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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白天山一(第1页)

白天山(1958年11月6日-1998年4月)是我国9o年代末多起重大抢劫杀人案的主凶。他在北京、河北、新疆先后作案15起,共杀害包括狱友、军人、警察、作案同伙和无辜群众在内的17人,抢劫现金14o余万元人民币。

白天山案被公安部列为1996年1号案件,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年世界第三要案。

在缉捕白天山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协同作战,出动警力数万人,方将其抓捕归案。

他的犯罪和被抓捕经历被写成畅销书《中国刑侦一号案》,后又被拍成电视剧,今天我们就按时间轴的顺序来看一看白天山成长经历和犯罪过程。

1958年,白天山出生在北京,父母都是都钢铁公司的普通职工。

196o年,白天山三岁时,父亲不幸病逝,母亲一人的工资需要养活他的两个姐姐、他和刚满周岁的大弟弟四个孩子。日子难以为继,母亲将白天山送往河北的徐水农村老家,让亲戚帮忙抚养白宝山。

1971年,13岁的白天山回到北京的家中,此时母亲已经改嫁,继父也是钢的工人,他还多了一个小弟弟。

白天山在农村度过的十年里一直没有接受教育,返京后的他和比自己小五六岁的孩子坐在同一间教室上一年级,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性格变得孤僻自卑,三年级时就辍学了。

辍学后的白天山起先在街道办的一家酱菜厂当临时工,渐渐长成了一个18o的大高个,体魄也十分健壮。

1976年,白天山年满18周岁,由于有北京户口,被石景山区的第一电碳厂正式录用,成为一名装卸工,日子波澜不惊。

一次,电炭厂搞民兵训练,用56式半自动步枪进行实弹射击,白天山在训练中获得优秀。从此之后,白天山找到了人生的兴趣所在,他向亲戚借了一支气枪,业余生活都在附近的山区林子里打鸟,夜里不睡觉的时候就在房间里打小老鼠。

白天山在射击中感受到了极大的快乐,一年之后,他弹无虚,用他自己的话说:“随便一抬手,不用瞄准,就能三点成一线’”。

1981年,白天山23岁,他和同在电炭厂工作的女友结婚,一年后,他们家迎来了一对龙凤胎。然而,白宝山在此时开始了盗窃行为,并且愈演愈烈。

有人认为贫困是白天山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但我不能苟同。无论是白天山夫妻俩还是他的母亲和继父,都是北京大型国企的正式工人,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全家都是吃商品粮的”。这样的家庭不仅不贫困,还是当时的大多数人所羡慕的。

白天山的犯罪还是要从他的童年经历和自身个性中找寻原因,贫困只是一个借口。

1983年,26岁的白天山被北京石景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北京当地服刑。

白天山入狱后不久,妻子和他离婚,带着一双儿女另嫁他人。

1985年,白天山被其他犯人告,他曾经参与过一桩抢劫案,于是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

1991年,作为北京逃犯,白天山被注销北京市户口,遣送到新疆石河子市的新安监狱服刑。

1992年,狱中的白天山收到一封当年仅十岁的女儿的来信。女儿在信中向他哭诉:继父经常打骂妈妈,对他们兄妹二人也不好,别的孩子都有零花钱,他们没有,在外边也总受到别人的欺负……

这封信对白天山的震动极大,他痛哭一场后,对狱友说:“我出去之后,一定要弄到3oo万,给我的两个孩子买房子,每人买一辆奔驰车,让他们过好日子,不能比别人差。”

不得不说,白天山是一个目标导向型“人才”,此后他几乎所有的行为都围绕着“快搞钱”这个目标来实施。

白天山性格孤僻,和大多数狱友都不来往。只有李庆亮是他真心佩服、用心结交的一个朋友。李庆亮是山西人,因报复杀人被判无期,服刑前在某军事部门供职,有着丰富的军事及枪械知识。

还有一个新疆本地人吴磊明,十分佩服白天山,两人经常在一起干活,关系极好。他曾对别人说:“白天山出去能干大事。”

吴磊明因盗窃罪进来,白天山进新安监狱不到一年,他便刑满释放。临走前,他还和白天山约定,将来有机会,联手干事业。此是后话,此处先按下不提。

白天山将李庆亮当作一个宝藏,时不时就去请教。

李庆亮后来对警方说:

“白天山问我枪械知识,包括枪的结构、射、装弹量、保险位置、如何分解等等。”

“我记得我们谈过56式半自动步枪、自动步枪、54式手枪。”

“他还问过我哪种枪威力大。我告诉他,短枪中54式威力最大、长枪中56式半自动步枪命中率高。”

白天山还向李庆亮打听北京军事单位哨兵的执勤情况。李庆亮告诉他:“哨兵上岗,只是携带枪支作为震慑,枪里是不装弹的。”白天山知道后,对他说:“我出去之后,要搞就搞哨兵,他们警惕性最低,容易(把枪)搞到手。”

同时他还去研究各类抢劫案案例。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只读到小学三年级的白天山在狱中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很快就到了能够阅读的水平。

无论是书本、杂志还是电视上虚构的、真实的案例(监狱里能定时看电视),只要是白天山能找到的,他都仔细琢磨,寻找作案人在犯罪过程中的漏洞,分析警方的侦查思路。

他经常就各类案例和李庆亮探讨。李庆亮记得,有一次白天山看过某部香港警匪片后,对他说:“这人太笨,遇到警察不能跑,要迎上去打。迎上去打还有跑的机会,一开始就跑,肯定叫人家捉住。”

还有一次,白天山看了杂志上的抢劫案,和李庆亮议论说:“他们被抓,毛病都出在钱和物上。不带那些东西,就是被警察抓到,身上没有证据,警察也没办法。”

这些白宝山自己总结的作案法则,日后果真都被他忠实地执行在了他的犯罪过程中。

新安监狱建造在茫茫戈壁之中,北部紧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国第二大沙漠)。

远看过去,监狱就像一个由四面高墙组成的正方形盒子;盒子南边不远的地方,有一排低矮的牛棚;除此之外,周围再无其他建筑物。

绝大部分的犯人吃住在高大坚固的盒子之中,吃过早饭后,在武警的武装看押下,前往距监狱十公里的团场(兵团农场,简称团场)劳动(主要是种植粮食、棉花和修水渠),晚上休工后再由武警押回狱中睡觉。

但由于团场生产的特殊性,有一些诸如种菜、养猪、放牛、放羊的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犯人需要时时照看蔬菜和牲畜,他们便不受监狱作息制度的限制,可以自由安排工作时间,晚上甚至可以不回盒子里睡觉,就住在牛棚里,这类犯人被称为自由犯。

自由犯不仅能享受一定的自由,工作强度也会大大降低,但要成为自由犯,是有条件的。第一,刑期过半且表现良好;第二,交纳一万元的保证金。

白天山写信回家,表达了想成为自由犯的强烈愿望。因为白天山是全家唯一一个小时候被送出去养的孩子,家里人总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他当时没有被送去老家,他可能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怀着对白天山的歉疚,母亲举债,两个姐姐和大弟弟几乎拿出工作后的全部积蓄,凑齐了这笔款子,汇到新安监狱。

1992年,成为自由犯的白天山,和狱友李宁玉、傅雷军一起,外宿在牛棚中,负责饲养照料17头奶牛,牛棚的宿舍中还配有电视机。工作之余,他们不仅可以去离监狱最近的沙湾县城,甚至还可以坐上大巴去附近的两所兵团城市,石河子市和奎屯市逛一逛,只要当天返回即可。

虽说自由犯足够自由,看起来比较容易越狱逃走,但由于自由犯刑期都已经过半,而且缴纳了大额保证金,逃走并不是个划算的买卖。所以新疆监狱年年有犯人逃脱,但自由犯却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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