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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她是一个现代人,现代社会一切都是平等的,事事都有道理可言,但在这里,有钱有权的人才是王法道理。宁致远怎么会知道呢,从小到大有多少次他出去闯了祸受了伤,被罚的都是她,什么不准吃饭关进柴房大热天吊在后院之类的,她都承受过了。当时的她可傻了,还梗着脖子要跟宁昊天讲道理,结果呢,直接被他丢进做香料用的玻璃缸里泡了整整一个月。要不是胖妞,她早死在那个房间里了,说不定到现在骨架还在那玻璃缸里。

那一个月就是她的噩梦,每天靠吃缸里的花瓣和喝旁边那些奇奇怪怪的香水才活下来。

获救的那一天外面下着大雨,摆在走廊里的花因为有庇护,都好端端娇艳艳的开着,反之那些被留在院子里的花,纵然骄傲的挺着身体,最终还是在暴雨的摧残下凋零败落。就是这一刻,安瑶明白了自己要怎么才能在这个年代好好的活下去,后来她就学会了人前一套背后一套,遇事主动服软,磕头跪地变成家常便饭,人家打了她一巴掌她也能笑着说打得好。

到底是谁变了,又是谁逼她变了,真要较真起来是可笑的,不如不想。

即便没有平等和道理可言,她也不想自己一辈子都活在受人摆布朝不保夕的日子中。离开宁府,赚钱养活自己,再不要寄人篱下看人脸色,这就是安瑶目前唯一的愿望。

……

带着做好的小吃出了门,发觉下雨了,打着伞走到码头时没有人在,或许是因着下雨的原由众人都回家了吧。

看着满满一篮子的食物,安瑶无奈的叹口气,不想带回宁府,又不知道给谁,只好拎着篮子到处漫无目的的走,想看看有没有路人需要。

可能是因为雨越下越大的原因,街上都没什么人,安瑶转了一圈只遇到两个匆忙收摊回家的老大爷,给了他们一些适合他们食用的食物后,她独自一人走到了小河边。

心烦意乱的时候她很喜欢去河边,因为那里很少有人出没,正是静心的好地方。

小河里的水遇雨暴涨,快要淹没架在上面的小木桥,安瑶从篮子里拿出自己做的拔丝苹果串,打着伞走上桥,鞋袜瞬间就被河水打湿了。

“噼里啪啦”,是雨点打在伞面上的声音,其实可好听了,让人觉得很舒服。

河岸两边种了很多的桃树,正值花季,桃花团团簇簇的开,花女收都收不完,这不,被雨水打落了不少在河里,顺着水流往下飘。安瑶咬着拔丝苹果踩,想着反正没人在附近,就当是放松一下,跟个小孩一样踩着玩,别说,还挺好玩的。

踩着踩着,看那些花瓣踩也踩不完,安瑶就停下,弯腰捞了几朵凑到嘴边去吹,一时兴起装装文艺。

俗话说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一点在安瑶身上完美体现,在那装逼玩什么文艺,结果一阵风吹过来,伞上的雨水和手里的花一起打在脸上,眼睛进水看不见,脚一挪踩空了。

“喂!小心!”

小心你妹啊,这时候叫毛啊她都栽进河里了,刚才怎么不救她!

作者有话要说:

瑶瑶其实真的是个逗比,然后别再问瑶瑶为什么非要离开宁府了,以及想离开宁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原剧的背景设定是在晚清到民国初期,那时候的下人只要签了卖身契什么的,基本没有人权,主子让你生就生,让你死就死,你们看原剧里宁昊天随随便便杀了乐颜的娘还有抓走乐颜的爹差点打死什么的就知道了,还有最新剧情里,军阀都对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很是忌惮呢,他们想打就打,想收了做小妾或者卖进不好的地方什么的,作为主子的都可以。而且那时候签卖身契,一签就是十几年,何况安瑶是从小就被卖了,是被卖了,不是签卖身契,卖了就相当于她已经是宁府的人,只要宁府不放,就是有钱也别想赎身的,除非你有那个能力。

安瑶脱衣服

大雨磅礴,某座破庙中。

“哈欠!哈欠!!”

安瑶一连打了两个喷嚏,本来是不觉得冷的,偏偏一阵风刮过来,破庙常年没有人气,到处都阴森森的,风一吹就更冷了。

“外面的雨太大了,我们暂时在这个破庙中等雨停吧。”

安逸尘说完,起身去扯梁上的一块破布,又把那张被虫蚁腐蚀的严重的供桌拆了生火。

“喂,你这样做不怕得罪这座庙的菩萨吗?”安瑶抹抹鼻子道。

“世上若真有神明,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公平的事情。”安逸尘专注生着火,头也不抬地指指前方,“再说你看,那里哪还有什么菩萨,只剩下一堆黄土。”

确实,可能因为这座庙被废弃太久,四周除了一些缺胳膊断腿的桌椅外,只剩下一堆布满灰尘的破布,还有角落里几捆不知道谁放在那里的稻草。

火堆很快生了起来,安逸尘又扯下两块破布,掩着鼻子抖掉上面的灰尘,再拴到两根梁柱上形成了一个简易隔帘。做完这些后,他转过身走到安瑶身边,垂着头吞吞吐吐出声:“你……到帘子后面把……呃……把湿透的衣服换下来吧,你先穿我的,我帮你烘干衣服后再换回来。”

“啊?”安瑶一时没懂,仰着头傻乎乎瞅着他。

安逸尘看一眼她扑闪扑闪的大眼睛,不太自在的以手掩鼻咳了声,然后又重复了一遍,并补充道:“你放心,我不会偷看的,也不会做……做不好的事情。我和致远是结拜兄弟,他说你就像他的妹妹一样,那也算是我安逸尘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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