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清到家的时候,孩子已经睡了。
李婉秋正坐在床上给两个孩子做棉衣呢。
看到何大清都点多了才回来,
虽然知道何大清是因为正事儿才回来晚的。
但是心情就是有点不舒服。
白了一眼何大清,没搭理他。
何大清把饭盒放下,走到李婉秋前面。
看到李婉秋笨拙的拿着针给何雨柱的棉裤接裤腿。
“不会做就别做了,看你那手扎的,都成马蜂窝了。”
李婉秋脸上闪过一丝尴尬。
“不做穿啥?孩子一年长了不少,裤子短了差不多有一拃。
冬天的时候,孩子不得冻脚脖子吗?”
何大清拿起大儿子的棉裤看了看。
现这棉裤都已经接了三节了。
“这棉裤孩子穿身上不瘦吗?我看好像穿了好几年了吧。”
“不瘦,我今天给孩子试了,以前姐姐都是把裤子全拆开,洗一遍。
然后把棉花薄的地方再补一下。瘦的地方能放长就放,放不了就接一段。
我没做过,怕拆了缝补不上,只能这么直接在裤脚这儿接一块儿。”
李婉秋越说越不好意思。
她是大家闺秀,也会点针线活。
但她的那个针线活,也就是缝缝补补。做棉裤,她是不会的。
何大清牵起李婉秋的手,捧在眼前。
看着手指上那五六个红点,有些感动。
虽然他没何大清的记忆,但是有何大清的感情。
看到原身喜欢的人,他也会高兴。
看到原身讨厌的人,他也会厌烦。
对于两个孩子,何大清是喜欢的,也真的当做自己孩子。
毕竟从生物学上讲,这两个的的确确是他的孩子,只是他没有参与和享受过程而已。
“你要是不会做,咱就花钱找易家媳妇,或者贾家媳妇做。
你这白嫩的手指,多了这么多红点,看起来都不好看了。
再说,这针扎在你手上,不止你疼,我跟着也疼。”
说完,他就低头亲了一下李婉秋被扎的那只手。
“哎呀,你怎么这么讨厌。你耍流氓!”
李婉秋如受惊的小鹿一般,迅的抽回了手。
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