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我作了保证后转向她,“你知道这叫什么?恐吓!”
“可是他是涉案人员呀。即使是例行公事,也该查查他的资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生平,尤其是有没有前科,比如小偷小摸……”
那人赶快否认:
“没有!没有!绝对……”
至于这么着急吗?态度有点可疑。我皱眉看过去,他一下子噎住,然后才说:
“嗯……那个……以前是有过些不良纪录,可是当时我才十几岁,谁那个年纪没糊涂过呀?您说是不是?”
我还没表态,张轻羽就说:
“这就对了。他一定是凶手。”
我反驳:
“这是自杀案,不存在凶手这种东西。能证明这结论的诸多证据,咱们先不说,就说那扇门,反锁的,根本是密室……”
“反锁不一定要在门里面呀。在门外,有钥匙的话,一样可以。”
“他只是个普通速递员,又不认识死者,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
“可是,他刚才不是承认以前手脚不干净了吗?”
“噢……我懂你的意思。你是说,他来这里送货时,忽然旧病复发,撬门进来。没想到估计错误,屋里居然有人。和女主人一番扭打后,失手把她推出窗外。然后他慌乱之下,开始布置现场。把凳子搬到窗下,在窗台和凳面上印脚印,然后四处找房门钥匙,找到后逃出门去把门反锁。可是,从死者坠楼,到我们进入这间屋子,往宽了说,不过十分钟。就算他天赋异禀,应变神速,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条不紊地做这么多事,那遗书怎么说?还有日记和读书笔记,也都是只用了十分钟写出来的?如果是早有准备,又和闯空门的假设不符。所以,怎么都不可能是他呀。”
“那遗书——你不提我还忘了——文学水平真是低呀。”
“知道你语文学得好呀,不必走到哪儿都说。”
“怎么?这难道不值得骄傲?”
“太值了。你广受语文老师们好评,还帮学校话剧社写过剧本,演出后效果不错。”
“还记得什么情节吗?”
“前面的忘得差不多了,最后一幕是一个人跳楼,印象深刻。”
“他跳下去前朗诵的台词是什么,想得起来吗?”
“这个呀……”早忘光了。
“‘我即将实现我的梦想,自由自在地翱翔于天际。地上的人们看到的零落的羽毛,即是我进入那无拘无束,也无边无际的纯白色世界的明证。’虽然我自己写的东西,最后还是只有我记得,好像很失败,但我依然认为这一段是跳楼自杀专用遗书的典范。而你们找到的这份,差得多了,简直说都不会话。什么‘进入永恒的长眠’,让人误以为她要吃安眠药呢。”
我心里“咯噔”一下,感觉有些不对。这时,那速递员不耐烦地过来说:
“没什么事了吧?我可以走了吗?”
“嗯……”我正在努力思考,注意力不在听觉上,顺口敷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