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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小说>男儿应是重危行的意思 > 第四十五章 美女于野兽(第1页)

第四十五章 美女于野兽(第1页)

你为什么要伤害巴鲁,那个火少女在问:

巴鲁就是那头受伤大地暴熊的名字。

啊,啊。这个,这。俾斯蛮啊了半天,也没有啊出一句话。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回答,最后心一横,说实话吧。自己是个实在人,要编瞎话还真编不出来。

俾斯蛮一边说,一边想先说自己在打猎这也是实话:那,那,那是因为我是一名猎人,所以我在打猎。

猎人?打猎?红少女疑问道:

我虽然常年在深山里面,啥时一个骑士境高手当猎人了?我也遇到一些猎人,他们都是打一些山鸡,野兔,能打山羚羊的都很少。深入北岭山2o里以上都是误入的,或者被魔兽追的慌不择路乱跑。可没有敢打大地暴熊的猎人,特别敢孤身一个人单挑大地暴熊的勇士。

这时剑眉一立杀气四起,厉声喝道: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俾斯蛮继续说:我是高地之城的,你常年在这里,应该知道这北岭山中,隐藏这不少人族。近来魔兽活动频繁和智慧化。他们大肆攻击人族,现在在德林大人的带领下,北岭山在绝大多数人族都集中在高地之城。德林大人成为我们的领主,在他的率领之下,打败了大规模聚集围控的魔兽群,又消灭了渗透的黑暗势力。把事情的经过,简单的说了一遍。

这2年天气极端,食物缺乏,在魔兽和黑暗的战争又耽误庄稼的种植,现在我们粮食极度缺乏,不打猎怎么办呢?

俾斯蛮就是实在人,不会编瞎话。看对方是人族,在这北岭山在,魔兽和黑暗势力横行,人族想生存下去,就要抱团取暖。这里的人都很淳朴,没有多少勾心斗角。俾斯蛮憨厚,善良,朴实,所以虽然从小生活在,北岭山脉的外围邻近的小镇上,但是很快就融入这说实话的淳朴民风。

哦,看来你很能打,看招。让我看看你说的是不是都是真的。红长腿少女,跳下来一剑刺的过来。

俾斯蛮还在想,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和我能打不能打有什么关系?

转眼一看剑就刺了过来,这就动手了,看这凌厉的攻势,是动真格的了。抄起大棒战在一处,交上手才现,别看对手先动手的。但打斗的时候,总是他先出招。

红少女都能精准的判断他的虚实招,在判断是躲闪还是反击。俾斯蛮在力量上占有极大的优势的,红少女一次格挡,硬防御都没有。这样的打法很缠人也很头疼。自己先出招很难在变招,大开大合的粗犷打法,更显的难缠。

要是换米拉,德林塞特,来面对这样的打法,就不会向自己这么被动。

不过自己一力降十会,大棒子轮圆了,舞个密不透风,让对方难以近身。在加上力量的决对优势和甲胄防御的优势,学这德林塞特,以伤换伤的打法。

红少女一看,这家伙可真是猛将兄。英勇无畏的打法,自己还破不了,我攻他剑他能扛住,他棒子砸到我,不死骨头也要断了。

强攻不行就慢慢耗,看这样高强度的消耗,你能撑多久?

自己常年独自一个人,这下可遇到一个解闷的了。

结果双方都低估了对方,打了半天后,俾斯蛮身上挨了几下,不知道是防具好,自己皮糙肉厚斗气护体扛揍。还是对方没有下死手?反正这点伤对他,没什么影响。看样子对他没有多少敌意,这是在切磋。

红少女也一个没有留神,躲闪慢了半拍,被俾斯蛮,扫到一棒子。没有打的结实,就这力量也不小,要不是从小就和大地暴熊,一起生活身体异常的强壮,就被扫散架了。

红少女看出来,这个傻大个子,没有用全力,不然打到现在,力量都没有半点衰减的样子。斗气十分充沛,躲不开自己的攻击,都是用斗气护体硬扛,移动,攻击也使用斗气。肯定有高的斗气修炼方法。一会要好好问问他。想罢,往后跳出十余米。

停,大个子我们实力差不多,短时间很难分出高下,敢不敢一直打到,分吃输赢!?

敢!俾斯蛮毫不犹豫的回答:

武者,特别俾斯蛮这样的武痴,面对势均力敌的强劲对手,当然要战个痛快。正好现在自己无聊的疯。

这要换成德林塞特,在算想战个痛快,也要看看是什么形势?自己孤身一人,对方明面上,实力和自己差不多,还有2头大地暴熊。这把自己安危赌在对方,有人品讲道义。这事可不靠谱,还是要想办法快溜。

那我们休息一会在打(两人异口同声)好(又是)

休息好了,接这打,打到天快黑的时候。俾斯蛮说不打了肚子饿了。

这个时候2头大地暴熊各自捕猎到有头山羚羊,扔给了下来,红少女说:这是给我们的。

俾斯蛮也没有客气和红少女,都非常熟练的处理猎物,在升火烤肉。

开始都在埋头烤肉,当俾斯蛮在烤肉上撒上香料和时候,她就忍不住回头看了,那2头暴熊更是哈喇子留的有3尺长,直勾勾的看这边。等烤好了在撒上盐和香草的时候,那香味更是具有穿透力,红少女和2头暴熊,腿不由自主的挪到俾斯蛮这边来。

红少女还在想说什么?俾斯蛮看2头暴熊的馋样就明白了,大气的俾斯蛮,给了一暴熊一条烤羊腿还是后腿,给红少女一条烤羊是前腿。

那2头暴熊估计是直接吞了,都吃下肚了,啥滋味都没有尝出来。看这俾斯蛮,俾斯蛮指烤羊肉在指直接肚子,然后摇摇手,意思是剩下的自己吃都不够,你们想要没有了。

好在红少女吃的斯文,看到那2的熊样,斯了2大块烤肉给了它们。这下2暴熊说细嚼慢咽,不如说是在慢慢舔舔,看表情满级极了,比吃蜂蜜都开心。

俾斯蛮找了一块大石头,用斗气加持斗气做了一个石锅,和几个石碗,把羚羊是内脏和头,蹄子,吃烤肉剔出来的的骨头,放在一起熬的汤,2暴熊傻呵呵的在旁边一直。这画面这还挺和谐温馨的,让红少女想起了自己童年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场景。

看俾斯蛮没有吃饱的样子,红少女拿出了许多野果子,一起吃点。在东聊西扯闲聊几句,以俾斯蛮都不知道怎么搭话了。好在汤烧开了,俾斯蛮也不管汤需要熬久了才浓,为了掩饰不会聊天的尴尬,加上香料和盐喊这一起喝汤了。柔软多汁内脏和糯弹的羊蹄,似乎更适合暴熊的胃口,从来没有喝过汤的暴熊,也干了好几碗了。一锅汤被干个底朝天,吃饱喝足好睡觉。

第二天,两人又打了一天,没有分出胜负。看来双方是,势均力敌旗鼓相当,不是生死战是分不出高低的。

晚上消失一天的,2头暴熊又回来了,带来了大批猎物,和大大小小近百头暴熊。意思明摆这,有好吃的把同伴都叫来了,食物它们自己出,让俾斯蛮加工一下。

俾斯蛮一看,要不吧这些暴熊大爷伺候好了,估计自己就要被它们当成零食。好在这些暴熊通人性,原材料包括树柴都准备好。自己在红少女的帮助下,专心烤肉就行了。俾斯蛮吧自己的带的香料等,平均的撒在烤肉上,只是撒了少于,暴熊都吃的很香。这口石锅熬了汤,让几头老掉牙老暴熊,吃的也很满意。

红少女,过来一边帮忙,一边和俾斯蛮聊天。。。

俾斯蛮搞了清楚啥情况。

红少女叫利桑,父母因为不被世俗接受的爱情,一起逃到心中的自由之地,北岭山!

书中代言道,利桑的父亲是神圣帝国,一个侯爵的次子,知道自己继承不了家族的爵位。与其痴心妄想做白日梦。不如自己依靠,家族有限的支持做出实际的事。

骑士学习毕业以后,家里找关系在城防军中服完兵役。拿了父亲给的一笔财产,组建商队,商业达的神圣帝国,许多贵族的次子都是走经商这条路,等手上有了足够多的金币,什么事情都好办了。

人族三大帝国,圣光帝国尚武,贵族子弟几乎都是走军功这条路,在军中,佣兵团,冒险团。能当魔法师最好,北境是三大帝国中,最不适合修炼魔法的。只有斗气或者魔法都不能修炼的废物,才和平民一起经商这条路。

光明帝国,人族文化,艺术,宗教,军事,技术等都是最达的地区,贵族子弟们可以走的路很多。特别是帝国的底蕴,让光明帝国这个老牌的人族帝国,魔法师的比例最高,同时魔法师在光明帝国也是最受尊敬的。光明牧师和魔法师才是贵族子弟的热门。

神圣帝国,在南部又靠近大海,粮食一年可以2熟,神圣帝国南部地区一年可以3熟。大海又有丰富鱼业和盐等资源丰富,国内河流众多水网纵横。交通便利经济达,商业最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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