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养父家的电话号码。”
波澜不惊的话头,钟有初惯性地回应了一句:“近乡情怯,依然是孝心可嘉。”
她自信这话说得大方得体,至少值得一个肯定。雷再晖喝了口水。
“钟有初,你是我见过说话最狡猾的人。真话,你说得很随便;谎言,你又说得很动听。时时刻刻准备着言不由衷,却能让人觉得情真意切。精致的肢体动作,却有错位的语言表达,这不是一个演员的基本训练,你受过的教育一定非同一般。”
这样尖锐的评语像一道惊雷劈向钟有初的心脏。她确实被深刻地打击到了,于是抱起双臂:“过奖,只是因为受到了睡前故事的荼毒。”
“愿闻其详。”
“父母都会用‘狼来了’和匹诺曹的故事来激励孩子说真话,但我就不这么看。世上那么多谎言,却只有两个小孩子受到了惩罚,这分明就是鼓励大家使劲撒谎。”
钟有初一摊手,让雷再晖哭笑不得。她的本性原来是由这种强盗逻辑构成。
“你希望你的故事被写成第三本童话吗?”
“那能有什么警世作用?”
“提醒世人,再完美的谎言都有克星。”
钟有初笑着擦擦手:“所谓通过微表情可以判断一个人是否撒谎的科学,在我身上绝不可能得到验证。”
她从哪里来的信心?雷再晖暗忖,不过这理直气壮使他格外感起兴趣来:“有别的方法。”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真的梦见过我吧,不止一次?穿的不是什么蓝色衬衣,也不是什么高兴的回忆,难为你还能说得出那些话来。”
他还较起真儿来了!但钟有初能感觉到这较真并无恶意,纯粹是语言角力,并非以揭穿和难堪为目的:“心理战也没用,梦里人闯到现实中的剧情,汤显祖写过,不入流的小说家也写过。”
“真顽固。”雷再晖摸摸眉毛——大概这便是丁时英在他身上发现的人性之源。自离家后他养成了孤僻的性格,不与其他人亲近,尤其是在从事这一行业之后,已许久没人主动示好。他破门而入只是想着分散李欢的注意力,钟有初却滴水不漏地表达了爱意,如爱丽丝般的梦幻,似牡丹亭般的情真,所以即使知道那是做戏,戏中人也有一刹那的感动:“不过当你情意绵绵地承认自己爱一场噩梦的时候,有那么一秒钟,我真的相信了。”
他的以退为进,意味深长,一针见血,令钟有初脸色立刻变得通红,溃不成军:“……其实也可能不是你,毕竟他是个无脸人。”
雷再晖笑了,不是笑她的尴尬,而是笑内心澄明的她毕竟不会死扛到底:“我大概是很多人的梦魇,但这一回真奇怪,更奇怪的是,总觉得欠了你一句抱歉。”
他很自然地说了声对不起,而这三个字对钟有初却意义重大——居然有人为了那个在梦里撒野的家伙向她道歉!不管他是不是无脸人,这一刻也很难得!钟有初微微有些眩晕,她握紧了手中的餐叉,无数白色的面具在面前飞舞,又碎裂成无数块儿,像碳酸饮料里的泡沫一般上升,破碎,最终恢复一片平静。
她伸手去拿面前的水杯,却差点儿将它推倒。雷再晖眼明手快地扶住了。
“真是令人惊奇……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读书的时候是个书呆子。小孩子当然爱捉弄书呆子,每一次我都会上当,很是苦恼。”雷再晖指着自己的眼睛,“有一次被捉弄后,养父拍着胸脯对我保证,说我这样长了双色瞳的孩子,天生就有超于常人的分辨真假的能力,我只是还没掌握这种力量而已。”
钟有初不由得质疑:“即使是在励志故事里,这种说法也太唯心了。”
“你不需要怀疑。书呆子很容易什么都相信,更何况是父亲的话,对我来说就是真理。随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坚持这个说法。信念真是奇妙不可捉摸的力量,久而久之,我就真的能够一眼看出别人说的话是真是假,再未失手。”
钟有初听得汗毛直竖。要多强悍的心理互动才能完成这种学习?更何况还是明明知道彼此毫无血缘关系的父与子!
“迄今为止,我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这种能力。”
“可是当你真的具有了这种能力之后,你就该知道,你父亲说的话是假的。”钟有初顿觉失言,“对不起。”
“真也好,假也好,他给了我一份信心,这比什么都重要。”雷再晖对钟有初的失礼并不为意,“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我相信,就一定能做得到。”
钟有初恍然大悟。就是这种王者气势,才会让所有谎言无所遁形。
“在你面前撒谎的我,大概像小丑一样拙劣吧!”她苦笑,“还有随随便便说出来的真话,什么影后,真丢脸!”
这是真实的她了,卸去了所有的保护壳,没有上过妆的脸,透明而脆弱。
“对我来说,你是否撒谎根本不重要。真话也好,假话也好,再混乱也好,再糊涂也好,反正真相就在那里,无须遮掩。”
“是吗?我也有一直想让人相信的真相——记得我第一次对无脸人的梦境有完整的印象,是他要求我为一个公园设计垃圾箱摆放点,那不是乱弹琴吗?我才十二岁,大概只能设计一个垃圾箱的外观,但我怎么会给一个公园摆放垃圾箱呢?那要考虑很多方面吧,比如公园的人流量、产生的垃圾、垃圾箱的容量和成本、游客的最短路线、环境的美观——我怕极了!生怕他会杀了我,就使劲使劲想,到最后我都佩服我自己,但他一直摇头——你肯定不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