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给肥仔的私房马肉干一股脑偷渡到了双背包里,连包一块儿丢给甘明福,让他看着给众人分一分。
然后自己就骑着马王一溜烟跑没了影。
甘明福:双肩包好沉,就如大姐的对他的关爱一般重!
“啪。。。。。。啪。。。。。。啪。。。。。。”
甘明兰手里的桑树枝条,抽在马屁股上的力度有些大。
马王已经很能明白,这个两脚兽抽马的不同的部位是什么意思。
抽它的马屁,就是在赞美它的脚力了得。
它跑得越快,对方就越高兴。
一高兴,不就有好东西吃了么?
“哒哒哒。。。。。。”
“哒哒哒。。。。。。”
马王气场大开。
二次育后度再次突破了瓶颈,犹如一阵旋风从漠北大军身后刮过。
所有的弓骑兵都被它的度惊艳到了。
“哇,马王!野马马王!”
“太快了,它跑得也太快了吧!”
“怎么马背上还有人?这是有主的马!”有主的就不能称之为野马了!
“哎呀,有主又如何?他也是从漠北跑来的,整个漠北都是我们陵丹汗的!如此骏马,唯有我们陵丹汗才配骑它!”
“。。。。。。”
套马的汉子们跃跃欲试。
数百骑兵争先恐后主动请缨,誓要为陵丹汗连马带人都给套回来。
陵丹汗自然是不能拂了众人的好意。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三百多个骑兵们用尽全力追了两刻钟,就再也看不到那匹野马的踪迹了。
还差点没把他们的坐骑累趴下。
同样是来自大草原,马和马之间的差距如鸿沟!
越得不到,越觉得可惜!
马王:咦,咦,咦,来追我啊,怎么不追啦?
人,有人来疯。
马也有马来疯。
刚才被那三百多匹蒙古马一撵,差点没把马王激得飞起来。
要不是甘明兰手和脚上的力气足够大,她就会成为被甩飞的那一个。
一千多里直线距离。
沙漠与草原交织其间。
时不时还要绕道,总体上要跑出一千五六百里路来。
两天一夜。
马王就驮着它认主的两脚兽,到达了甘明兰当时催生狗米草的草场上。
哪怕那片草场已经彻底被黄沙掩盖,马王还是精准的找了回来。
甘明兰:就这货的记忆力,今后要是搞牧场还真不怕它跑丢了!
随着甘明兰给熊副总兵带回来,鞑靼大军即将杀到边境的消息,整个边城大营的中高层将士们都炸锅了。
派去驰援榆林卫的那一万人,暂时是回不到的。
边城五所,满打满算也就只剩下了三万人,里面还包括了几千老兵。
要不是得了甘队长提前几日送回来的消息,边城搞不好就要成为第二个榆林卫了。
甘队长继玉面罗刹财神女附体后,又多了个及时雨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