额并不大,但足够一个人一天的生活费。当中还混杂着少量的外币,该不会是为了方便紧急时刻逃往海外吧……总之,可以从中看出她行事的严谨。

不过,外币用的是欧元而非美元这点,给人一种古板的印象。又或许,那只是她前往欧洲办事期间用剩的零钱。

感觉这人除了钱和时尚,其他什么都不信任……要想与她进行对等的情报交换,简直是痴人说梦。

这方法显然行不通。

那绝对是一种即便丢在路边也很难引起注意的“东西”。

只能跑腿了——好吧,跑腿可是刑警的绝活。刑警就是靠跑腿吃饭的。所谓现场百遍,接下来终于要去作为杀人现场的十木

本宅邸了吗?虽然现在已是深夜,但日怠井警部负责这个案子的期限到明早截止。明明不是忘却侦探,却被迫设上了时间期限,真是太不公平了。

对了,隐馆离开警署后,会不会赶去十木本宅邸了?

一旦出现这种直觉,就再也无法打消。

如果无法前去现场确认的忘却侦探派了自己的专家前往现场,那日怠井警部必须要去。

但至于能不能逮捕,就不好说了。冷静下来想想,都不知道以何种嫌疑施行逮捕。

虽然没办法撬开今日子小姐的嘴,但那个青年可不是什么绝对保密主义者……虽然忘却侦探并不希望看到“日怠井警部逮捕隐馆厄介”这种展开,但日怠井警部已经无计可施,只能出此下策。

再说了,同时破解双重密室什么的,根本就不可能。

如果今日子小姐在玻璃上留下的情报,将隐馆导向了十木本宅邸,那他负责的密室,应该就是内侧密室——展览室吧。

因为也只有那间密室需要凭借侦探左手紧握的“东西”来破解,“昨天的今日子小姐”同样是绝对严守保密义务的忘却侦探。如果今日子小姐得以突破第一重密室——警亭的景观与巡视的警车,成功进入十木本宅邸的理由是“被害人是委托人”,那不管出于什么情况,她都绝对不会泄露委托内容。

不管对方是警察还是专家。

所以,反过来想,隐馆接到的委托很有可能是

前往展览室。利用排除法,那日怠井警部负责的就是外侧的密室。也就是要证明十木本未末就是邀请今日子小姐偷偷进入自家的委托人——最好还能弄清委托内容,如果可以的话。

这一点违背忘却侦探的信条,自然不能指望她帮忙吗?

尽管心有不安,但至少在前往十木本宅邸前,日怠井警部还有事可做……仔细想想,如果隐馆真去了十木本宅邸,怕是第一重密室……警察巡逻那关都没办法突破吧。

毕竟才刚发生杀人案件,周围必定戒备森严。而且如果能突破第一重密室,他就不是冤罪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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