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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页(第1页)

却说此刻我被禺疆打得很惨,趴在地上装死,却没能博到那厮一分同情。

他揪着我的狐狸毛毫不留情地提起来,“今次你打断本君练功,害本君损了灵力,本君咒术初成,正愁找不到试炼的,拿你试炼正好!”

可怜我连喘口气儿、的时间都没有,一个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就直接被他施了咒术。

那时我学艺不精,不是普通的不精,而是非常、万分、极度的不精。

其实如果那时有人告诉我说我学艺极度不精我也不会相信,反而会觉得说这话的人定是嫉妒我修为精深,显见得我那时候真是十分的自恋。

索性那时候没人告诉我这句实话,于是我以为自己学艺很精,于是当禺疆对我施下咒术,我醒过来后,愣是不知道自己被施了咒术。原因之一是我对六界多如牛毛的咒术忒生疏,即便是自个儿中了也不自知;原因之二是即便是我有那个能力自知,也知不了,因为我失忆了,且被灌输了错误的记忆——说得干脆点,就是我中了忘魂咒,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过往,被创造出了新的身份和过往,而且自己还深信不疑。

忘魂咒,的确是一门艰深的法术,天上地下都没几个神仙会的,更别提魔鬼妖人等种族了。禺疆果然是个法术高深的,在他们魔族怕也算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得天独厚奇葩一枝了。可是他把我当试炼新法术的对象,我何其悲催!

我醒来时,禺疆早已不在,我便开始循着禺疆给我造出的记忆,安安分分成了只真正的,昆仑山上的红毛山狐狸。

☆、正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却自以为清醒地在昆仑山上过了一万年,成了昆仑山的山大王,期间与上昆仑踏青的黎霄结识。当然那时他隐藏了魔君禺疆之子的身份,是一个普通的妖精——陆吾。

然后便遇到了聆月。

此番我记不得自己是瑶清境的公主,自然更记不得我曾经历过一个劫,在凡间认得一个叫聆月的男子,且这个男子伤得我很深。其实即便我记得自己是瑶清境的公主也认不得他,因我当日历劫之后回到正位,已经吞下了忘却凡尘的汤药。

那日,我一返往日赖床到日上三竿的恶习,而是天明时分就跳下了石床,钻出清风洞,精神抖擞的上了昆仑山顶,沐浴天光。昆仑山乃东荒西次第一山脉,其上的风景自是趣致非常,而最非常的莫过于平旦时分、暮合时分的烟霞之光,不同于凡间,仙山的霞光是灵气充沛之物,据说上古时期母神羡慕凡间的绚烂彩霞,父神便特特用法力与神火织就而出类似之物,也同凡间一样每逢清朗之日,朝夕毕现。据陆吾说,东荒之地、日出之时的仙山霞光更是灵力非常,说不准晒着晒着就能晒出个光华羽兽来。若我再聪明些,必然晓得他这话言过其实了,可惜这时我并不如何聪明,巴望着可以真晒出个光华羽兽来,从此寿与天齐。

昆仑山山顶景致很好,烟霞光彩也甚美,正当我与七彩鸟未齐相对打坐,相对嗑瓜子,相对闲聊之时,万里彩霞洒遍的天边的忽然刮过来一阵阴风,森冷森冷的,浓密乌黑如厚重布幕般的云层哗啦一下严严实实覆盖了整片苍穹,霎时,清风朗日的眼前乌黑一片,伸爪不见五指。

耳边只余得呼呼地风声,间或有细微的打斗之声、兵刃交接之声从头顶传来。

未齐没见过这阵仗,吓得浑身发抖,紧紧拉着我衣袖不放。我庆幸此刻我是人形,不然我那身火红的毛毛被他这么一抓,不掉一大把才怪呢!

“莫怕莫怕,不就是刮个小风么!咱们现在回去就是了。”我安慰小弟弟似的与他说道。

“大王你看!”

他止住了抖,好像看到了极其有趣的东西。我循着他的目光往头顶上一瞧,只见头顶上墨云翻滚、电闪雷鸣,两只巨大的类似巴蛇的东西生猛地缠斗在一处。说他们类似巴蛇,是因为据我所知,巴蛇是长不了这么大的。头顶上那两只,虽然隔得远,可我也能看出他们比我普通所见的巴蛇大了有百倍不止,翻滚腾跃着几乎挡住了半边天!

我从未见过如此激烈的战斗,所以想要仔细瞧个清楚。不想他们的打斗明显到了后期,不过须臾之间,天幕中传来惨烈的一声咆哮,仿佛撕破苍穹般凌厉刺耳,然后是黑色的天幕中猛地腾起一团艳红耀眼的大火,烧得热烈炙灼,也不过一瞬,大火熄灭,乌云散去,天空恢复晴朗。

我正想叹几句可惜了,没看清楚高手对决。却忽然看见两个物什一前一后从天而降,落在离我脚下不远处。

我俩争先恐后跑过去,想看看那是什么宝物。

确实有一把宝剑。那剑通体幽亮,在日光下闪着泠泠冷光,透着淡淡的青黑色,竟有股说不出的霸气与尊贵,一看便不是俗物。剑边躺着一只软趴趴的巴蛇类似物,眼睛闭着,身上伤痕累累。

我那时尚不知道有些修为高深的物种是可以将身形放大缩小的,所以以为这只小小的巴蛇类似物是方才两只大巴蛇打斗过程中牵连受伤的小妖。

我俩同时喜欢上了这把剑,同时不想理会那只巴蛇类似物。

未齐一向对我这个大王尊重有加,所以没跟我抢宝剑。我乐颠颠地拾起了剑,转身之际,对上那只巴蛇类似物迷蒙半睁的眼。

“你继续睡吧,我不打扰你!”我笑眯眯地安慰他。

没想到我这一安慰,他的眼睛蓦然就全睁开了,黑沉沉的,霎时让我想起了昆仑山腰处那潭深不见底的泉水,也让我想起了陆吾送给我的那颗据说价值连城的黑曜宝石。

他张了张嘴,仿佛说了什么,可声音太弱了,我没能听清。眼见着他那受伤甚重的身子挣扎了几下,还是没能爬起来,反而是又一次昏了过去,我满意地抱着剑转身就走。

“他的眼睛真是好看。”

我听见未齐的赞叹声,点头称是,“像是黑曜宝石,若是拿去卖定然可以赚到不少钱。”

然后我忽然停下脚步。

“怎么了大王?”未齐好奇道。

“你等我一下。”

我把宝剑放到他手里,转身回去找那只巴蛇类似物。

我动手想把他搬去我的清风洞,不想这只巴蛇类似物看起来不大,搬起来却重的很。没法子,最后还是找来了未齐,我俩一同把他半拖半滚地挪回了我的洞府。

“你这么满头大汗的,拖了什么回来呢?”比我还喜欢睡懒觉的陆吾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跨进我的洞府。

“自然是好东西。价值连城的东西哦!”我喜笑颜开,拿了几根烂树叶儿给我好不容易拖回来的巴蛇类似物擦了擦脏兮兮的脸。确切的说,是眼睛,因为我只对他的眼睛感兴趣。

一旁的未齐总算知道我要干什么了,一脸不可置信道:“大……大王,你不会想要把他的眼睛……挖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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